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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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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9787550298613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95
- 出版时间:2017-04-01
- 条形码:9787550298613 ; 978-7-5502-9861-3
本书特色
•《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芭芭拉•艾伦瑞克继《我在底层的生活》后全新力作,揭开你我内心zui深的渴望――凑热闹!
•一部看透人类本性的“犀利”之作,读来笑中带泪。芭芭拉•艾伦瑞克的著作并不是单纯的学术书籍,从来都是和现实紧密相连的忠告和宣言,普通读者也能从中找到乐趣,毕竟我们都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
•在这个拥挤的星球,我们需要更多无意义的活动,去体会我们存在当下的奇迹,并且好好庆祝一番。
内容简介
《街头的狂欢》是《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芭芭拉•艾伦瑞克继《我在底层的生活》后全新力作,揭开你我内心*深的渴望――凑热闹!这是一部可以让人开怀大笑的书,在这个拥挤的星球,我们需要更多无意义的活动,去体会我们存在当下的奇迹,并且好好庆祝一番。芭芭拉•艾伦瑞克的著作并不是单纯的学术书籍,从来都是和现实紧密相连的忠告和宣言,普通读者也能从中找到乐趣,毕竟我们都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我们生为社会性动物,天生便懂得分享喜悦,只要能尽情发挥,世界和平绝非空想。
前言
来跳舞吧
欧洲人大举展开侵略,探索他们眼中的“新世界”时,发现当地居民从事许多诡异又骇人的活动。虽然他们没有留下可信的资料,但传言纷纷,说有食人族,还有杀人献祭、肉刑、人体与脸部刺青以及明目张胆的性行为。同样让欧洲人起鸡皮疙瘩的,还有到处可见的狂热仪式:当地居民聚在一起唱歌、跳舞,唱诵到精疲力竭,甚至到更高的境界——出神。不管欧洲人走到哪里,都能目睹这些触电般激动的仪式——大洋洲的采集打猎者、波利尼西亚的火耕农、印度的乡下人,频率如此之高。对白人男性与少数女性而言,“这些野蛮人的社会……尽管有风俗上的差异,但各地的神话仪式之间仍有特殊的一致性”。欧洲人对“野蛮”的印象,便是那些在荒郊野外、穿着奇装异服、身体绘上图案、围着营火打鼓又跳舞的人。
他们到底看见了什么?同一个仪式,从不同观察者的角度看起来也大不相同。库克船长(James Cook)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末抵达塔希提岛时,见到一群一群的女孩表演“非常不入流的舞蹈,称为提莫罗蒂(Timorodee),唱着不入流的歌曲,加上不入流的动作……同时,还能准确地跟上拍子”。大约六十年后,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发现同样的仪式,当时被称为罗力罗力(Lory-Lory),也许有些许变化,但依旧媚惑迷人:
不久后,扬起一阵奇异的吟唱声,他们轻柔地摆动身体,慢慢加快,持续好长一段时间。有好几次,他们胸前激烈地颤动,双颊发亮,完全沉醉在舞蹈的精神之中,显然无视四周的一切。但很快地,又平静下来,回到刚刚无精打采的样子,眼神飘忽,胡乱地唱着,倒在彼此的怀中。
和库克船长一样,达尔文(Charles Darwin)也对西澳(Western Australia)土著夜间举行的狂欢仪式(corroborree)感到反感。他写道:
