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图文详情
  • ISBN:978750990896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471
  • 出版时间:2017-05-01
  • 条形码:9787509908969 ; 978-7-5099-0896-9

本书特色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案例读本》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该书是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共同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以下简称“双百”)活动的参考用书。编委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任主编,成员为*人民检察院原公诉厅厅长彭东、*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纪大新、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具体负责本书的编写工作。本书围绕党政部门及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治热点问题,收入了97个案例,分为“影响性诉讼”“行政类”“刑事类”三个专题。每个案例的编写体例基本分为:焦点、案情、裁判结果、案件分析、名家解读。

内容简介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案例读本》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该书是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共同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以下简称“双百”)活动的参考用书。编委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任主编,成员为*高人民检察院原公诉厅厅长彭东、*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纪大新、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具体负责本书的编写工作。本书围绕党政部门及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治热点问题,收入了97个案例,分为“影响性诉讼”“行政类”“刑事类”三个专题。每个案例的编写体例基本分为:焦点、案情、裁判结果、案件分析、名家解读。

目录

一、影响性诉讼案例 1.如何抵制执法权滥用:上海“钓鱼执法”案 2.败诉中的正能量:李刚诉全国牙防组案 3.反乙肝歧视胜诉的典型案例:高某诉用工方乙肝歧视案 4.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陈平福发帖检方撤诉案 5.民间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案:“自然之友”、重庆绿联会、曲靖市环保局告陆良化工铬渣污染索赔案 6.中国行政公益诉讼**案:贵州金沙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案 7.选举的神圣性不容亵渎:湖南衡阳人大贿选案 8.看守所也应被“看守”:“躲猫猫”案 9.亡者归来型冤案:赵作海案 10.迟来的正义:呼格吉勒图案 11.审批腐败难逃法网:刘铁男涉嫌受贿案 12.*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领域抗诉**案: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再审改判案 13.*高人民检察院无罪抗诉:海南陈满案 14.中国公民域外权利保护: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二、行政类案例 (一)行政诉讼程序 15.行政机关批复是否具有可诉性 16.改变了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信访复核意见,具有可诉性 17.行政机关外化的内部答复是否具有可诉性 18.业主委员会作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 19.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成立的开发区管委会是适格的行政诉讼被告 20.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21.评估机构提供虚假评估报告属妨碍行政诉讼活动,法院应当予以制裁 22.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通过发出调查令促进争议解决 (二)抽象行政行为 23.行政机关在红头文件中擅自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属于违反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的行为 24.行政相对人要求法院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25.行政相对人要求法院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三)行政处罚 26.利用市场独占地位搭售商品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27.工商部门有权对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的经营者进行处罚 28.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作出是否侵权的鉴定需经过审核方可作为定案依据 29.行政合同不是行政相对人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依据 30.企业内部规章并非阻碍行政执法的合法事由 31.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为需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32.上市公司董事未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行政强制及征收补偿 33.强制拆除前应先通知行政相对人 34.公民如何通过诉讼参与行政管理和监督行政执法 35.建筑物的合法性认定及其征收补偿 (五)行政信息公开 36.行政机关的履职信息及延伸信息应予公开 37.行政机关在对过程性信息调查、讨论、处理完毕后,该信息便不再属于过程性信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可予以公开 38.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信息应视为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39.物价局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量化处罚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内部信息 40.保存在行政机关档案室的政府信息应由行政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定是否公开 41.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前形成的历史信息 42.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应先由行政机构作出认定 43.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存在须尽合理检索义务 44.行政机关遗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事项的属于未完全尽到公开义务 45.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者可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被告 46.申请人的描述足以确定具体指向时行政机关不得以政府信息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 (六)行政合同与行政裁决 47.行政机关解释行政合同时不得违背合同的本意 48.行政合同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9.争议商标具有其他含义不应认定为商标侵权 (七)不履行法定职责 50.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环境保护部门不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1.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遵循相应的审批程序 52.村民未向乡政府申请而直接向区政府申请村委会公开村务的,区政府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而不得将该事项交由乡政府处理 53.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而未实施的,构成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54.行政机关直接退回邮件的行为,应认定该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55.上级行政机关对其下级初审后报送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作决定的行为违法 56.社会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并非行政许可行为 57.在看守所内拘留人被同室拘留人打伤,公安机关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八)行政许可 58.行政机关的通知中指定特定企业从事特定行为,本质上属于“默示”行政许可,构成行政垄断 59.行政行为中信赖保护原则的运用 (九)其他 60.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撤销判决的履行 61.职工外出开会休息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62.政府采购行为不得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三、刑事类案例 (一)贪污类犯罪 63.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与村民合谋骗取公共财物共同构成贪污罪 64.为单位发展作出贡献不能成为对贪污犯网开一面的理由 65.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性利益的,可构成贪污罪 66.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67.变相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犯罪 68.私分国有资产案的单位共犯问题 69.以发奖金、津贴、福利等名义私分国有资产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70.以为职工谋福利的名义私设“小金库”,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二)贿赂类犯罪 7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低买、高卖等交易形式获取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7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干股分红形式收受财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7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7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75.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利后安排子女在请托单位“挂名”吃空饷的,构成受贿罪 76.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授意他人将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构成受贿罪 77.收受未变更权属登记的财物依然构成受贿罪 78.收受财物后未及时上缴或退还的,仍然会构成受贿罪 79.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收受财物时已离职的,仍然构成受贿罪 80.斡旋受贿 81.利用影响力索取或收受贿赂的,同样可以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三)渎职类犯罪 82.经授权从事管理公共事务的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可构成渎职犯罪 83.以“集体研究”形式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84.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非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构成滥用职权罪 85,司法工作人员以罚代刑构成徇私枉法罪 86.负有依法履行特定公共管理等职责的非在编人员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渎职犯罪 87.在职责范围内应为而不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88.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 89.未尽注意义务,过度运用权力,构成滥用职权罪 9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中,严重不负责任被骗,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91.看守所文职人员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的,可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92.未依法进行罚款应认定为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刑事程序类 93.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处理 94.证据不足,法院应作无罪判决 95.生效裁判有错误,检察院可抗诉启动再审 96.取证程序不合法导致证据可能失真,所获证据应予排除 97.取证手段非法,所获有罪证据应予排除
展开全部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