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BN:9787559612717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42
- 出版时间:2018-03-01
- 条形码:9787559612717 ; 978-7-5596-1271-7
本书特色
翻译家钱歌川先生的英文答疑小课堂,本书采用:
1. 有的放矢的问答模式:本书采用问答模式,对读者提出的英语疑难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实用性。
2. 系统科学的问题分类:书中将200个问题分为13大项,从各种词类的使用方法上升到语法及表达方式,再到中英语差异和成语研究等语言的文化层面,有利于读者由浅及深地学习。
3. 由点及面的系统解答:虽然作者是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但每一个问题都会举出大量的例句,穷尽问题所涉及知识点的方方面面,消除读者的知识盲点。
同时,较规整刻板的语法书,本书中有更多文化层面上的讲解,以及关于语言用法的历史渊源的探索,此类内容更方便读者在真实的文化和历史语境中深刻地把握各类语言用法。
内容简介
本书包含名词、代名词、形容词副词、冠词、动词、助动词、准动词、连词、介词、文句及表现法、单字研究及辨异、中英不同的表现法、成语的意义和用法13 大项,对200 个英语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书中涉及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的差异、英语习惯表现法、汉英表达方式的不同等多方面英语知识,是《翻译的基本知识》与《翻译的技巧》的具体化与有益延伸,可令读者掌握扎实、灵活、熟练的英语知识,提高英语运用能力。
前言
出版后记
我们相继出版的《翻译的基本知识》和《翻译的技巧》,受到了众多读者的欢迎,这让我们颇感欣慰。钱先生一生心血凝结而成的著作,得以泽被众多今日的英语学习爱好者,这是它们应得的命运和荣誉。
读者手中这本《英文疑难详解》和另一本《英文疑难详解续篇》,与前面两本书(《翻译的基本知识》与《翻译的技巧》)在形式上略有不同,但同样是极其优秀的英语学习读物,这几本书一并曾在台湾的大学中被广泛采用作为教材。
相较于前两本专著系统处理一个主题,这两本疑难详解以问答的形式处理了将近400 个英语具体问题。这些问题按照从字词的使用到语法及表达方式,再到语言的文化层面加以分类处理,方便读者由浅及深阅读学习,而非散乱地堆积在一起。钱先生在回答具体的问题时,每每将与问题相关的知识点系统讲透,这样,《翻译的基本知识》与《翻译的技巧》中由于篇幅或体裁所限而没有谈到的知识点,在这两本疑难详解中得到了延伸和补充。
书中提出的问题,有很多都是我们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都碰到过的,往往我们会被告知,这是语言习惯使然。但是在钱先生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习惯的形成的来龙去脉,令我们不得不佩服钱先生的博学和钻研精神。这是我们从这两本书中学到具体的知识之外,更应该细心揣摩和学习之处。
希望这两本书能够为读者带来与《翻译的基本知识》和《翻译的技巧》同样的收获与喜悦。
目录
Ⅱ 代名词
Ⅲ 形容词、副词
Ⅳ 冠 词
Ⅴ 动 词
Ⅵ 助动词
Ⅶ 准动词
Ⅷ 连 词
Ⅸ 介 词
Ⅹ 文句及表现法
Ⅺ 单字研究及辨异
Ⅻ 中英不同的表现法
ⅫⅠ 成语的意义和用法
出版后记
节选
Ⅰ 名 词
1.无生物主语
“His work made it impossible for him to get home oftener than every other weekend.”这句英文,意义易于了解,但难于翻译。今译作“他的工作使他不能比隔周一次的周末更时常地回家”。感到不像中文,不知应该怎样翻译才好?
【解答】上面这句英文,确是很难译成中文,原因是其中有些表现法是英文特有的,和中国语法不同,我们翻译时生怕背离原意,力求忠于原文,故产生上举的译文。这毛病在于过分的直译,作为一个中文句子来看,就感到不自然了。
这句英文的表现法和中文不相同的地方,就在用“无生物主语”的上面。我们说中文时,惯常都要用人或生物做主语,而英文则爱用无生物做主语。例如说:
If you take this medicine,you will feel better.(你吃了这药就会好些。)
这是接近中文的说法,英文惯常的表现法却是:
This medicine will make you feel better.
意思还是一样,不宜直译为:“这药会使你觉得好些。”遇到这种英文句子的时候,好是把那无生物的主语当作副词来译,再把人作为主语,这个原则是可以奉行的。所以问题中的句子,原用his work作主语,译时好改用“他”作主语,全句我想这样翻译:
他因工作关系,只能隔周在周末回家一次。
和上例类似的表现法,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些例句:
His wealth enables him to do anything.(他有钱什么都可以做。)〔He can do anything because he is rich.〕
The sight of the orphan always reminds me of her parents.(一见到那孤儿,我就想到她的父母。)〔Whenever I see the orphan,I remember her parents.〕
Bad weather prevented us from starting.(天气太坏,我们无法动身。)〔We could not start because of bad weather.〕
Careful comparison of them will show you the difference.(你只消仔细比较一下,就可发现不同。)〔If you compare them carefully, you will see the difference.〕
再看下面两个例句:
A few steps across the lawn brought me to a large, splendid hotel.(走过草地几步,我就到了一个华丽的大旅馆。)
A bit of knowledge kept me from making a big mistake when an important question was to be decided.(我因稍具知识,所以在决定重要问题的时候,还没有犯大的错误。)
在以上这种句子中与无生物主语同用的动词,以make为首,另外还有enable、remind、prevent、show、bring、keep等等。英文的这种表现法,虽有时比较难译,但它有英文的味道,我们学写英文或学说英语时,也要多多注意这种和中文不同的地方,才能造出更合标准的语句。
2.代替time的各种不同的名词
“我和王君久别重逢。”译成英文为:“I met Mr. Wang again after a long parting.”。不知译得正确否?
