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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法律(从古希腊到二十一世纪)(精)

性与法律(从古希腊到二十一世纪)(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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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22229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720
  • 出版时间:2022-04-01
  • 条形码:9787516222294 ; 978-7-5162-2229-4

本书特色

古代世界 罗马人的方式 希伯来的传统 “道德权威的象征” 中世纪的肉欲 手淫与私通 神圣的婚姻 清教徒与放纵派 女性化男子与男性化女子 《欢场女子回忆录》 “性爱时代” 十八世纪新英格兰地区的“人生乐事” “觉醒的性欲” 自由思想家,自由的爱 严肃文学与当下的标准 波士顿的禁书 戏剧与电影 淫秽的“邪恶臭味” “生育控制运动”的诞生 “天生的奇异怪胎” 出柜 法官们:性表达与宪法 “一种伟大而神秘的动力” “色情文学作者的大宪章” 米勒案与巴黎成人影院案 “婚内隐私”权利 “不再仅仅因他人是同性恋者就加以歧视” 谁才是对的? 性是人类生活中一种伟大而神秘的动力,也是古往今来一个令人心醉神迷的主题。 ——威廉·J·布伦南大法官,1957年“罗斯诉联邦案” 从古代世界一直写到今天,这本书**次完整讲述了「性」与「法律」相互碰撞交织的漫长历史:一端是“性”文化在不同时代的持续演化,另一端是“法律”对性行为和性表达的不断规范。性观念的演进推动性行为与性表达的变化,滋生出新的法律问题,而法律和法官对“性”的规制又激发起新一轮的观念对立与斗争。 从古希腊的远景一直延伸到当下正在热议的美国“罗伊诉韦德案”,书中讲述了历史上一系列与“性”相关的重要人物、事件与判例,并配有60余幅插图。

内容简介

本书是美国有名法学家杰弗里·R.斯通积十余年之功完成的重要著作,是讨论美国法律与性道德之间历史演变的一部专著。全书共分六编,20章;从历史的角度叙述了从古代、启蒙时代到20世纪中叶的性观念演变史;评述了联邦优选法院在几个重要的性议题(包括避孕、堕胎、性少数、淫秽作品问题等)上的审判史;详细分析了在性议题方面的几个重要判例,如米勒案、赛缪尔·罗斯案,以及罗伊诉韦德案;追溯了随着环境、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共识的不断改变,法律在性观念、性议题方面所发生变化的根本路径。

目录

致谢

**编 先祖
**章 古代世界——奥古斯丁的胜利
“阿弗洛狄忒之事”
罗马人的方式
希伯来的传统
早期基督教的教义
奥古斯丁以及贝拉基的论战
第二章 揭示真理的权力
“道德权威的象征”
中世纪的肉欲
手淫与私通
神圣的婚姻
与性别不适当的人发生性行为
“彻底沦为禽兽”
挑战唯一真正的教会
第三章 英格兰、启蒙时代与”性爱时代
清教徒与放纵派
女性化男子与男性化女子
性文学:“只能在宗教法庭上施以惩罚”
《欢场女子回忆录》
“性爱时代

