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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22718606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508
  • 出版时间:2023-05-01
  • 条形码:9787522718606 ; 978-7-5227-1860-6

内容简介

《明代监察法研究》比较系统地考察了明代统治者的监察立法思想、监察机构的设置、监察法律体系、法定的监察形式,重点研究了监察法中关于对皇帝进行监督、对中央机关和地方政权机关实施监察、在监察系统内部开展监察以及管理监察官员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明代监察法的特点、实施情况及历史价值,指出明代监察法与明代绝对君主专制制度相适应,本质上是为了维护绝对君主专制统治,同时对于澄清吏治、维护国家大一统的局面、促进安民养民政策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优劣长短对于我们认识监察法治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目录

绪论 **章 朱元璋的监察思想及其影响 **节 关于监察机构的地位与性质 一 监察机构的地位:“台察之任实为清要” 二 监察机关的内外关系:“彼此颉颃,不敢相压” 第二节 关于监察机构和官员的职责 一 监察机构的首要职责:“风宪之任,在肃纪纲清吏治,非专理刑” 二 鼓励监察官员谏言:台臣“以言为职所贵者忠言” 三 监察官员惩治贪腐:“激浊扬清系乎风纪之职” 四 监察官员察知民情:“通耳目于外监得失于民” 第三节 关于监察官员的管理 一 慎重选用监察官员:“任官为贤,尤重风宪” 二 监察官员的表率作用“振纪纲明法度者,则在台宪” 三 加重对风宪官犯赃罪的处罚 第四节 朱元璋的监察思想对监察立法及后世的影响 一 取法于古,择善而从 二 指导立法,推动实践 三 奠定基础,影响深远 第二章 监察法律体系 **节 《宪纲》:唯一单行的监察方面的基本法律 一 洪武四年《宪纲》乃“祖宗成法”不许后世更改 二 宣宗、英宗考定《宪纲》维护了其基本法律的地位 三 正统四年后《宪纲》作为基本法律名称一直相沿不改 四 《宪纲》之外不存在其他监察类单行基本法律 第二节 监察方面的条例或事例 一 洪武四年《宪纲》之后到正统四年考定重刊《宪纲》之间的条例 二 正统四年《宪纲》刊布后到武宗时期颁布的监察条例 三 明世宗时期颁行的监察条例 四 隆庆后期和万历前期颁布的监察条例 第三节 《宪纲》之外基本法律中与监察有关的内容 一 《大明律》 二 《诸司职掌》 三 《皇明祖训》 第四节 包含监察内容的条例汇编 一 《问刑条例》 二 《军政条例》 第五节 《大明会典》中与监察有关的内容 …… 第三章 监察机关 第四章 法定的监察形式 第五章 对皇帝的监督 第六章 对中央机关和官员的监察 第七章 对地方政权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 第八章 监察系统的内部监察 第九章 科道官的选用与管理 第十章 明代监察法的价值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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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国平,湖北仙桃人,副研究员。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至2003年在中央办公厅工作,期间援藏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2003年9月到重庆,先后在市委、市政府多个部门任职。2010年9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先任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后任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兼法学所副所长、主持国际法所所务工作。著作有《明代行政法研究》、《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作者)等,近年来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另外,曾主译《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参译《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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