跳舞进行时,他们或向两旁跑去,或成纵队在空地跑步,后头的跑步者轮番冲刺到队首。他们行进的时候,用力踏着地面,强力的步伐伴随低吼声,还敲打棍棒和长矛,摆出各种姿态,例如伸长手臂,全身蠕动。对我们而言,这一幕可说是极为粗鲁又野蛮,毫无意义。
但对人类学家鲍德温•斯宾塞(Baldwin Spencer)和吉伦(Frank Gillen)来说,类似的原住民仪式反而非常引人注目,甚至令人着迷:“烟雾弥漫、火炬闪耀。火花从天而降,洒向四面八方跳舞的人们。男人吼叫,形成一个非常疯狂又野性的场景,文字难以适切描述这一切。”就是这段叙述,使伟大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提出“集体欢腾”(collective effervescence)这个概念:仪式诱发的热情或狂喜,能够巩固社会关系。他还提出,集体欢腾是宗教的根本基础。
通过奴隶制度,欧裔的美洲人有机会近距离观察他们俘虏来的“原住民”,对于移居美洲的非洲人所举行的狂热仪式,他们也有着多种矛盾的反应。许多蓄奴的白人认为这些习俗“嘈杂、粗鲁、不敬、放荡”,并且采取激烈手段打压。十九世纪时,一名牙买加农场的主人发现他的奴隶旷职跑去跳姆哟舞[Myal Dance,可能是源于非洲阿赞德人(Azande)的一种入门仪式]。他描述他们跳的舞“全是些奇形怪状的举动,从头到尾都在吟唱,有时像歌曲,有时像嗷叫”。同样的,1845年,一名英格兰的旅客到了特立尼达(Trinidad),他语带厌恶地描述:
圣诞节前夕,似乎在宗教的掩护下,地狱的门被打开了……每个黑人都在发酒疯,狂饮又狂叫……在这恶心又放荡的纵情狂欢中,根本没人去睡觉……乐手被一大群酒醉的男男女女围绕,那些女人都是*下层的阶级,所有人都在跳舞、尖叫、拍手,活像一群恶魔。这些都是受“子夜弥撒”的影响,这种弥撒*终都是如此的堕落。
但是,也有其他白人观察者被这种来自非洲庆典的怪异力量吸引。美国景观建筑师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十九世纪中期旅行到新奥尔良,观察黑人基督徒的礼拜,深深受到了吸引,“呼喊、低吼以及惊人的尖叫声,众人进入不可思议的狂热状态,不知是出于狂喜还是狂悲”,他发现自己的面容“发热”,双脚开始踏动,好像“不知不觉被感染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位名叫克林顿•弗内斯(Clinton Furness)的旅行者到了南加州,当他看见非裔美洲人的宗教舞蹈“绕圈呼喊”(ring shout)时,也有相同的感受。
有几个男人,以奇怪的节奏左右踏步。一段旋律就这么产生了,几乎和牧师的吟诵没有关系,就这样在我眼前发生,并蔓延开来。我感到自己被巨大的灵体紧箍住,那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一点一滴赋予群众活力,占据每一个心灵,包括我自己的……我感到仿佛有一个清楚的旨意带领着我们。你也可以说这整个过程是暴民心理、群落作用,或看你自己怎么称呼。
总而言之,白人观察者认为黑人的狂热仪式恐怖又令人厌恶。“怪诞”(grotesque)这个词一再出现在欧洲人描述这些场合的文献中,“惊骇”(hideous)则是另一个词。十九世纪瑞典的传教士亨利•朱诺德(Henri Junod)描述莫桑比克南部龙加族(Ba-Ronga)的鼓声是“可怕的噪音”和“魔鬼的演奏”。其他的天主教传教士,一听到非洲人仪式开始的鼓声,就觉得有义务要去阻止这“恐怖的行为”。到了二十世纪,鼓的声音已经足以把白人吓跑,仿佛它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超乎人类的理解范围。1910年的小说《祭司王约翰》(Prester John)中,一个年轻的英国人到了南非,他说:“我没听过这么诡异的声音,不像人类也不像动物,那个声音好像来自人类视觉与听觉都不可及的世界。”人类学家汉布利(WDHambly)在他1926年关于部落舞蹈的著作导论中,请读者对于其研究对象发挥一点“同理心”:
同学们研究原始音乐与舞蹈时,需要培养对落后种族的宽容心态……在热带丛林里,围着营火表演的音乐与舞蹈经常引起欧洲旅人的谴责与厌恶,因为他们只看到古怪和肉欲的那一面。
