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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场景化应用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人工智能的场景化应用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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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308245555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32
  • 出版时间:2024-05-01
  • 条形码:9787308245555 ; 978-7-308-24555-5

内容简介

本书基于新文科法学交叉融合性的特点,秉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总结了2014年以来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乡村治理、生态文明、金融科技等领域中的法治典型案例,共分八个部分,60个案例,每个案例又分为“案例简述、案例要旨、法律依据、学理评析”四个部分,个案背后有类案学理分析,将法学知识的生成、运行与反思贯通于法学案例研判的始终,在法学教学中探索结合判例和学说的法释义学研判方法。

目录

**章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认定问题研究 **节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概述 第二节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之争议 第三节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之确定 第四节 结语 第二章 人工智能算法权力异化法律规制研究 **节 算法权力:技术逻辑、异化表现与背后原因 第二节 算法权力异化的法律规制思考 第三节 算法权力异化法律规制之路径选择 第四节 结语 第三章 人工智能在金融科技监管应用中的法制革新 **节 金融科技的本质与风险 第二节 金融科技监管之原则转向 第三节 金融科技监管之模式转换 第四节 金融科技监管之法制路径 第五节 结语 第四章 智能汽车交通事故致损责任分担研究 **节 智能汽车交通事故致损责任探析 第二节 智能汽车交通事故致损责任的国内外立法实践 第三节 智能汽车交通事故致损责任分担的法律适用困境 第四节 智能汽车交通事故致损责任分担的法律应对 第五章 人工智能在人脸识别应用中的法律规制研究 **节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概述 第二节 规则失灵:“知情同意”规则在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中的适用困境 第三节 监管不足:现有监管难以对人脸识别技术形成有效监管 第四节 救济困难:现有诉讼机制难以保障人脸信息主体权利 第五节 未来变革: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法律规制创新 第六节 结语 第六章 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节 缘起:为何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 第二节 争鸣: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可版权性 第三节 回应: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类型与标准 第四节 归属: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如何归属 第五节 追寻: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的未来可能 第七章 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法治路径构建研究 **节 互联网金融平台及其监管概述 第二节 监管理念滞后:传统金融监管理念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 第三节 监管方式落伍:传统金融监管方式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技术性 第四节 监管法律错位:实体经济背景下出台的法律法规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相脱节 第五节 未来变革: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法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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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永亮,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法。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法学院访问学者,入选教yubu、中央政法委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兼任浙江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司法厅行政立法专家、浙江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特聘专家、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村文化与乡村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法学评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5部。主持司法部、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中国法学会、浙江省社科联、浙江省法学会等课题多项。研究成果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次、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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