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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与匠心:经典案例办案实录与复盘解析

初心与匠心:经典案例办案实录与复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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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77579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4cm
  • 页数:476页
  • 出版时间:2023-04-01
  • 条形码:9787519777579 ; 978-7-5197-7757-9

本书特色

  人民法院第151号指导性案例
  大型信托收据贷款类案成功脱保案例
  22篇经办典型案例 实务与理论相结合

内容简介

本书精选作者经办的22个典型案例,分为金融、公司、建设工程、商业争议解四篇,共二十二章,每一章下设六大板块[本章提要][案情概述][争议焦点][代理思路][裁判结果][复盘研析],通过实务与相结合,从裁判者与律师双重视角,还原和复盘典型案例的代理思路、诉讼策略、法理内涵、相关法律问题等,对于破解类案难题或相关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实务针对性和较大的使用价值,可供律师、法务、法官、仲裁员及相关法律从业人士借鉴和参考。

目录

金融篇 章 人民法院第151号指导性案例复盘与评析
——台州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诉浙江某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某律师事务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核心要点】
本案收录的相关系列案件贯穿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保证合同纠纷及第三人撤销之诉,核心在于论证案涉出票人在承兑汇票到期日前依约存入票款的行为性质问题。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与再审,终获得了人民法院的支持。本案揭示了区分个别清偿行为与双务合同中的正常履约行为之意义,且在逻辑前提上为适用个别清偿行为撤销制度提出新的思考,深度彰显了司法审判在平衡债权公平清偿利益与交易秩序安全利益过程中的公平正义。本案于2021年入选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第二章 大型信托收据贷款类案脱保案回顾与评析
——某银行诉温州某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台州某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笔者办理的信托收据贷款类案脱保成功的案件。本案涉及信用证、国际交易、转口贸易等背景,以论证案涉贷款不符合信托收据贷款的本质特征为核心思路,通过扎实的证据分析、精细的事实还原、敏锐的切入视角等重点工作,终获得了委托人不承担巨额保证责任的代理成果。本章围绕信托收据贷款的特殊商业规则,进一步分析了信托收据贷款的法律性质、效力、操作等实务问题,以期为实务中代理涉信托收据贷款的金融案件提供有益参考。 第三章 大额信托收据贷款担保脱保案件再探讨——以《民法典》担保制度为视角
——某银行诉温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某能源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笔者办理的另一例大型信托收据类贷款脱保成功的案件,在权利主张方式、诉讼请求、基本事实、请求权依据等个案要素上更显复杂。本案不仅涉及刑民交叉案件中主债权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保证人提供担保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符合信托收据贷款本质特征等实体问题,还涉及主合同效力不明时是否应当追加主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审查认定主合同效力及担保人承担责任等程序问题。本章在复盘本案的基础上,侧重从《民法典》担保制度视角分析保证担保责任消灭的一般性规则,并对保证担保中债权人与保证人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 第四章 《民法典》视角下附担保债权转让通知制度探讨
——某拍卖有限公司诉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债权确认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破产清算程序中对抵押担保之债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其中争议问题是:附抵押债权转让时,因客观原因无法通知主债务人而仅通知抵押人,受让人是否享有对抵押人的担保之债?本案一审与二审裁判理由判然有别,终二审改判支持委托人享有优先债权。结合《民法典》新增债权转让通知保证人制度的背景,本章进一步以附担保债权转让通知制度的适用问题为出发点,分别对债权转让是否以通知为生效要件、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和方式、附担保债权转让时仅通知担保人的效力能否及于主债务人等实务问题进行总结与探讨。 第五章 银行依据加速到期条款划扣存款在破产法语境下的效力与适用
——浙江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破产撤销权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核心争议系案涉银行在破产临界期内依据加速到期条款划扣存款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第31条第4项、第32条规定的破产撤销权制度。通过深入研究破产撤销权制度的权利基础与适用边界,本案建立了精准有效的代理思路体系,终一审、二审均认定案涉银行划扣存款行为不应予以撤销。本章通过分析本案,进一步对银行贷款合同中加速到期条款的效力、银行依据加速到期条款划扣存款行为的性质及在破产撤销权制度中的适用等问题提出思考,以促进破产实践中对相关问题的解决。 公司篇 第六章 关于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属于公司财产之论证路径
——浙江某集团有限公司诉玉环市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实践中少见的涉及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争议的商事案件。本案的代理核心在于论证了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属于公司财产这一重要观点。基于此,本章从法律依据、实践依据、法理依据等方面对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属于公司财产的论证路径进行总结,以期为实务相关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第七章 不同清算程序中股东承担清算责任的请求权基础及双重因果关系抗辩
