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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1163719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16页
  • 出版时间:2010-08-01
  • 条形码:9787301163719 ; 978-7-301-16371-9

本书特色

《企业纳税申报》是21世纪全国高职高专教务会计类规划教材。

目录

第1章 纳税申报概述1.1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1.1.1 税法与税收的含义1.1.2 税收法律关系1.1.3 税法的构成要素1.1.4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1.1.5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1.2 税务登记1.2.1 税务登记的含义、原则与范围1.2.2 税务登记的种类1.2.3 税务登记证的作用1.2.4 非正常户处理1.3 税款缴纳(征收)制度1.3.1 税款征收的原则1.3.2 税款征收的方式1.4 纳税申报1.4.1 纳税申报的概述1.4.2 纳税申报的方式1.4.3 纳税申报的内容1.4.4 纳税申报的意义1.5 法律责任1.5.1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法律责任1.5.2 对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1.5.3 虚假申报或不申报行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1.5.4 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1.5.5 抗税的法律责任练习题第2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2.1 增值税概述2.1.1 增值税的含义2.1.2 增值税的特点2.1.3 征税范围2.1.4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2.1.5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与认定2.1.6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2.2 税率与征收率2.2.1 增值税税率2.2.2 增值税征收率2.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3.1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2.3.2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2.3.3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2.4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2.4.1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2.4.2 电力产品应纳的增值税2.4.3 油气田企业应纳的增值税2.5 出口货物退(免)税2.5.1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2.5.2 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2.5.3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2.5.4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2.6 增值税纳税申报实务操作2.6.1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实务2.6.2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2.6.3 纳税申报期限2.7 增值税案例评析练习题第3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3.1 消费税概述3.1.1 消费税的含义3.1.2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3.1.3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3.2 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3.2.1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3.2.2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2.3 消费税纳税期限3.2.4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3.2.5 消费税征缴方法3.2.6 消费税征税机关3.2.7 消费税税率3.2.8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2.9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3.3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3.4 消费税纳税申报实务操作3.4.1 烟类应税消费品纳税申报表3.4.2 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3.4.3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3.4.4 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3.4.5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3.5 消费税案例练习题第4章 营业税纳税申报4.1 营业税概述4.1.1 营业税的概念4.1.2 营业税征税范围4.1.3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4.2 应纳营业税额的计算4.2.1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4.2.2 税目和税率4.2.3 应纳营业税额的计算4.2.4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与纳税地点4.2.5 营业税的会计处理4.3 营业税税收优惠4.3.1 营业税的起征点4.3.2 营业税减税规定4.3.3 营业税免税规定4.4 营业税的纳税申报4.4.1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4.4.2 营业税纳税申报4.5 营业税案例评析练习题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1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概述5.1.1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5.1.2 教育费附加概述5.2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缴额的计算5.2.1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5.2.2 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地点与期限5.3.1 缴纳义务发生时间5.3.2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5.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地点5.3.4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缴方法5.3.5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机关5.4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5.4.1 核算使用的会计科目5.4.2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账户处理5.5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5.6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税案例评析练习题第6章 关税的纳税申报6.1 关税概述6.1.1 关税的含义6.1.2 关税的征税范围……第7章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第8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报第9章 土地增值纳税申报第10章 其他各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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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企业纳税申报》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运用大量的案例资料,介绍了纳税申报概述、增值税纳税申报、消费税纳税申报、营业税纳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关税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其他各税纳税申报等内容。旨在培养学生掌握相关税费知识,具备纳税申报的能力。《企业纳税申报》为帮助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职业素养和技能,在编写理念、体例、模式和内容安排上突出“任务驱动”、“工学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的特色,《企业纳税申报》为全国高职高专系列规划教材之一,既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院校的财会类专业教材,也可作为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参考用书。

相关资料

插图:3.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一般纳税人有以下情况者,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纳税资料的。(2)有违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等行为之一者,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4.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1)一般纳税人如丢失了已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己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一般纳税人如丢失了未认证的的专用发票,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3)一般纳税人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丢失,如果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将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4)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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