- ISBN:978754761766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08
- 出版时间:2021-12-01
- 条形码:9787547617663 ; 978-7-5476-1766-3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广大读者21世纪被誉为海洋的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也愈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亦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本书从直线基线规则角度切入,结合相关国际成案实践,剖析海洋权利的由来,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特殊情况下海洋权利划分的依据,为国际海洋权利争端的缓和及解决提供学理上的支撑和实践的借鉴,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拓宽路径.
内容简介
海洋权利的确定是一个融合地理学、靠前法学、政治学乃至经济学于一体的复杂性综合问题。本书以有关海洋权利的经典成案实践为实证分析对象,拓展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直线基线规则的理论与实践,阐释直线基线规则的历史演进与适用范围,探索海平面上升导致“消失的岛屿”情境下直线基线规则的适用情况及因应策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有关海洋权利确定中的特殊情况的内涵、法律基础、法律地位、发展规律及其对靠前海洋法的影响。
目录
目 录
绪论 /1
**章 海洋划界直线基线规则:演进、适用与限制 /14
**节 直线基线规则概要 /14
第二节 直线基线规则的演进 /26
第三节 适用直线基线规则的前提条件 /46
第四节 “非常不稳定之海岸”的判断与直线基线规则 /64
第五节 直线基线规则的适用限制 /72
第六节 本章小结 /86
第二章 海平面上升与海洋权利边界 /89
**节 “消失的岛屿”可能引发海洋权利边界的变化 /91
第二节 海平面上升对海洋权利起算线的影响 /96
第三节 海平面上升对海洋权利界限的影响 /112
第四节 海洋权利面临威胁的沿海国的应对措施 /128
第五节 本章小结 /147
第三章 油气资源与海洋划界:加纳与科特迪瓦海洋划界 争端案 /149
**节 案情与争端焦点 /149
第二节 争端国的主张与反主张 /154
第三节 油气资源对海洋划界的影响 /166
第四章 海洋划界中的复杂因素:以罗马尼亚诉乌克兰黑海 划界案为例 /186
**节 案情与争议事项 /186 第二节 海洋划界中囊括的复杂因素 /193
第三节 如何研判海洋划界中的复杂因素 /203
第五章 海洋划界与低潮高地:以孟加拉国诉印度海洋 划界案为例 /213
**节 争端的历史背景与焦点 /213
第二节 低潮高地在海洋划界中的地位 /229
第三节 相关法理阐释 /244
第六章 海洋划界中的灰区问题:以孟加拉国和缅甸海洋 划界案为例 /247
**节 案件背景与“灰区”问题 /247
第二节 “灰区”形成的原因 /254
第三节 “灰区”的国际法基础与海洋划界的趋向和 方法 /257
第四节 “灰区”权益分享的实践 /262
代结论 历史性水域的国际法阐释与演进 /265
主要参考文献 /287
节选
**节 “消失的岛屿”可能引发 海洋权利边界的变化 一、 海洋权利边界可能发生改变 就海洋方面而言,“消失的岛屿”所带来的影响是基线将发生 改变并且显著影响海洋权利的边界.① 这种改变建立在基线具有流动性(ambulatory)的基础上,即“变动的基线”理论.在这种 情况下,随着海平面的上升,海域的界限将会发生改变. 首先,基线的确定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公约»第5条规定的 “正常基线”,从该基线出发,进而确定该海洋地物的领海、毗连 区、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等海洋权利区域.① 根据«公约»第5 条规定,“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 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它的确定同地理因素密切相关,因 此当海平面上升时,沿岸低潮线将向内陆方向移动,基线也将随 之内移,那么由这些基线起算测量的海洋区域外部界限也将向内 陆方向移动.其次,当海洋区域的外部界限发生改变,海洋权利 的范围也将发生动态的改变,可能出现的后果是原本海域的重叠 区域减少甚至消失,进而导致原本为一国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水域 可能成为公海的一部分.*后,如果海平面的上升导致某些小岛 或具有重要地理特征的海洋地物完全被淹没,那么它们原本可能 拥有的海洋权利,或被用作沿海国绘制直线基线的基点,将会面 临海洋权利丧失的风险.② 由此,结合小岛屿国家的担忧来看,“消失的岛屿”将带来一 系列的问题.如果沿岸低潮线后退,以此为依据的正常基线应当 随之后退吗? 进而海洋权利的边界会后退吗? 