——上海某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诉秦某、狄某等清算责任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清算责任纠纷案件,浓缩了近年此类案件的主要争议问题,对于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问题具有参考意义。以本案实践为基础,本章围绕未履行解散清算义务的股东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对破产企业无法清算是否承担责任这一核心问题,深入对解散清算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不同功能与法律适用、解散清算程序中“清算义务人”与破产清算程序中“配合清算义务人”身份界定及责任边界、区分适用《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及《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中股东不承担清算责任的因果关系对抗要件等法律问题进行辨析。 第八章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违约金调减规则的实务适用问题解析
——浙江某集团有限公司诉吴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某股权并购项目中衍生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其中所涉违约金调减争议,折射出实务中在适用《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的违约金调整制度时存在司法公权力与私法自治权的价值冲突问题。本章通过还原本案代理过程及一审、二审法院的裁判思路,分析了适用违约金调整制度时价值冲突、适用程序、实体认定等相关问题,以促进解决实践中僵化适用违约金调整制度的现象。 建设工程篇 第九章 基于实践观察视角的工程索赔问题再探讨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一起建设工程巨额索赔案件。从本案可以窥见,国内承包单位相对轻视索赔程序条款的设置与审核,对于工程索赔管理的关注度亦有所欠缺。通过回顾本案经办要点,基于国内工程实践,本章从索赔程序、逾期索赔失权、索赔程序条款效力等方面阐述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中的索赔问题,同时结合域外法的实践经验,探讨提高国内承包单位工程索赔管理能力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章 从代理大额工程索赔案件漫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权问题
——某建设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权问题、工程违约金起算点及计算方式、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点及范围等法律问题。本案历经多次开庭审理、司法审计、谈判博弈等过程,终获得了委托人工程款、违约金及利息等超亿元数额索赔的办案结果。本案采取了解除案涉施工合同的诉讼策略,这一策略并非常规的权利主张路径,对于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实务具有借鉴意义。本章对本案代理思路及经办过程进行简要回顾,侧重分析建设施工合同的解除权问题,以期为类案代理提供有益参考。 第十一章 代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四要点
——浙江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浙江玉环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代理思路不同于施工合同纠纷及分包合同纠纷,后者通常围绕工程价款、索赔、工程质量等争议,而前者涉及监理服务期限、监理费计算公式、监理服务是否到位以及隐蔽工程旁站记录等监理规范等问题。本章通过对本案的回顾与复盘,总结出代理监理合同纠纷类案的四大要点,以期为实务类案提供参考。 第十二章 以建设工程施工权为居间内容的中介合同合法性与有效性问题之辨析
——余某诉林某、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件。案涉中介合同系以建设工程施工权为中介内容,但该中介内容必须以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前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案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及再审法院均对案涉中介行为的违法性作出否定性评价,达到了惩戒该类违法中介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社会效果。基于此,本章从强制性规定、法益评价、司法规范与指引作用等视角,对以建设工程施工权为中介内容的中介合同合法性与有效性问题进行研析与总结,以彰显评判此类问题的正确价值取向及提高实务对此类问题的重视。 第十三章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情形下的合伙体责任承担问题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林某、孙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具有建设工程内部承包背景,核心争议是建设工程内部承包情形下合伙体的责任承担问题。通过简要回顾本案代理过程,本章从厘清工程内部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基本概念切入,进一步探讨内部承包关系的成立与效力、合伙体内部承包情形下的责任承担形式、合伙体合伙人不对外承担责任的情形等法律问题,以期为合伙体内部承包情形下的建设工程类案争议解决提供有益参考。 第十四章 民法典视角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主要变化与实务适用
——林某诉浙江某资源有限公司、浙江某海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典型体现了《民法典》实施前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变化及衔接适用问题,包括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权利主张方式、优先受偿权主体等重要内容。以本案实践为出发点,优先受偿权期限性质、时效适用、优先受偿权范围、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等实务问题,均值得进一步探讨。鉴此,本章通过复盘本案,对《民法典》实施后优先受偿权制度的主要变化及上述实务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与阐述,以探讨于实务。 第十五章 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陈某与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涉及无效施工合同工程价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通过回顾本案的代理思路,本章对合同确认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请求权权利属性、无效施工合同工程价款请求权诉讼时效起算点裁判规则等内容进行总结与分析,并进一步论述无效施工合同工程价款请求权诉讼时效应以应付工程款之日为起算点的合理性,以期为实务中类案处理提供借鉴。 商业争议篇 第十六章 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新视角:分拆诉讼实现大宗涉外产品质量纠纷索赔
