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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研究:生态学的视角:ecological perspective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研究:生态学的视角:ecological 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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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968605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4cm
  • 页数:176页
  • 出版时间:2022-10-01
  • 条形码:9787509686058 ; 978-7-5096-8605-8

内容简介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研究:生态学的视角》从生态学的视角,将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引入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研究领域,把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视作一个生态系统,研究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的生态主体、生态环境、生态结构和生态功能,并从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的内部要素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出发,提出要实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的平衡,除进行系统的自我调控外,还需要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等人工调控手段,构建制度规范机制、质量监管闭环机制、整合协作机制等生态化的机制。

目录

**章 绪论
**节 生态学的发展
一、生态学的内涵
二、生态学的发展
第二节 生态学方法及其跨学科应用
一、生态学方法
二、跨学科应用

第二章 生态学的理论基础
**节 生态学基本理论
一、生态平衡理论
二、生态位理论
三、生物多样性理论
四、协同进化理论
第二节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的生态学阐释
一、生态系统
二、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生态系统的构成
三、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生态系统的特性

第三章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的生态主体
**节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生态主体的构成及特征
一、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生态主体的构成
二、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生态主体的特征
第二节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主体交互的生态机理
一、质量保障主体生态链的形成
二、质量保障生态主体间的竞争
三、质量保障生态主体间的调适
四、质量保障生态主体间的协同
第三节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主体的生态困境
一、质量保障主体生态结构的失衡
二、质量保障主体生态链条的断裂
三、质量保障主体生态区位的“畸变”
四、质量保障主体生态环境的“脆弱”
第四节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生态主体的优化
一、质量保障生态主体优化的原则
二、质量保障生态主体优化的路径

第四章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的生态环境
**节 环境与生态环境
第二节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的生态环境
一、政治生态环境
二、文化生态环境
三、资源生态环境
……

第五章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生态系统的结构
第六章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生态系统的功能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生态系统的平衡与调控

参考文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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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研究:生态学的视角》:  (1)质量保障主体内部的生态平衡。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保障主体部分的相互匹配、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相互补充的优化状态是系统生态平衡的一般性要求和重要表现。  首先,质量保障主体构成比重的和谐。不同的质量保障主体在时空上的分布和数量上的组合,要像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同生物种群在时空上的分布和数量上的组合那样自然、协调、和谐。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每一个生物物种都是不可缺少的组成成分,物种与物种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维系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生物物种减少,则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就要遭到破坏。同样,在合作办学质量保障这个生态系统中,不同的质量保障主体是平等的、不可或缺的,一旦消失或失去作用,将打破力量的平衡,损害系统的和谐稳定和健康运行。  无论是教师、行政人员、学生等内部主体,还是政府、用人单位、校友、家长、中介组织、媒体等外部主体,应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平等地进行交流、互动、协商与合作。政府主要在立法、规划、资质上给予充分的保障,同时为其他主体之间可以更为充分地交流和沟通提供平台和通道;办学者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之后,在自身运作、管理及行业自律上不断完善,为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进行保障;社会各界促进院校办学规范性的同时,对其教学质量进行效果评估与信息反馈。只有将政府、办学者、中介组织、社会各方力量整合起来,发挥各自在进入、过程与输出等质量保障环节中的治理优势,通过多元主体、全方位的保障模式,共同构建起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的立体框架体系。  其次,质量保障主体之间交互关系的和谐。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每个物种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生物种群之间总是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一个物种的消失必将影响其他物种的生存,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推动自然界进化的是共生法则,竞争只不过是共生过程中的一个方面,生物的存在绝对不完全是你死我活的关系,而是在共生中互动相互作用,共同生成和发展的。共生关系的活动过程在于共生关系主体物质、信息和能量的有效产生、交换和配置。共生关系的价值在于共生关系主体间的相容共生、共同发展,通过共生的过程达到各共生关系主体生存能力的增强、功能的日臻完善、效益的提高的效果。共生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可以将其用来解释人类社会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生态系统中,每一个质量保障主体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质量保障主体之间也存在着共生、合作的关系,它们彼此有利、共同适应、共同发展和共同进化,通过角色、职责的互补,信息、知识的传递等共生过程实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主体各自功能的有效发挥,促进主体的共同发展的同时,也维持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系统的生态平衡。共生强调共生关系主体之间的平等互惠关系,因此,在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中,应重视各主体的价值诉求和质量保障主张,推进主体间的互联、互动、互依,让主体之间有更多的平等对话、更多的沟通合作、更多的协商互动、更多的放权信任,实现各主体的有效衔接,促进中央与地方,行政部门与学校、社会之间系统有序、协调合作的监管机制的形成,*大限度地发挥各个主体在质量保障中的作用。  *后,质量保障主体生态位的定位。共生关系构建的职能前提是厘清政府职能、办学院校的职能与社会组织职能各自的疆域。如果缺少科学合理划分三者职能的前提,就会导致各自的功能优势无法发挥,共生的效应难以实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提高保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对各保障主体的职能作出明晰合理地划分。在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生态系统中,不同的主体有其各自特定的结构功能,不同的结构功能形成了各主体特定的空间、时间位置及其相互关系,每个主体都有属于各自生长的空间和发挥作用的领域。也就是说,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主体有各自适宜的生态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每个物种都有与其他物种相区别的适合自己的独特生态位。  生态位指物种的*小分布单元,是生物物种在生物群落中的地位和角色,以及生物种群在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和作用。在生物群落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生态位相似的物种生活于同一空间时分享或竞争共同资源的现象,即多个物种取食相同食物的现象是生态位的重叠。生态位的重叠是一种普遍现象,生态位重叠的两个物种因竞争排斥原理而难以长期共存。当资源缺乏时,生态重叠部位存在着激烈的种间竞争,*终导致其中一个物种被逐出。概言之,若两个物种生态位完全重叠,必然是一个物种被淘汰;若两个物种共存于同一生态环境中,则必须出现生态位的分离。  ……

作者简介

  刘剑群,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毕业。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项,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湖南省职教高地建设、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等课题8项;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撰写著作、教材4部。    郭丽君,女,汉族,1975年11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学科带头人,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育部2021-2025年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湖南省高职专业认证委员会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教师发展与教育生态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3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省部级课题20余项;相继在《高等教育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4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著作《高等教育生态学引论》《教师发展视野下高校教学评价研究》等10部。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等教学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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