其实,我们很多时候干脆选择视而不见: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勇敢的昆虫学家伊芙林•奇斯曼(Evelyn Cheeseman)徒步行经新几内亚,寻找新的昆虫品种。她经过许多当地居民的“舞蹈场”,却丝毫不感到好奇。到了某个村庄时,她和脚夫被请了出去,因为那天晚上有宴会和舞蹈,外地人不准围观。奇斯曼对她的计划受到阻挠感到有点生气,但她安慰自己:“大家都知道,这个奇怪的村庄没什么好驻足欣赏的,这里的人都被叫来疯狂地崇拜魔鬼。”
对白人观察者而言,*不舒服的是冗长的舞蹈、歌唱或吟诵后,狂热仪式偶尔会达到高潮,部分或全体的参加者会进入出神的境界,我们现在称为“意识改变的状态”。神智不清的人可能会用奇怪的声音或语言说话,表现出对疼痛无感,将身体扭曲成不正常的样子,口吐白沫,产生幻觉,相信自己被神灵上身,*后不支倒地。[根据人类学家温森特•克拉潘扎诺(Vincent Crapanzano)的说法,“出神”(trance)的定义为:“部分或完全的解离状态,特征为自我认同、记忆、感官、思想等功能的改变。可能也包括丧失自主行为的控制力,并且同时出现错觉与幻觉。”详见其著作,The Hamadsha, fn, p.195]
一位斐济群岛的传教士提到,出神状态是“恐怖的景象”,但那样的景象对旅行者来说又难以避免。人类学家艾丽卡•布吉尼翁(Erika Bourguignon)在1963年的民族志研究中,发现在92%的受调小型社会中,宗教式的岀神状态是受到鼓励的,而且大多数都是通过集体的狂热仪式产生。二十世纪初期,德国学者康斯坦丁•厄斯特赖希(T.K Oesterreich)提供了一段描述,说明一位白人到波利尼西亚后如何看待“原始”民族的岀神过程:
当神差不多要进入祭司的身体的时候,祭司猛地激动起来,直到癫狂,肌肉和四肢激烈地颤动,身体肿胀,神情凝重,表情扭曲,双眼睁大,眼里布满血丝。这时候他常会口吐白沫,在地上打滚。
在基督教中,还有类似献身与食人肉的仪式,但男女乱交对欧洲人来说是*难理解的。人类学家迈克•陶西格(Michael Taussig)写道:“对欧洲人而言,一个人能被上身,表示有不可思议的‘他者’存在。当然那也可能只是一种野蛮仪式而已。”许多狂野的仪式*后都会演变成附身状态,对欧洲人而言,那代表着原始文化*黑暗的核心——人类自身以外的世界。
更糟的是,那个世界可能存在于人类的“内在”。在《黑暗之心》(Heart of Darkness)中,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笔下的叙事者观察了非洲的宗教仪式,得出以下的感想:
那是超自然的景象,而且那些人……其实他们也是人。呃,你知道的,*糟糕的是,你无法否认他们也是人。这种怀疑慢慢地浮现。他们扮相恐怖,不断呼号、跳跃、旋转;但真正令你害怕的是,他们拥有人性,就跟你一样。狂野、激情喧嚣的这群人,很久以前和你是一家人。一想到这些,没错,很恶心,令人倒胃。如果你够勇敢的话,你会对自己承认,其实你的内心微弱地呼应了那些糟糕又露骨的噪音。你难免怀疑,自己离创世的夜晚已经数千年,能够理解那些噪音的意义吗?为什么不可能?人的心智能力是无限的。
对欧洲人而言,要理解世界各地土著的狂欢庆典,只要掌握一点:既然这些奇怪的行为都是在“原始”文化中出现,而“文明人”又从不从事这些行为,因此这些行为必定是“野蛮心智”的不良产物。它本身比起文明心智较不稳定、幼稚,在一些不理性因素或“自我暗示”影响下,则脆弱且易受左右。在一些例子中,野蛮心智被描述为“失去控制”,缺乏纪律和节制,这也是十七世纪欧洲人认为的原始特质。换个角度想,野蛮人也许是受到巫医的强烈控制,成为暴民心理的受害者。美国政治学家弗雷德里克•达文波特(Frederick Morgan Davenport)甚至从解剖学的角度解释原始部落的行为:他们只有“单一的脊椎神经”来处理感官系统接收的讯号,并将讯号转化成肌肉反应。完整的人脑才能产生文明的心智,能够评估所接收的讯息,并决定身体的反应。因此野蛮人才会对他们宗教仪式的音乐、景象如此难以抗拒。真是令人遗憾,毕竟“迷信又冲动的黑人*不欠缺的就是情绪波动”。
