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纠纷裁判规则精解

破产纠纷裁判规则精解

1星价 ¥66.6 (6.8折)
2星价¥66.6 定价¥98.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95207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暂无
  • 出版时间:2024-10-01
  • 条形码:9787519795207 ; 978-7-5197-9520-7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上具有如下特点:  一,案件类型上较丰富。本书选取的案例共计30个,范围涵盖了破产程序本身需要处理的纠纷、破产衍生诉讼、个人破产案件、“执转破”案件、跨境破产案件以及破产犯罪案件等。  二,案件具有典型意义。本书选取的案例大多源于*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少部分案例为其他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所涉案件具有典型意义。  三,对案例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了精解。本书以案例为出发点,对案例所涉问题进行解读之后,又在此基础上作了一些思考。

目录

案例1:律师事务所等非企业法人是否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 案例2:债务人住所地应采取何种判断标准?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是否还能够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相应的法院是否应当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还能受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案例3:债务人申请破产时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条之规定提交全部材料时,法院是否可以径行裁定不予受理? 案例4: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出票人履行约定的付款行为是否属于《企业破产法》第32条中规定的“个别清偿行为”? 案例5:企业破产重整期间,银行是否有权扣划重整企业于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户内的资金? 案例6:商品房网签至让与担保权人名下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让与担保权人可否依据其与债务人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在破产程序中行使取回权? 案例7:债务人的诈欺行为与偏颇清偿行为应当如何区分? 案例8: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法时,是应当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还是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 案例9: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次债务人是否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破产抵销权? 案例10:当事人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结果不满的,能否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15日之后,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 案例11:债权人要求管理人更正有关行为的,是否可以提起管理人责任纠纷之诉? 案例12: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份的,公司破产时,其是否仍应承担出资义务? 案例13:公司破产时,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如何认定,责任如何承担?案例1:律师事务所等非企业法人是否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 案例2:债务人住所地应采取何种判断标准?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是否还能够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相应的法院是否应当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还能受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案例3:债务人申请破产时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条之规定提交全部材料时,法院是否可以径行裁定不予受理? 案例4: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出票人履行约定的付款行为是否属于《企业破产法》第32条中规定的“个别清偿行为”? 案例5:企业破产重整期间,银行是否有权扣划重整企业于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户内的资金? 案例6:商品房网签至让与担保权人名下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让与担保权人可否依据其与债务人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在破产程序中行使取回权? 案例7:债务人的诈欺行为与偏颇清偿行为应当如何区分? 案例8: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法时,是应当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还是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 案例9: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次债务人是否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破产抵销权? 案例10:当事人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结果不满的,能否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15日之后,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 案例11:债权人要求管理人更正有关行为的,是否可以提起管理人责任纠纷之诉? 案例12: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份的,公司破产时,其是否仍应承担出资义务? 案例13:公司破产时,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如何认定,责任如何承担? 案例14:企业破产时,管理人应当如何追收董监高的非正常收入? 案例15:股东未尽清算义务的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案例16:不同种类的债权是否可以主张破产抵销权? 案例17:破产管理人未行使破产撤销权时,债权人可否依据《民法典》等规定行使撤销权? 案例18:证券公司违规操作致使权利人股票账户内的股票被卖,证券公司破产时,权利人是否可以针对被出卖的股票行使取回权? 案例19:破产程序中如何确定别除权人行使别除权的法定期间? 案例20:《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性质应当如何认定?该合同被管理人解除时,余额款项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共益债务而获得优先清偿? 案例21: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案涉房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是否合法? 案例22:非因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而陷入财务困境的债务人,可否申请个人破产? 案例23:债务人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宣告个人破产的,权利人可否在内地法院对债务人提起相关民事诉讼? 案例24:行为人在银行改制期间,合谋将企业贷款列为不良贷款,并非法转移企业资产,后又申请该企业破产的,是否应当认定为虚假破产罪? 案例25:在企业清算期间,且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存在混同的情形,行为人从公司账户转移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何种犯罪? 案例26:非破产企业员工故意捏造劳动债权并申报的,应当构成何种犯罪? 案例27: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应如何认定破产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职工债权认定的范围包括哪些? 案例28: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是否应当受理案外第三人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例29: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案例30:执行款已在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此时关于被执行人破产程序启动的,该笔款项能否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发放?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胡守鑫  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辽宁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员。  研究方向为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在《中国应用法学》《甘肃政法大学学报》《人权研究》《判解研究》《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发表多篇学术文章。出版学术合著《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难点与对策研究》。  吴忠健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与不良资产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重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培训与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预备会员。业务领域为破产重整、债务重组。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