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635140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40
  • 出版时间:2023-10-01
  • 条形码:9787521635140 ; 978-7-5216-3514-0

内容简介

本书系广州地区一线执业律师的成功办案实践的总结,本书汇集的案例集中展示了经济犯罪案件中辩护人对法律的理解及适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及各方主体的沟通方法、事实与证据的有效整合等办案技巧。本书选取的案例均为已经审结的案例,且案例典型,体系新颖,是一本“理论与实践兼备、法理与情理并融”的著作。希望本书的辩护思路、释法说理能抛砖引玉,为律师同行办理同类型案件提供一些启发,亦为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绵薄贡献。

目录

一、诈骗类刑事犯罪辩护案例 如何从10年以上的诈骗罪改变定性为适用缓刑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以庄某某诈骗一案为例 梁圆圆 方政 一审认定诈骗判处12年,重审改判5年半——袁某非法经营罪一案 谢俊 齐震 非法搭建股票、期货交易平台吸引客户投资交易,从中非法获利的,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刘某某诈骗罪一案 叶秀雄 因古董交易涉嫌诈骗终获无罪的辩护思考 王宇 让证据说话,从判刑7年到无罪 何浩湧 从一则不起诉案看借贷型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颜勇 合同诈骗案辩护人如何还原民事合同纠纷本质——结合陈某合同诈骗案分析 李晓月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共犯问题评析——陈某坤被控合同诈骗罪 邓淦章 从无罪辩护案例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 黄飞 姚少微 “两头骗”行为如何认定犯罪数额 刘建党 钟文 假用他人信用卡套现行为被判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辩护要点——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职务侵占罪案评析 刘映旺 刘阳 二、非法集资类刑事犯罪辩护案例 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由主犯降格定性为从犯的辩护思路——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评析 孙裕广 财务人员是否构成共犯不能一概而论——余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不起诉案评析 陈维崧 一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有效辩护 杨振国 从谭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看辩护技巧 钟剑锋 三、破坏管理秩序类刑事犯罪辩护案例 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案件的辩护思路 祝恬 对协助骗取银行保理融资行为的定性 苏冠铮 未经有权单位审批擅自发行出版物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有效辩护 舒才中 未经许可生产危险化学品性质的成品油如何定罪 蒋珊珊 传销活动人数存疑的成功辩护——陈某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起诉案 韦穗生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的辩护思路 张春晓 无罪案件中律师调查取证权实践要点——李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起诉案 李怡忆 还款资金来源混同诈骗所得款的辩护思路——郭某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林振宇 主观故意在走私类无罪案中的审查与认定 张成勇 走私案件的管辖及罪数的认定——曹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 韩栋 是罪名错误,还是“认罪认罚”制度下的妥协 张珩 证据存疑获“一线生机”——陈某明贩毒死缓案 钟宇明 何锦浩 共同犯罪中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的认定思路——黄某某非法采矿不起诉案件案例分析 廖翀任艳 四、侵犯企业及个人权利类刑事犯罪辩护案例 抓住假冒注册商标案关键辩点,大幅减轻当事人刑罚——颜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例评析 吴安妮 法定刑3年以上的缓刑辩护思路——陈某明假冒注册商标案 吴寿长 对侦查机关认定涉案金额之辩护——姚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被不起诉案 何润榕 在同案人认罪认罚压力下如何实现决定不予起诉的辩护思路——吴某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 林星宇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甘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为例 邓世运 区分“知道可能”和“可能知道”,严格把握行为人的“明知”——以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为例 许胜利 窝藏罪与重婚罪数罪并罚下的积极辩护 张泽华 五、职务类刑事犯罪辩护案例 如何判断收取贿赂款后未提供实质性帮助是受贿罪还是诈骗罪——某甲受贿案林志明 公司类职务犯罪案例分析 何才荆 被害人承诺阻却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犯罪 卢建雄 黄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被判免予处罚案 黄涛 六、律辩杂谈 海上救生信号弹被列入管制前,是否属于刑法上的爆炸粉 洪树涌 逃逸与死亡无因果关系不构罪——李某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案 陈进兴 从不具备合同履行能力证明非法占有目的控告立案——官某控告孙某合同诈骗罪一案常琪 网上追逃后被抓获是否还可认定为自首 唐文聪 诉讼时效在无罪辩护中的运用 贺奎奎 拆分办案目标,逐步实现辩护效果 梁敏瑜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广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由广州市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是广州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88年,1988年9月23日召开的广州律师**次代表大会宣告了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自1994年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进行了多次改革,广州市律师协会逐步走向行业自律性管理,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2003年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以来逐步确立了代表常任制度、设立监事会、确立会长任期制,形成并发展了集“议、决、执、监”于一体的法人治理架构和规范运作体系,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特性进一步得到强化和落实。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