但如果欧洲人想一想,一定会发现,原住民之间如此普遍的集体狂欢,在欧洲也能找到相比拟的。例如十八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的天主教传教士就听说过,巴黎的异端人士拜神时会“抽搐”,这种膜拜仪式的惯例就和那些“野蛮人”一样的狂野:
当一群人聚集,祷告越来越热烈、一起抵达宗教狂热的巅峰时,至少会有一些人陷入无法控制的状态,身体开始无法自主……他们在地板上焦躁扭动,处于亢奋的状态,尖叫、咆哮、颤抖、抽搐……兴奋且无秩序的动作,可能会持续数小时,并且蔓延开来,一些激动的膜拜动作像是催化剂一样,其他人受到挑动,开始以各种方式舞动身体。
后人为“原始”的狂欢行为编目时,发现这些诡异的野蛮仪式可与欧洲人的嘉年华比拟。厄斯特赖希观察到,在欧洲的嘉年华中,心智正常的人也会变装,也会饮酒过量、彻夜跳舞,颠覆一本正经的形象和基督教的规范。“我们必须承认……”他写道,“在某些情况下,文明人也会陷入高度的自我暗示情境。在某些精神中毒的案例中,许多人都是在年度庆典中受到感染(例如在慕尼黑、科隆等地)。”有些人批评欧洲传统的节庆,并不时提出有利的论点,指出嘉年华时狂欢的欧洲人,他们的“野蛮”是如何反过来吓到被殖民地区的人。举例来说,1805年,瑞士巴塞尔圣经社(Basle Bible Society)发行了一本手册,名为《改信基督的霍屯督人与欧洲天主教徒嘉年华期间的对话》(Conversation of a Converted Hottentot with a European Christian During Carnival Time),其中,“霍屯督人”的结论是,巴塞尔有一些当地居民是“野蛮未改信的异教徒”。另外,在十九世纪末一本手册中,一个“改信基督的印度人”接受访问时透露,巴塞尔疯狂的庆典让他想起“异教徒的同乡从事的膜拜庆典和舞蹈”。
欧洲人很快就在他们的社会底层找到类似异邦“野蛮”的情况。十八世纪以前,人类学家安•斯托勒(Ann Stoler)写道:“在英国社会底层、爱尔兰的农夫和原始的非洲人之间,都会发现同样不道德的生活。”英格兰人觉得他们自己的低下阶级和美洲原住民相同:“英国这里粗鲁的奴隶,就像那里的人一样。”同样地,十九世纪中期,去过法国勃艮第的人也会和你分享他的见闻:“想看野蛮人,根本不用跑到美国。”在法国、英格兰、德国、西班牙,又是哪些人的嘉年华庆典扰乱了整个城市呢?十八、十九世纪之前,很可能是农夫和都市的穷人,而高尚的人在这段危险又放肆的期间则会尽可能待在室内。
因此,当欧洲殖民者看到集体狂欢的现象,心中就会充满敌意、厌恶与害怕。群众的狂欢是“别人”的事,是野蛮人和欧洲低下阶层的事。事实上,若你能随着群众的情绪与音乐节奏而自我迷失,就具备“野蛮”和他者的特征,表示出某种致命的心智衰弱。见识到狂热仪式后,欧洲人都吓坏了,他们可能完全不了解那些举行仪式的人(也经常破坏仪式的进行),也不了解当地人的神灵、传统、文化及世界观。相反地,欧洲人只知道(或有意地建构)自己的重要性:欧洲思想的精华(特别体现在西方的男性身上)与上层阶级的心智,使他们能够抗拒这极具感染力的节奏和鼓声,在自负和理性的高塔中保护自己,以抵挡这世界诱人的野性。
目录
**章 狂欢的古老源头
第二章 文明与反弹
第三章 耶稣与狄俄尼索斯
第四章 从教堂到街坊:嘉年华的诞生
第五章 扼杀嘉年华:改革与镇压
第六章 清教主义与军事改革的注解
第七章 忧郁的爆发
第八章 枪对着鼓:帝国主义遇上狂热
第九章 法西斯集会
第十章 摇滚革命
第十一章 运动嘉年华
结论 复兴的可能
节选
当科学遇见狂欢
