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

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

1星价 ¥51.0 (7.5折)
2星价¥51.0 定价¥68.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309169362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124
  • 出版时间:2023-08-01
  • 条形码:9787309169362 ; 978-7-309-16936-2

内容简介

在马克斯·韦伯原初构想中,中国古代法是作为映衬西方近代法的绝对的“他者”般的存在,其“普遍法律史”构想了一幅从中国法、印度法、伊斯兰教法,经历古犹太教法、中世纪天主教法,直至西方近代法(尤其德国法)的、准线性的法律“合理化”发展图景。但韦伯对各大法律文化的深入研究,又使其意识到历史事实与这一清晰图景存在抵牾:帝制中国的家产官僚制法中既存在“非理性”成分,又存在“合理性”成分,而在近代西方私法(甚至是在韦伯*为推崇的德国私法)和公法政治中也都存在明显的“反资本主义”“反法制型支配”的“非理性”要素。在具体地界定和叙述东西方法律时,韦伯不得不面对和处理这些矛盾。而他的具体处理方式,则暴露了他的价值观、情感和认识论局限。在明晰这些局限后,我们可以再次拾起韦伯那些充满创造性的概念工具,并借助更丰富、公允的当代经验研究,来展开理论与经验间的对话。中西之间的差异并不绝对,对异与同的界定常常取决于研究者本人的认识论,而认识论又经常取决于现实政治经济力量对比、个人经历乃至情感取向。在21世纪的政治经济形势下,我们接近能够主张一种更为平等的中西对话,以及更具包容性的法律理论建构。

目录

**章 导论 **节 马克斯·韦伯的“核心问题” 第二节 合理化命题 第三节 在东方主义批判中“找回”思想史 第四节 比较法律社会理论/史学:批判与重构 第二章 普遍历史:从中国古代(法)到西方近代(法) **节 “普遍历史”的历史 第二节 韦伯思想中普遍历史观的形成 第三节 普遍法律史的可能性:开端与终点 小结 第三章 来自东方的不和谐因素:家产官僚制与中国法 **节 家产官僚制:理论建构 第二节 家产官僚制:中国案例 第三节 中国法律在韦伯作品中的“归宿”:实质非理性 小结 第四章 近代资本主义的内部撕裂:私法中的二元对立 **节 概念重构:“形式/实质” 第二节 命题重构:法律与资本主义 小结 第五章 在近代政治中发现非理性:大众民主与卡理斯玛 节 “支配的三种类型” 第二节 韦伯支配社会学中对近代政治的表述 第三节 韦伯“政治理论”之重温 小结 第六章 调和非理性:“ 民主”宪制设计 节 议会主义“ 民主制” 第二节 凯撒主义“ 民主制” 第三节 “ 民主制”:对韦伯与施米特主张的初步比较 小结 第七章 延续未竟的事业:韦伯理论与清代法的对话 节 前人所做对话:家产官僚制下的清代政治与法律 第二节 家产官僚制对 法的影响 第三节 家产官僚制对社会-法律齐平化的影响 第四节 家产官僚制下的市场、习惯与法律 小结 第八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展开全部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