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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42662057
  • 装帧:软精装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188
  • 出版时间:2018-01-01
  • 条形码:9787542662057 ; 978-7-5426-6205-7

本书特色

本书可说是沃格林的法哲学精粹,不但因为这是沃格林成熟时期的作品,而且是他全面的系统性著作;沃格林的法哲学突破了常见的法学观点,法不仅仅与社会历史紧密相关,而且法的背后具有其特有的形而上维度。 本书为沃格林研究者、哲学学者及法哲学相关专业的学生或哲学爱好者了解沃格林的重要原著读物。

内容简介

本书是沃格林对法的专享全面而又系统阐述的作品,也是他成熟时期的作品。书中指出,法不可能有脱离社会历史的历史,法表征了这一社会的秩序,其精髓或本质正是社会结构,法正是社会结构之法。 本书还收录了沃格林于1954年至1957年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教授法学课程的详细大纲。该大纲被分发给沃格林的学生,但没有正式出版。在这个大纲中,沃格林更关注法律秩序的标准,而不是法的本质。沃格林还为他的法学课程准备了补充说明,这些补充说明简洁地陈述了他的法律观点,编辑也将这些说明包括在本书中。*后,这本书包含了沃格林于1941年和1942年撰写的数篇书评,内容关乎法律科学和法哲学领域的四本书。

目录

目 录 编者前言 编者导言 **篇 法的本质 第二篇 法理学课程大纲 第三篇 法理学课程补充说明 第四篇 正当与权力 第五篇 法律科学中的两项新贡献 第六篇 评《法律科学理论》 索 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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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埃里克 • 沃格林(1901-1985) 20世纪*具有原创性和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生于德国科隆,就读维也纳大学,并成为该校法律系的政治科学教授。为了逃避希特勒的迫害,1938 年他携妻子移民美国,并于1944年成为美国公民。沃格林在美国多所大学任教,1942年加入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政府学院。1958年接受慕尼黑大学邀请,继任马克斯 • 韦伯的政治科学教席。1969年回到美国,加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并在此工作直至1985年1月19日去世。沃格林一生出版和发表了相当多的著作和文章,*终汇集成34卷本《沃格林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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