随着社会科学的兴起,尤其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的人类学,西方人开始以貌似开明的态度看待非西方人的狂欢行为。“野蛮”、“原始”等字眼从民族志研究中除去,连带着人们渐渐也抛弃过去的想法,不再为那些人贴标签,也不认为他们生物上演化程度不足以成为人科人属的智人(Homo sapiens)。医学上找不到大脑的差异来说明他们的行为;殖民者必然也发现了,以前的“野人”可能是今天的店员、军人或仆人。西方人不得不承认,人类看起来像个平等的大家庭,传统文化中的狂欢行为并非源自野蛮的“他者”,而是存在于每个人内在的表达能力(不论是好或坏)。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人类学家开始思考,小型社会的这些仪式具有哪些“功能”,也就是说,这些仪式就某方面来看是理性的。人类是社会动物,仪式、庆典或其他活动可用来表达社会性,是一种增长情谊、联系社群的方式。功能论的人类学在二十世纪四十与五十年代达到高峰,过去看似怪异的原住民行为,现在可以看成社会机制,是为了促进团结,产生凝聚力。美国人也借由爱国或宗教的仪式达到同样的目的,原住民只不过采用了不同的方式。
但即便到了当代,就连*科学又富同情心的观察者,也倾向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非西方文化的狂热仪式。1973年,温森特•克拉潘扎诺观察摩洛哥黑魅夏族(Hamadsha)展现兄弟情谊的狂热仪式后,他描述道:“这个时候,鼓声开始让我觉得乏味。”他还说:“还有音乐,很刺耳……那些发热、流汗,紧贴在一起的身体气味,真是令人窒息。”
我们也可以想想,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在有名的“仪式过程”研究中,为何留下一段奇怪的空白。不同于其他二十世纪中期的人类学家,他发现集体狂欢是一种普世皆然的能力,也就是人们在展现所谓的“共同体”(communitas)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社群中,群众自然而然产生的爱与团结。在《仪式过程》(The Ritual Process)一书中,特纳承认一开始“对仪式有偏见”,也有点藐视“震耳欲聋的鼓声”。为了弥补这种忽视造成的错误,他对非洲中部的恩丹布部落(Ndembu)展开详细的研究,重点放在其拜神仪式艾索玛(Isoma)上。这项研究有三个部分,前两部分大量且详细地描述当地人如何使用象征物品,并完全以结构主义者的角度分析。拜神仪式的*后阶段为库-图姆布卡(Ku-tumbuka),也就是庆典舞蹈,大家以为那会是整个研究的高潮,特纳在第三部分却完全没提起,显然决定跳过它。[2003年,在博林格林州立大学(Bowling Green State University)仪式与庆典的研讨会上,加纳的人类学家克列佛•阿波(Klevor Abo)发表了一篇精彩的文章,内容是关于西非加纳东南部的安洛-耶威族(Anlo-Ewe)的哈格比嚓嚓(Hogbetsotso)节庆,重点在于庆典元素如何重现历史事件。他发表论文后,我问道,其中是否有任何舞蹈或音乐。他眼睛为之一亮,回答说那其实是他很喜欢的部分,于是他简短地示范了仪式中的舞蹈,这段舞蹈看起来似乎不足以纳入他正式的报告当中。]
特纳的理论广受各方赞誉,他赋予集体狂欢(包括那些自发与不受控制的行为)在人类学上的合法地位。但事实上,他赋予的是边缘、次要的地位。对特纳而言,文化的核心是“结构”,本质上就是阶级与社会规则。狂热仪式的功能是,借由集体的兴奋情绪和庆典活动,让整个社会结构能暂时松动,使其不至于过度僵化或不安,不过这些活动不能维持太久,仅能偶尔为之。在特纳的理论中,“共同体”的狂喜必须是“阈限”(liminal)或边缘的,否则社会崩解将随之发生,“暴政随即来临”。因此,他惹恼了六十年代中期美国的嬉皮同胞,他描述道:“嬉皮士使用‘增强感觉’的药物、‘摇滚’乐、五彩灯光……建立彼此之间‘完全的’交流。”此外,嬉皮士们还想象这种“自发性的共同感所带来的狂喜”可以发展成一种常态。对特纳来说,这种“伊甸园的想象”是完全不负责任的,他提醒读者,我们应该把重心放在“食物、饮水、衣服等基本需求”上。(特纳显然没注意到,许多嬉皮士下田耕作、自给自足,或从事其他有建设性的工作。)他又说,人与人之间“保持距离与神秘感”也是好事,这一点呼应了传统西方文化对个人主义的偏爱。