如果一个岛屿变 得不再适宜居住,它会因此失去«公约»第121条所赋予的专属经 济区和大陆架吗? 如果一个岛屿消失了,它会因此失去所有的海 洋权利吗? 二、 领海基线是否应随海平面上升而移动的问题 海平面上升将具有“强烈的区域格局,一些地方的局部和区 域海平面变化与全球平均值变化存在显著偏差”,在沿海地区以 及低洼平原将格外明显.① 国际法协会于2008年及2012年分别 成立了基线委员会和海平面上升委员会,两个委员会分别就小岛 屿国家关心的海洋法问题、气候难民、被淹没国家法律地位等议 题进行了讨论. 成立于2008年的基线委 员会,旨在讨论 海平面上升对 现 行基线制度可能产生的影响,即领海基线是否会随着海平面的 上升而发生移动.基线委员会在2012年发布的**份研究报 告中指出,正常基线是流动的,可以反映由于沉积、土地上 升、 海港系统建设、海岸保护和岛礁建设等行为引起的海岸变 化; 也可以向陆地一侧移动,以反映海水侵蚀和海平面上升引起的 变化.② 在极端情形下,后 者 可 能 造 成 全 部 领 土 的 丧 失,进 而 造成基线以 及 以 基 线 为 测 量 基 础 而 划 定 的 海 洋 权 利 的 全 部 丧失. 基线委员会尽管得出了上述结论,但对于极端情形下会发生 的后果应如何处理,并未给出答案.因此,当前的基线规则无法 为海平面上升的情形提供解决方案.基线委员会建议应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以进一步考虑因海平面上升引起的领土丧失的 相关问题,该委员会也将为更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这就是2012 年成立的海平面上升委员会.2012年成立的海平面上升委员会 的主要研究任务包括:海平面上升所带来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国 家领土和人口减少,特别是针对小岛屿国家及低洼地势国家的对 策;就海平面上升可能带来的部分或全部国家领土及海洋权利灭 失等问题逐步提出建议,包括国家地位、民族及人权等问题.① 2016年8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第77届国际法协会会议 上,海平面上升委员会发表了«国际法与海平面上升委员会临时 报告»,②报告就海平面上升对沿海国海洋权利的潜在影响考虑 了几个初步法律问题,③同时决定对基线委员会有关«公约»第5 条的解释进行进一步审议. 三、 海洋权利是否应随海平面上升而缩减的问题 海平面上升将带来的第二个法律挑战是,海洋权利是否应当 随着海平面的上升而发生缩减.对于小岛屿国家而言,海洋权利 的缩减对其影响是*为明显的,如果小岛屿国家想要对其海洋权 利进行一定程度的保留或保护,*有可能受到冲击的原则是“陆 地统治海洋”(landdominatesthesea).④ “陆地统治海洋”原则是指一个国家陆地领土的存在是其享 有海洋权利的前提,它是通过国际司法判决以及习惯国际法不断 得到确认和发展的.在1969年的北海大陆架案中,国际法院指 出:“陆地统治海洋原则适用于毗连区、大陆架,一国可就其陆地 部分的领土向海洋部分行使权利.”①在2001年的卡塔尔诉巴林 案中也提到“陆地统治海洋”原则,即“海洋权利源自沿海国对陆 地的主权”.② 由此可以推断,在“陆地统治海洋”原则下,如果某 一岛屿因海平面上升而被彻底淹没,那么其相应的海洋权利也会 因此丧失,因为它失去了海洋权利产生的权源.但这绝不是小岛 屿国家所希望的. 孟加拉国与印度之间曾就位于孟加拉湾的小岛屿新穆尔岛 有过30余年的主权争议,但在2010年该小岛因上升的海平面而 被淹没,两国之间的争议就这样突如其然地结束了.从这个案例 来看,海平面的上升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陆地区域的国家权 益,在事实上形成了“海洋决定陆地”.因此,也有学者认为“陆地 统治海洋”原则可以作为一般性原则,但在海平面上升这类特殊 情形发生时,可以允许部分国家适用“海洋决定陆地”原则.③ 海 平面上升委员会也曾就“陆地统治海洋”原则进行过讨论.委员 会部分成员指出这一原则并未在«公约»正文中出现,其本质是一 种用于海 洋 划 界 的 “实 用 的 法 官 公 理”(pragmaticjudgeGmadeaxiom)的情况,而与海平面上升情形无关;①也有委员会成员认 为这一原则的范围现如今已扩大至一般海洋法领域,而不仅仅局 限于国际法先例之中,即当一国被认为享有海洋权利时,其权利 实质上是建立在“陆地统治海洋”原则之上的.②
作者简介
马得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法教学与研究工作,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军民融合战略下海上通道安全法治保障研究”首席专家。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司法部重点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项目以及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7部,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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