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BN:9787513085298
- 装帧:精装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68
- 出版时间:2023-07-01
- 条形码:9787513085298 ; 978-7-5130-8529-8
本书特色
作者和译者均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内容务实、注重实际操作,对申请人和代理人具启发和指导意义。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基于其多年来与技术专家和许多专利律师合作的经验所形成的成果,以一名技术人员与另一名技术人员交谈的方式撰写,解释了申请专利必须完成的每一个步骤以及成功设计并实施专利战略的重要性,并为专利组合市场运行的成本效益工程提供了战略框架,展示了如何从知识产权中获取利润,以指导企业保护其在研发方面的投资和扩大这些投资所带来的市场优势。
目录
第1章 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的背景
为什么您需要寻求专利保护?
作为雇员的科学家或工程师为什么应该寻求获得专利?
企业家和公司为什么应该寻求建立专利组合?
自主创新者为什么应该建立专利组合?
什么是专利?
什么是发明?
为什么需要制定专利战略?
作为技术创新者,您需要做什么?
为什么技术团队成员需要这样做?这不是法律顾问要做的吗?
第2章 专利的结构
专利申请中包含的信息
撰写权利要求
发明背景
发明详述
谁是发明人?
结束语
第3章 获取专利的途径
引 言
与法律顾问的首次会面
您应该从法律顾问那里得到什么?
在您的专利律师或代理人审查过您的申请之后
提交申请
下一步工作
第4章 识别可获得专利的发明
引 言
拥有问题
识别发明
确定您的竞争对手在做什么
对可获得专利的使能技术申请专利
结束语
第5章 识别尚未产生的发明
引 言
将电子照相印刷技术拓展到新的应用领域
启示
与他人合作开发技术时
结束语
第6章 对发明进行优先级排序
什么是对发明进行优先级排序?
为什么有必要对发明进行优先级排序?
如何确定发明的优先级顺序?
结束语
第7章 对专利申请进行优先级排序
对发明进行优先级排序和对专利申请进行优先级排序二者
有什么区别?
决定专利申请优先级的因素类型
对技术因素的考虑
对时间因素的考虑
结束语
第8章 提出和撰写权利要求
为什么发明人应该撰写权利要求?
您是否拥有一项以上的发明?
权利要求和发明的类型
结束语
第9章 开展现有技术检索
引 言
现有技术检索的类型
防侵权检索
新颖性检索
KSR案对新颖性检索的影响
开展检索的方法
关键词检索
增强检索
搜索引擎
美国专利商标局
欧洲专利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谷歌专利/谷歌学术
Innography
结束语
第10章 创新者和律师的思维模式及其他值得注意的事项
沟通交流
不同的思维模式
注意事项
注意您所写的内容
专利的有效性是一个法律问题
律师-客户保密特权
专利是非常独特的
解决与现有技术中描述的不同的问题
考虑使用专利工程师
结束语:科学论文与专利
第11章 重新考虑提出的专利申请
三思而后行
还有其他相关技术吗?
重新定义本发明
提出的专利申请是否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
提出的专利申请是否包含您的技术?
竞争对手需要您的专利吗?
您需要属于他人的专利吗?
您当前披露的信息是否会影响到未来的申请?
