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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代的乡里组织与地方社会--以简牍资料为中心的考察/楚地出土文献文本地方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

战国秦代的乡里组织与地方社会--以简牍资料为中心的考察/楚地出土文献文本地方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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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7221499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51
  • 出版时间:2021-11-01
  • 条形码:9787307221499 ; 978-7-307-22149-9

本书特色

本书以战国秦代地方社会为研究对象,半个世纪来公布的简牍、陶文、青铜器铭文等地下出土文献为主要史料,结合古代传世文献,以“二重证据法”等为主要研究方法,注重古文字的辨析与考释,探讨出土文献所见战国秦代地方社会的乡里组织结构,乡里职官、行政,乡民义务,社会秩序,乡里生活形态等问题,尝试勾勒国家和民众多重视野下,战国秦代地方社会的不同面貌,反映由战国到秦代、由分封制向郡县制背景下地方社会的变迁。本书利用出土文献资料,考察战国秦代地方组织的渊源和性质,地方吏员的职能,以及地方社会的秩序与乡俗,以期对当时的社会结构与变化有更多的认识。

内容简介

本书以战国秦代地方社会为研究对象,以近半个世纪来公布的简牍、陶文、青铜器铭文等地下出土文献为主要史料,结合古代传世文献,以“二重证据法”等为主要研究方法,注重古文字的辨析与考释,探讨出土文献所见战国秦代地方社会的乡里组织结构,乡里职官、行政,乡民义务,社会秩序,乡里生活形态等问题,尝试勾勒国家和民众多重视野下,战国秦代地方社会的不同面貌,反映由战国到秦代、由分封制向郡县制演进背景下地方社会的变迁。本书利用出土文献资料,考察战国秦代地方组织的渊源和性质,地方吏员的职能,以及地方社会的秩序与乡俗,以期对当时的社会结构与变化有更多的认识。

目录

绪论

一、选题缘起及相关概念

二、学术史回顾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章 战国秦代的乡里组织及其起源

节 从“乡遂”之乡到“乡里”之乡

一、乡之起源

二、秦的乡

三、齐国的乡

第二节 从“里君”之里到“里典”之里

一、里之起源

二、楚国的里

三、秦的里

四、齐、郑、韩、燕等国的里

第三节 乡里以外形形色色的地方组织

一、楚国的邑

二、楚国的州

三、齐国的围

四、郑、韩等国的邑

小结

第二章 战国秦代的乡里职官

节 里吏

一、楚国的里公

二、秦里的典、老

三、秦里的里正、监门等职

第二节 乡官

一、秦乡官

二、齐国乡官

小结

第三章 战国秦代的县与乡里行政

节 楚县与里公

第二节 秦县与典、老

一、秦县对典、老的任命

二、秦县对典、老的考核与赏罚

第三节 秦县与乡官

一、秦县对乡官的监督

二、秦县对乡官的考课

小结

第四章 战国秦代的地方社会秩序

节 乡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傅籍

一、传世文献中的傅籍

二、楚国的傅籍制度

三、秦的傅籍制度

第二节 乡民的基本义务之二:赋役

一、楚国的赋役

二、秦的赋役

第三节 乡里治安与黔首逃亡

一、楚国的治安与逃亡

二、秦的治安与逃亡

第四节 官吏视角下的地方秩序

一、“乡俗”为何

二、从“举论乡俗”到“匡饬异俗”

三、乡俗的案例

小结

第五章 战国秦代的乡里生活形态

节 里人的居住形态

一、里门、里巷与里的建筑结构

二、秦乡里居民对楚瓦的二次利用

第二节 异姓(氏)杂居与人口流动

一、楚国里人姓氏反映的聚居状况

二、楚国民众的迁徙流动

三、秦对人口流动的控制

第三节 商业活动与物价

一、楚国里人的商业活动

二、秦黔首的商业活动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展开全部

节选

绪论

一、选题缘起及相关概念

战国至秦代所发生的从分封制到郡县制的变化,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大变革。如果我们把目光越过郡县的层级、关注于乡里等地方社会上,会发现地方社会同样也发生着巨大变动。从微观角度来看,此时的地方社会从血缘性组织向地缘性组织过渡,其发展演变对应着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转变,对秦汉以后的地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这一时期地方社会的发展演变至今仍旧无法描绘出一个清晰的面貌。以往我们只能从传世典籍的记载中寻找职官制度、行政区划、土地制度等方面的线索,但先秦诸子对于当时地方社会组织的记载相对比较零散,难以一窥全貌。《周礼》中为地方组织安排了一个看起来似乎很严密的系统:乡中有州、、族、比、闾,遂中有县、鄙、里、邻、酂,还有在都鄙中划分井田时使用的井、邑、都、县、丘、甸。尽管《周礼》保存了不少珍贵的史料,但是也有相当多的内容并不太可靠,需要与其他文献如《诗》《书》等相印证后才能使用。由于传统文献的不足,学界对这一时期地方社会组织结构形态与职能等方面的认识还存在很多分歧。世纪以来,大量出土文献的公布,为我们认识和深入研究战国秦代社会的组织结构、职能,地方社会秩序,地方社会生活实态等提供了空间。

关于地方社会的概念,虽然现今在学术领域被广泛使用,但不同的使用者采用的内涵稍有不同。本书指称的“地方社会”,又称基层社会,是指县以下(不含县)的社会。本书所说的乡里组织或基层社会组织,是泛指县廷以下(不含县廷)的各种地方组织,比如里、邑、州、乡,等等。在秦汉时代,这种地方社会尚可称为“乡里社会”,但是在战国时代各国行政区划系统并不整齐划一,只能仍以通行的“地方社会”与“乡里组织”来称呼。

二、学术史回顾①

古代政治制度研究者对战国秦代地方社会乡里组织往往一笔带过,且多为转载传世文献记载,少有论述,我们可以将这一阶段称为相关研究的滥觞期。唐代杜佑的《通典》在论及“食货”时下列有“乡”条,对于周秦时代户口版籍管理问题,主要采用《周礼》《管子》《商君书》之说。②宋代郑樵的《通志》正式列有“乡官”条,放入“二十略”之中“职官略”末尾,其中周代制度记述简略,秦汉乡官记载则采纳《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之说。③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历代乡版籍职役”条述及周秦时代部分,大致因循杜佑《通典》之记载,采用《周礼》《商君书》之说。④马端临对古代乡里组织有所议论,打破之前志书仅辑录史籍记载的传统,但也仅有一条而已。⑤明末董说《七国考》虽分类收录秦、齐、楚、赵、韩、魏、燕等战国各国制度之文献,惟有“秦职官”部分收录“里正”之职,采自《韩非子》,认为……

作者简介

王准,1980年生。现为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楚文化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括楚文化、先秦秦汉史、出土文献与地方社会。主持国家社科青年项目1项。出版专著2部,在《中国史研究》《中国农史》等文多篇。19年获湖北省“荆楚百优”宣传思想文化青年人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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