——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工程塑料供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大宗涉外产品质量纠纷索赔案件。本案突破惯性思维,巧妙融合法商思维,制定了分拆诉讼的创新策略,为类案代理思路提供了新视角。同时,本案中请求权基础选择、质量鉴定、产品技术标准认定等难点的处理方式,亦呈现本案不同于其他类案的典型意义。本案历时3年之久,历经4个法院审理,终帮助委托人限度挽回损失,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第十七章 精装修商品房装修差价赔偿争议的类案处理思路
——杨某、林某等业主诉台州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某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
【核心要点】
本案涉及商品房精装修差价赔偿纠纷。本章重点从合同相对性、相关法律法规、案涉合同条款、商品房预售方案、现场勘验情况、相关判例等多角度还原本案代理思路,通过简要总结本案经办要点,对类案所涉精装修价格性质、精装修差价请求权基础等争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第十八章 关于高层建筑红线外、用地红线内区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行使及权利归属问题
——业主委员会诉某智能停车有限公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在实体上涉及高层建筑红线外、用地红线内区域(通常体现为居住区围墙外至城市道路之间区域)的权利归属问题。本章通过对本案经办思路的回顾,对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建筑红线、高层建筑红线四条线在项目用地规划中界分不同功能的建筑区划进行分析,并延伸探讨《民法典》第271条规定的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行使,高层建筑红线外、用地红线内区域权利归属等问题,以期为实务提供有益参考。 第十九章 以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出让金缴纳与否的相关问题辨析
——浙江某纸品有限公司与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行政管理案
【核心要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以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是否应予缴纳土地出让金?通过对以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变动模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时是否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法律问题的精准把握,本案终判决撤销了案涉要求委托人补缴巨额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行政行为,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章 房屋占有使用费与合同无效损失的权利基础及认定标准之比较分析
——某村民委员会诉王某合同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涉及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产生的权利基础问题。本案一审存在混淆房屋占有使用费请求权与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请求权的适用依据和认定标准问题,而在代理本案二审过程中,通过精准定位请求权基础及充分阐释法理,本案二审采纳了代理意见,并纠正了一审的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本章在回顾本案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房屋占有使用费和合同无效损失的权利基础、认定标准、适用依据等问题,进一步对类案请求权基础选择、诉讼请求、代理思路等实际操作问题进行总结。 第二十一章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争议、未休年休假工资及补偿社会保险费用之劳动纠纷热点问题解读
——王某诉某商会有关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涵盖了二倍工资争议、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社会保险费用三大实务热点争议问题,在复盘以上争议焦点及代理思路的基础上,本章将进一步探讨负有管理书面劳动合同签订职责的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能否成立、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基数及未休年休假时间如何认定等问题。在当前企业劳动用工法律服务需求日渐凸显的趋势中,本章所涉法律问题对于企业劳动争议解决的处理具有借鉴意义。 第二十二章 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相关问题的实务分析
——浙江某机电有限公司诉某银行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核心要点】
本案系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全面梳理事实,围绕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逐一分析、论证了委托人保全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终一审与二审均认定委托人不承担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财产保全制度在争议解决实务中具有重要地位,亦是一把“双刃剑”,应秉持善意文明的诉讼理念,合理适当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因此,本章对财产保全制度、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的性质、认定与赔偿标准、财产保全担保的类型、性质与责任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并对慎用财产保全制度提出几点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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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先宝
  北京中银(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第十一届椒江区政协委员、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徐先宝律师精通疑难复杂商业争议解决业务,具有成熟深厚的法商思维,在建设工程、投资并购及公司综合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能力与理论功底。经办了诸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代理案件入选人民法院第151号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权威案例。
  获得“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台州市红领英才”“台州律师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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