结束语
第12章 撰写专利申请
您的目标受众
在撰写您的专利申请时
权利要求
发明的背景技术
拓宽您的思维
通过重新定义问题来重新聚焦您的发明
发明详述——目标受众
发明详述
附 图
专利的其他部分及其目标受众
您必须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13章 下一步:专利申请的审查
引 言
与您的法律顾问会面
提交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的审查
审查员进行初步筛查
进行现有技术检索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驳回、*终驳回和继续审查请求
与审查员会晤并提出上诉
对决定提起上诉和放弃申请
*后的评论
第14章 接下来是什么
引 言
分案申请、继续申请和部分继续申请
维持费
协商交叉许可协议和许可费用
在主张权利前证明侵权行为
在国际范围内提交专利申请
进一步获得专利权的机会
第15章 *后的思考
在时间期限紧迫的情况下:临时专利申请
建立和维护专利组合的成本超出了承受能力
结束语
附录1 电子照相:在成熟但不断发展的领域构建专利组合
背 景
电子照相方法
感光器
显影、显影剂和碳粉
充 电
产生静电潜像
转 印
定 影
在成熟但技术不断发展的领域建立专利组合的机会
索 引
作者简介
唐纳德·S.雷米(Donald S. Rimai)从伊士曼·柯达(Eastman Kodak)退休,曾在数字印刷和黏合科学领域担任研究员和知识产权经理。其开发专利组合并帮助发明人实现发明专利化方面的专家,拥有150多项美国专利和发表120多篇科学论文。他是美国粘附学会(the Adhesion Society)会员和美国物理学会(the AmericanPhysical Society)会员,曾获得过查尔斯·艾夫斯和切斯特·卡尔森奖,并于2014年获得罗彻斯特知识产权法协会的年度发明家奖。其著作《专利工程: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与控制市场指南》已被本社引进出版。
刘艳,现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副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型审查专家、骨干人才、外派国际化人才、涉外培训教师。2008年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具有十多年专利审查工作经验,在PCT国际阶段审查、发明实质审查和实用新型初步审查方面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利侵权判定、专利导航等社会服务工作方面也有一定的经验。曾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多项专利审查相关课题,发表多篇学术文章。唐纳德·S.雷米(Donald S. Rimai)从伊士曼·柯达(Eastman Kodak)退休,曾在数字印刷和黏合科学领域担任研究员和知识产权经理。其开发专利组合并帮助发明人实现发明专利化方面的专家,拥有150多项美国专利和发表120多篇科学论文。他是美国粘附学会(the Adhesion Society)会员和美国物理学会(the AmericanPhysical Society)会员,曾获得过查尔斯·艾夫斯和切斯特·卡尔森奖,并于2014年获得罗彻斯特知识产权法协会的年度发明家奖。其著作《专利工程: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与控制市场指南》已被本社引进出版。
刘艳,现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副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型审查专家、骨干人才、外派国际化人才、涉外培训教师。2008年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具有十多年专利审查工作经验,在PCT国际阶段审查、发明实质审查和实用新型初步审查方面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利侵权判定、专利导航等社会服务工作方面也有一定的经验。曾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多项专利审查相关课题,发表多篇学术文章。
石蕊,现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副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外派国际化人才,课题研究骨干,多届优秀公务员,星级审查员,局级授课教师。2006年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具有十多年专利审查工作经验,在通信领域发明实审、兼职复审和PCT国际审查等方面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担任卫星导航定位终端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主要执笔人,作为主要撰稿人等参与局级课题3项,发表多篇学术文章。
樊江波,现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副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骨干人才,外派国际化人才。2008年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具有十多年医药领域专利审查工作和知识产权服务经验,在发明实质审查、兼职复审、PCT国际阶段审查方面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作为统稿人、主要撰稿人等参与局级课题4项,参与学术专著1部,发表多篇学术文章,参与多项产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刘清泉,现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副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局级教师,担任多门局核心课程授课。2006年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深电学领域审查员,具有十多年专利审查工作经验,在PCT国际阶段审查、发明实质审查方面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赴欧洲专利局进修,优秀翻译人员,发表多篇学术文章。
曾振文,现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副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外派国际化人才。2008年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事多年的医药领域发明实审。曾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医药领域检索专项课题,作为编委参与高等院校规划教材《医药文献检索与专利》以及《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和答复从书》的编撰工作。
薛飞,现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副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骨干人才。2007年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具有7年专利审查工作宣传报道工作经验,从事多年专利审查方面文章的撰写和编辑工作,发表多篇知识产权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4开特种纸 红皮烫金版
¥5.8¥18.0 -
国富论:“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传世名作
¥9.9¥38.0 -
法治在中国-制度.话语与实践-(修订版)
¥22.4¥3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1.8¥2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7¥39.8 -
圆圈正义
¥25.3¥46.0 -
法律的悖论(签章版)
¥31.4¥49.8 -
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
¥25.2¥36.0 -
简约法律的力量
¥23.8¥34.0 -
中国法律对东亚诸国之影响
¥14.1¥28.8 -
一看就懂的法律常识/李叔凡
¥16.1¥5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7¥4.0 -
民法典
¥23.5¥42.0 -
法律常识一本全
¥9.5¥38.0 -
清朝监察立法之都及其历史镜鉴研究
¥12.4¥46.0 -
民法概要
¥33.6¥4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9¥4.0 -
人人都该懂点婚姻法
¥23.4¥65.0 -
罗翔讲刑法
¥14.7¥49.0 -
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
¥27.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