第二编 美国先贤
第四章 从清教徒到追求幸福
清教徒之道
十八世纪新英格兰地区的“人生乐事”
卡罗莱纳、切萨皮克和中大西洋地区
各殖民地的性
“色情图书种类繁多,令人震惊”
费城:“兄弟之爱的城市”
我们必须警惕“自身的……放荡”
第五章 制宪先贤们身处的世界
——一个基督教国家?
“并非还处于信仰的时代,而是已步入理性的时代”
富兰克林:“彻底的自然神论者”
……
第三编 道德家
第四编 法官们:性表达与宪法
第五编 法官们:生育自由与宪法
第六编 法官们:性取向与宪法
后记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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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新教原教旨主义者追随他们在第二次大觉醒期间的祖先的脚步,在整个二十世纪的美国政治中依然活跃。进化论的教学广为流传(1925年斯科普斯的“猴子审判”即其著例),天主教作为全国性政治力量的崛起(民主党于1928年提名天主教徒阿尔·史密斯竞选总统,就是典型的例子),性道德和性别角色在1920年代的迅速变化,都让福音派基督徒震惊不已,他们试图改造美国的各大机构,“让它们成为拥护新教和公共道德的一股力量”。然而,尽管他们拥有热情,但他们对美国政治毫无影响力,因为两支主要政党对他们的要求毫无兴趣。然而,到了二十世纪中叶,新教原教旨主义者开始日益认同共和党,因为共和党*有可能接受“以新教为基础的政治秩序”。1960年,南方浸信会、北方福音派和独立原教旨主义者罕见地团结一致,试图阻止天主教徒——约翰·F.肯尼迪——当选为总统。不过,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新教原教旨主义者才开始影响共和党议事日程。他们所关注的,是与逐步发展的性别角色、性道德与生育道德展开一场方兴未艾的斗争,是在他们的运动中展现统一的战线以获取重要的政治影响力,此即所谓的“基督教右派”,它与共和党结盟,齐心协力抵制他们所认为的“女权运动、堕胎、色情作品和同性恋者权利”对美国文化造成的越来越大的威胁。平等权利修正案的反对者们渐渐凝聚成一股势力。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福音派对他们眼中的美国家庭的崩溃忧心忡忡。离婚率成倍增长,未婚生育日益增多,年轻人如今公然罪恶地同居生活,媒体在电影、杂志和电视上越来越多地暗示,单身职业女性像玛丽·泰勒·摩尔秀中的玛丽·理查德一样,也能拥有令人满意的性生活。正如比利·格雷厄姆牧师警告的那样,美国正在面临“一场对婚姻的攻击,世人从未见过此种景象”。他抱怨道,如果这场攻击不停止,美国将就此“终结”。对于他们眼中的美国家庭的消亡,福音派将之特别归咎于女权运动。女权主义者已经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取得长足进展:1963年,贝蒂·弗里丹的《女性的奥秘》出版;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获得通过,首次禁止对女性的就业歧视;1966年,全国妇女组织成立。六年后,平等权利修正案在参众两院以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规定“联邦和各州不得基于性别否定或侵犯根据法律所享有的平等权利”。此时,共和党和民主党以同等的热情对平等权利修正案表示支持。支持者们期待着修正案能迅速得到使之生效所必需的三十八个州的批准。事实却并非如此。平等权利修正案激起了社会保守派既出人意料又十分狂热的反应,包括很多社会保守派的女性,他们认为,平等权利修正案是对他们的“女性气质观念”和他们所认为的男女必须“畛域分明”的攻击。社会保守派女性不希望与男人“平等”。她们希望维持她们坚定相信的“上帝赋予的性别差异”。几乎就在平等权利修正案在国会获得批准之时,福音派谴责它是“对上帝的冒犯”。菲利斯·施拉夫利是极度保守派律师、活动家、作家和演说家,并可谓是指控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有力的领导者。她创立了“阻止平等权利修正案”组织。施拉夫利称,平等权利修正案是泛滥女权主义的象征,“将对修正案的辩论,变成了对'女性解放'的全国性公民投票”。她对平等权利修正案的反对是超越政治的,是神圣的。施拉夫利笃信自己得到了上帝的支持,宣布她反对平等权利修正案的运动是“神圣的事业”,她是诚心实意的。同时,福音派在反平等权利修正案中的重要发言人贝弗莉-拉哈伊宣布,“真正被圣灵充满的女性,会希望完全服从于她的丈夫”。她创立了“关爱美国妇女”,以“发扬面对女性和家庭的圣经价值观——首先通过祈祷,然后是教育,*终影响我们当选的领袖和社会”。她激励自己的追随者——“真正委身于耶稣基督”的人们——“对要毁灭我们的孩子、家庭和宗教自由的人开战”。

作者简介

杰弗里·R.斯通(Geoffrey R.Stone),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宪法学领域的著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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