其他人类学家转向以心理学解释这种非西方人的纵情仪式。欧洲和美国的旅行者之前看见的是“野蛮行为”,现在看见的是心理疾病,甚至是营养方面的问题。克拉潘扎诺怀疑黑魅夏族的狂喜可能是缺乏钙质所致。*常出现的诊断是“歇斯底里”,这个词一开始是用来描述十九世纪末维也纳中上层阶级女性的神经病症,但现在毫不费力地用在海地的村民、斯里兰卡的农夫或任何不符合理性分析的行为上。知名的民族志学者阿尔弗雷德•梅特沃(Alfred Métraux)研究过海地传统的伏都教(Vodou),他认为“附身初期很明显具有精神病症状,与临床上歇斯底里的主要特征完全一致”。另外,有位人类学家在其1981年出版的著作中谈到,有关斯里兰卡女性的狂喜活动,他判断“纯粹从临床的观点来看,当中许多女性就是歇斯底里发作”。
基本上,心理学界还没准备好要担起人类学家丢给他们的责任。新科学希望提出普世的理论来解释人类的情绪与性格,但这些理论的研究基础,都来自西方有钱都市人身上常见的强迫症、恐惧症、抽搐等“神经衰弱”症状,这些心理失调和那些乡土的“原始人”似乎对应不上。心理学不只是在文化观点上狭隘,在病理研究上也大举排除对愉悦情绪的探究,包括从喜悦增长为亢奋的过程,那是许多乡土仪式与庆典的特征。心理学家谈“需求”和“动力”,指出人类不会自由且坚决地追求愉悦,相反地,我们是被近似痛苦的感觉所“驱动”。直到今天,许多论点指出,痛苦依旧是心理学全神贯注的议题。该领域的期刊过去三十年发表了45 000篇关于抑郁症的文章,但只有400篇关于喜悦。
有种愉悦的类型,从弗洛伊德以来,心理学家都极感兴趣,那就是性的愉悦。如果“原住民”庆典和狂热仪式总是以性爱活动为高潮(不管是公开或私下进行),心理学家也许就更能接受。音乐、兴奋、身体紧密接触,便可理解为催情剂,让人们抛下平日的束缚。事实上许多西方人干脆这样解释他们观察到的仪式,把其当成下流、淫乱的活动,只是为了进行性行为而已。
有些狂热仪式确实包含性行为,不过通常都是象征性的动作,或比较低调,只是在结束的时候,成双成对消失在夜色中。在西澳土著的夜间仪式中,男人和女人会特地“演出”性交,平常这可是禁忌,因为同部落的男女性交是乱伦行为。但即使是那种情况,性交也只是部分仪式,绝不是整体的高潮。相反地,人们举办狂欢仪式时,是怀着崇敬的态度,依严谨的流程进行的,参加的男性女性则是各个年龄都有,它所提供的功能以“宗教”来形容比较恰当。参与者在狂热仪式中所寻求的自我迷失,并非来自和另一人的肉体上的结合,而是与团体精神上的相融。
性交的极乐通常发生于配偶、两两一组的团体,但“原住民”集体的狂热仪式通常有三十人或更多的参加者。感谢心理学家以及西方文化长久以来的心理学传统,不管是稍纵即逝的性吸引力、无私的大爱甚至毁灭性的占有,我们都有丰富的语言可以描述人与人之间的种种感情。然而,我们却无法理解与描述,数十人在同一时间对彼此的“爱”是什么,而这就是狂热仪式中所出现的爱。涂尔干提出的“集体欢腾”,以及特纳“共同体”的概念,各自说明了在团体中将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爱。假使同性之间的吸引是“不敢说出口的爱”,那么将群众紧扣在一起的爱也无以名状。“共同体”和“集体欢腾”描述了整个社群兴奋时的特色与感觉;这种难以言喻的爱、力量或需求,能够引领个人寻求融入团体的极乐。
西方心理学的元老弗洛伊德不打算或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谈,这令人怀疑他是否真正见识或经历过集体狂欢。举例来说,他知道欧洲有嘉年华的传统,但却用自己的阶级偏见看待此事。在一封致未婚妻玛莎•贝尔奈斯(Martha Bernays)的信中,他附和她,认为德国小镇万茨贝克(Wandsbek)市集里,那些饮酒作乐的低下阶级“令人厌恶又没水平”,尤其比不上中产阶级的兴趣,如“和所爱的人依偎谈心”或“阅读一本书”。他在论文集中也提到,他认为团体或“一群人”(他用这个词)中,凝聚人们的情绪没有任何涵养可言。如同人类学家查尔斯•林霍尔姆(Charles Lindholm)所说,弗洛伊德沉迷在两个人之间“辽阔又醉人的自我迷失”中,至于团体,他还是强调当中充满“罪恶、焦虑以及受到压抑的侵略性”。弗洛伊德认为,人在群众里得到的,是有机会对领导者臣服,领导者则通常是“巫医”或煽动者,扮演俄狄浦斯情节中“大父”的角色。
