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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法律实务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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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644890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00
  • 出版时间:2024-05-01
  • 条形码:9787521644890 ; 978-7-5216-4489-0

本书特色

1.专业性。本书准确把握建筑企业的需求和痛点,深入探讨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司法案例、研究发展和市场变化, 向读者提供新的破产重整理论和实践方法。 2.实用性。针对建筑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 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书中还引用了振邦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操作案例, 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提供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案例分析。 3.全面性。内容涵盖建筑企业破产重整的全过程,为读者提供一个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的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法律框架, 帮助读者理解和掌握建筑企业破产重整的全过程。

内容简介

本书通过理论研究、案例研讨、实务论证等多角度、多层次、多维度论述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法律实务问题,立足于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实操经验及实务研究,就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的法律问题及实务操作进行全面、较深层次研究与论证,探索并寻求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模式创新,为建筑企业新时期的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实践与法律服务。具体来说,本书围绕着以下六个方面展开:1.建筑企业破产重整基本原则”,这是本书的理论基础与论证前提;2.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模式选择,这是本书的核心关键点,总结了预重整模式、存续式重整模式、清算式重整模式、出售式重整模式等方式的必要性及选择理由,并论述了各种重整模式的优势与劣势;3.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破产财产识别,以建筑企业财产利益优选化为原则,主要针对工程应收款在不同承包模式下进行论述,另外还对建筑企业资质、建筑设备、管理费等财产进行了研究与论述;4.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的审核与处理,主要针对建筑企业特殊债权中的工程款债权、税收债权、职工债权等审核与处理提出了实务上、程序上的操作经验;5.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继续经营的模式,根据实务分析总结了继续经营的基本原则、继续经营的模式利弊分析等进行论述;6.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投资人的招募与确定,主要从实践角度分析破产重整管理人如何进行依法招募及确定的标准。

目录

导论 **节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建筑业 一、建筑业的发展历史 二、建筑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及重要意义 第二节 我国建筑业发展下行及其成因 一、建筑业及其市场主体建筑企业发展下行 二、下行成因之外部经济环境因素 三、下行成因之建筑行业自身原因 第三节 以破产重整方式拯救建筑企业 一、维护社会经济环境总体稳定 二、促进建筑企业价值*大化 三、实现建筑企业工人权益保障的*大化 四、修复建筑企业继续合规运营 五、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 第四节 本书的逻辑框架 **章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原则 **节 引言:建筑施工实践中的多元利益主体 第二节 建筑企业价值*大化原则 一、建筑企业价值*大化原则的由来 二、建筑企业价值*大化的核心体现——建筑企业资质维护 第三节 破产债权公平清偿原则 一、公平清偿原则的意义 二、公平清偿原则的核心体现——实际施工人权利的取舍 第四节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原则 一、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市场秩序维护 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核心体现——农民工群体利益保障 第二章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的模式选择 **节 预重整模式的适用 一、预重整模式的界定 二、建筑企业选择预重整的优势 三、预重整的程序流程 四、建筑企业预重整的风险及应对 第二节 存续式重整模式的适用 一、存续式重整模式的界定 二、建筑企业采取存续式重整模式的考量因素 三、建筑企业存续式重整模式的风险及应对 第三节 清算式重整模式的适用 一、清算式重整模式的界定 二、建筑企业选择清算式重整模式的考量因素 三、建筑企业清算式重整模式的风险及应对 第四节 出售式重整模式的适用 一、出售式重整模式的界定 二、建筑企业选择出售式重整模式的考量因素 三、建筑企业出售式重整模式的风险及应对 第三章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破产财产的识别 **节 破产财产的定义 第二节 工程款 一、工程款处理中实际施工人概念的厘清 二、工程款认定中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的类型化处理 三、实际施工人工程款债权在破产中的惯常做法 四、实际施工人工程款债权受司法解释变化的影响 第三节 其他破产财产 一、施工设备 二、管理费 三、建筑企业资质 第四章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的审核与处理 **节 建筑企业破产债权审核与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形式审查原则 二、实质审查原则 三、形式与实质相结合原则 第二节建筑企业破产债权审核与处理的一般方法 一、界定破产债权的类别 二、债权审核的流程与要点 第三节建筑企业特殊债权的审核与处理 一、工程款债权的审核与处理 二、税收债权的处理 三、职工债权的审核与处理 第五章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继续经营的模式 **节 破产前建筑企业经营的特点与问题 一、建筑企业经营的一般理论 二、建筑企业的特殊经营模式 第二节 破产后建筑企业继续经营模式选择的原理 一、破产重整程序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 二、破产后建筑企业继续经营模式选择的理论基础 三、继续营业选择的原则 四、建筑企业继续经营的内容 五、继续经营模式选择具体的判定标准 第三节 建筑企业继续经营的模式 一、管理人经营模式 二、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 第六章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中投资人的招募与确定 **节 投资人招募的前提 一、建筑企业破产重整范围确定的必要性 二、建筑企业重整范围的确定标准 第二节 投资人招募的方式 一、理论背景 二、主流招募方式评价 第三节 投资人确定的标准 一、实务中确定标准的模式 二、现实中确定标准的困境 三、投资人确定标准的完善 第四节 投资人确定后的权益实现 一、股权转让的实现 二、信用修复的实现 附录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典型案例 某达建设、某达交通合并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案件处理过程 三、案件处理结果 四、案件学理评析 某越建设重整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案件处理过程 三、案件处理结果 四、案件学理评析 某程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件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案件处理过程 三、案件处理结果 四、案件学理评析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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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乐敏,男,1966年9月生, 2003年开始执业,现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李乐敏律师现任绍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浙江省委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绍兴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绍兴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绍兴市企业合规人才库专家、绍兴市重大执行案件社会效果与风险评估专家、多地仲裁委仲裁员等职务。 李乐敏律师带领的团队成功承办了多家建筑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件,多次入选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并为多家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李乐敏律师曾获浙江省优秀律师、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建设工程专业类)、绍兴市优秀律师、2019年度“东方建筑之子”等多项荣誉,4次获评*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并多次受到浙江省律师协会的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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