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邮信托公司法研究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 ISBN:9787560963396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38页
- 出版时间:2010-06-01
- 条形码:9787560963396 ; 978-7-5609-6339-6
目录
节选
《信托公司法研究》内容简介:信托法从完整意义上说,应当包括信托基本法和信托业法,而信托公司法属于信托业法的范畴。我国信托法研究起步较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信托已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多研究的是信托基本法的问题,对信托公司法的研究还十分薄弱。而考察我国的信托实践,信托制度在我国的应用恰恰主要集中在信托公司领域。由于立法的不完善、理论研究的滞后等原因,我国信托公司的命运如此多舛,虽屡遭整顿清理,仍未形成自身的行业特色和市场规模。
相关资料
尽管上述各种关于信托的定义都不令人满意,但揭示了信托的以下几点内涵。(1)信托以信赖关系为基础。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处分,是基于对受托人的信赖;受托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是履行信赖义务的表现。(2)信托是一种涉及三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信托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即使在自益信托情形下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在宣言信托情形下委托人与受托人为同一人,也只意味着同一人具有两种身份。信托以信托财产为中心,并以当事人的财产权利义务为具体内容。(3)信托财产上的权利与利益相分离。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其载体是信托财产。无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都承认信托财产上的权利与利益相分离、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一方面,受托人可以像真正的财产所有权人那样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与第三人从事各种交易活动;另一方面,受托人又不能为自己的利益而使用信托财产,不能将信托财产所生的收益归于自己。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包括从物质上毁损信托财产的自由。受托人必须妥善地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负有将行使信托财产管理处分权所产生的收益交付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的义务。由于信托的设立和应用非常富有弹性,信托的种类和品种繁多。就信托的种类而言,信托依其成立的原因,可分为意定信托与法定信托。前者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其主要表现为依合同或遗嘱而成立的信托;后者是指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立的信托。依信托的目的不同,可分为私益信托与公益信托。前者是指委托人为了自己或特定的人获取利益的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后者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依受托人是否以信托为营业,可分为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
作者简介
文杰,1976年生,湖北公安人,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2001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自1999年以来,先后在《法学》、《法学杂志》、《江海学刊》、《浙江社会科学》、《武汉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8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转载,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参与和主持了省部级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
-
国富论:“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传世名作
¥11.6¥3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7¥28.0 -
规则为什么会失败:法律管不住的人类行为暗码
¥29.9¥59.0 -
法律常识一本全
¥11.1¥38.0 -
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
¥26.2¥36.0 -
文字之讼-语言与民事案件
¥13.9¥29.0 -
批判法学-一个自由主义的批评
¥15.0¥20.0 -
患者安全.法律政策和实务
¥26.2¥36.0 -
法治在中国-制度.话语与实践-(修订版)
¥23.4¥3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4.0 -
论法治与德治: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内在观察(八品)
¥32.1¥58.0 -
蛛丝马迹-犯罪现场专家讲述的故事
¥24.9¥42.0 -
简约法律的力量
¥24.8¥34.0 -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用版)
¥14.8¥25.0 -
一看就懂的法律常识/李叔凡
¥17.1¥5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9¥39.8 -
圆圈正义
¥25.4¥46.0 -
法政纠结-北洋政府时期罗文干案的告诉与审断
¥24.8¥68.0 -
实证派犯罪学
¥9.8¥18.0 -
虚拟论证-论法律人及其他论证者的论证助手设计
¥20.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