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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教学版)(全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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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8444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1513
  • 出版时间:2023-11-01
  • 条形码:9787519784447 ; 978-7-5197-8444-7

内容简介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教学版)依照大纲类别共分为9册,涉及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经济法、商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严格收录考纲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意见。为更好贴合应试要求,编写组精选出3000余组重点法条进行了区别标注、双色彩印,并再其后分别设置了不同栏目,作为“法条讲义”来辅助考生理解法条,加深印象。

目录

目录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序言 **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国务院 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监察委员会 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章总则 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 **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情报信息 第三节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 第四节审查监管 第五节危机管控 第五章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章总则 第二章法律 **节立法权限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法律解释 第五节其他规定 第三章行政法规 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节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规章 第五章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章总则 第二章选举机构 第三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五章各少数民族的选举 第六章选区划分 第七章选民登记 第八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九章选举程序 第十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十二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章总则 第二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三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四章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五章对代表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修正) **章总则 第二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第五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4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自2018年3月20日起施行) **章总则 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四章监察权限 第五章监察程序 第六章反腐败国际合作 第七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79年7月4日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章总则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第二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三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四节地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章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节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第二节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第三节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举行 第四节常务委员会各委员会和工作机构 第四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任期 第三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第四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第五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章总则 第二章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第三章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第四章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五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第六章询问和质询 第七章特定问题调查 第八章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第九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 序言 **章总则 第二章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 第三章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四章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章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 第六章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七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序言 **章总则 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政治体制 **节行政长官 第二节行政机关 第三节立法机关 第四节司法机关 第五节区域组织 第六节公务人员 第五章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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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法律考试中心,是法律出版社下属的专门研究国家考试、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法律硕士考试等法律相关考试的机构,其编写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考试真题等书,得到广大考生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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