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人类的亲密关系里只有一种爱——存在于两者间的情色的爱。这是他在《文明与缺憾》(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一书提出的问题:“文明与性欲两者相反之处在于,性欲之爱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第三者是没必要,甚至会干扰这种关系。而文明建立在一大群两两的关系上。”不幸的是,从文明的角度,弗洛伊德无法想象凝聚一大群人的爱。他说,爱欲可将人两两结合,但他“不想再更进一步讨论”。因此,团体的兴奋感,不过是来自于个人与团体领袖间两者的爱,即使在狂热团体或“原始”仪式中,往往根本就没有领袖或核心人物。
然而,西方心理学也无法从更哲学、更深刻的角度来理解集体狂喜的现象。从定义上来看,心理学便是着重于个人的问题,其治疗方法亦在协助自我抵抗不理性或受压抑的情绪。但是“自我”本身是一个狭隘的概念,在二十世纪初的剑桥或维也纳,这个概念非常具有意义,但在十九世纪遥远的欧洲殖民地区可不是如此。如同民族志学者朗•克图特•舍亚利(Luh Ketut Suryani)与戈登•詹森(Gordon Jensen)研究巴厘岛的狂热仪式时所观察到的:“在西方的自我观感与思想中,个体对自我的控制是重要且珍贵的,但这不是巴厘岛人会强调的特质,他们的生命主要受到自己家庭、祖先与超自然的掌控。”
西方思想界崇尚“自我”,除了会使人迷失自我的浪漫爱情以外,其他的都只能是病理上的,而这也是现代心理学倾向的分类方式。《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简称DSM-IV)对心理失常的标准精神病指引中有一项“自我感丧失症”(depersonalization disorder),包括“被抽离的感觉,仿佛从外观察自己的心理历程或身体”。林霍尔姆评论道,针对集体狂热,心理学家所使用的理论架构“具有强烈的价值判断。预设了自我迷失的欲望‘必定’是反社会与退化的本我所驱策的结果”。那些手足舞蹈、兴高采烈进行狂热仪式的人们,认为自己在与神灵交流、建立社群凝聚力或进行某种治疗行为。但在西方心理学家的眼中,那些只是他们发病的症状罢了。
有人可能会希望社会学家能提供一些洞见来解释集体狂喜现象,毕竟他们的专长是研究群体问题。可惜的是,心理学家只看见疾病和非理性,而社会学近几十年来的发展则是走到另一个极端,把团体行为诠释成纯理性且自利的行为,只是满足参加者的利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学者发表大量的文章讨论群众行为,但几乎只谈一些枯燥的议题,例如“团体的结构……召集的模式、其意识形态与矛盾、号召群众的机制、既定社会脉络中团体的维持与演进等”。因此,根据林霍尔姆的看法,我们无从得知“参加狂喜团体的兴奋感”为何。社会学家约翰•洛夫兰德(John Lofland)与一般社会学界的观点不同,他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对同侪学者大声疾呼:“现在还有人想要认真讨论‘狂喜的群众’、‘社会传染’、‘狂热’、‘宗教的歇斯底里’、‘激情与热情’、‘狂乱起舞’这些议题吗?”
作者简介
芭芭拉•艾伦瑞克(Barbara Ehrenreich),美国畅销书作家。
1941年生,洛克菲勒大学细胞生物学博士,女性主义者、民主社会主义者和政治活动家。专栏作家,作品常出现在《哈泼》《国家》《新共和》等重要刊物中。
她出身底层,父亲是矿工,前夫是卡车司机,因此特别关注美国底层社会的生活。至今已出版21本著作,代表作有《纽约时报》畅销榜作品《M型社会白领的新试炼》《街头的狂欢》《我在底层的生活》《失控的正向思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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