【解答】英文的part是讲离别的动作,动名词parting的意思还是如此,如“她在临别时哭了”(She cried at parting)、“临别赠言”(parting words)、“临别的一吻” (a parting kiss)。如果是说离别的期间,就应该说separation,例如:
They were very pleased to meet after such a long separation.(久别重逢,他们非常高兴。)
因此,问题中的译文也应改为:
I met Mr. Wang after a long separation.
在after a long后面的名词,可随时改用他字。如:
I received a letter from him after a long silence.(许久未通讯,近才接到他来函。)
I went out for a walk after a long interval.(好久没有出外散步,这回才去了。)
He returned to his native village after a long absence.(他出门很久才回故乡。)
这种说法都是for a long time的变化,如after a long separation就等于说whom I had not seen for a long time,而after a long absence就等于说where he had not been for a long time。诸如此类,斟酌情形,是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名词来代替time的。
3.raise one’s hand用复数人称时,名词也改复数
“举手”英文说raise one’s hand,是举起一只手来;如遇到强盗,表示不抵抗时,即说hold up one’s hands,是举起双手。普通表示赞成,大家举手时,也说raise their hand行吗?因为若说raise their hands,岂不是每人举起双手来了吗?到底应该用单数还是复数?
【解答】这确是英文的一种不完善的地方,也只怪得人类的双手常不同时动作的缘故,如果是眼睛就没有这个问题,因为两个人仰视时说raise their eyes,一个人时还是raise his eyes。一个人举手时说raise his hand,自然很清楚,表示只举一只手,但多数人时,则说:
They all raised their hands.
意思仍然是各人只举一只手,习惯上都知道是举单手不是举双手,虽则可能含有双手之意。不过真正要分别的话,我们还是可以说their both hands来表示举双手的。原则上多数人就要用复数名词,参考下面各种例句:
I make up my mind.(下决心。)
They make up their minds.
You must not speak ill of a man to his face.(不要当面说人坏话。)
You must not speak ill of others to their faces.
Do not speak ill of a man behind his back.(不要背后说人坏话。)
Do not speak ill of others behind their backs.
但是请看下面二例:
(a)The three men were nodding their heads.
(b)The three men were nodding their head.
据G. H. Vallins在Perfect Your English(P.107)中说,上面的(a)例,意为三个人每个人都有一个以上的头,而(b)例的意思则为三个人共一个头,所以用复数或单数都一样的有毛病,但除此二者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说法,只得从二者择其一,勉强用了(b)型。所以我说有时是英文本身不完善的地方,无法说得满意的。
但有些名词如way是不要加复数的,例如:
They continued their way on foot.(他们继续徒步前进了。)
He worked his way through university as a day laborer.(他做着日薪工人赚钱读完大学。)
The red cows on the farther hill ate their way slowly toward the north.——John Steinbeck(在远处山上的那些赤牛慢慢地吃着草向北走去。)
4.不可以说“I am a good friend with him.”
“我和他是好朋友。”译作:“I am a good friend with him.”。为什么不对?应该怎样译,才合英文的惯用语法?
【解答】应说“I am good friends with him.”。主语分明是单数,下接的补语却要改成复数,原是英文的一种特殊的表现法,在其他的语言,如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里面都没有的。这是两个不同的表现法混淆起来,所变成的一个四不像的杂种。在现代英文中,这种构成的习语,习见不鲜,在主张纯正英文(Pure English)的学者看来,这简直是把英文糟蹋了,所以他们对于这个的专门术语,叫作“污染”(contamination)。不幸的是,这种污染的英文,居然被惯用法(usage)所认可,而成为现代英文的一部分了。
原来是两句很通顺的英文,一句说“I am friendly with him.(我和他友善。)”,一句说“He and I are friends.(我和他是朋友。)”。这两句混合起来便成为了“I am friends with him.”了。这个混血儿的产生为时是很早的,因为Shakespeare在他著的《亨利四世》上卷第三幕第三场二百零二行中,便有这样的说法:
“I am good friends with my father”,says Prince Hal,“and may do any thing.”(我和我父亲已经回复旧好,现在我什么事情都可以做了。)(虞尔昌译)
英文表示“与人亲密”或“与人重修旧好”的意思,就用to be (或make或keep) friends with这个习语。但也有用单数的时候,不过不是说友善,如:
He is our friend.(他是我党。)
I am a friend to(或of)liberty.(我爱自由。)
He is no friend to(或of)peace and order.(他不维护治安。)
He is a friend to commerce.(他赞助商务。)
5.美国大学教师的名称
在美国大学里有associate professor和assistant professor,都是我们说的副教授,二者不知有何分别?又,instructor和lecturer都是讲师,其分别何在?
【解答】美国大学中除系主任(department head)外,还有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等教员。不像英国的制度只有系主任是教授,其余都是讲师。中国的情形与美国相近,不过美国制度更为复杂而已。在美国大学中正教授(professor即full professor)与副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之间还有一个阶级,那就是准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中国大学里没有这一级,所以大家就弄错,以为他也是副教授。
至于instructor是指专任的讲师,lecturer是指兼任的讲师。
另外还有reader,在英国大学里也是讲师,但在美国大学里只是教授的助手,帮教授改考试卷子等(correct examinations,themes,etc.for a professor)的人,即我们通称为助教(assistant)的。
又,在美国某些大学中,不称associate professor,而称为adjunct professor,也是一样的准教授。
此外还有年老退休的教授,仍保留他的头衔和地位的,称为a professor emeritus(名誉教授)。额外的教授就叫作a professor extraordinary。我们称为讲座的,即指英文的a professor’s chair。
6.madam和madame在用法上的分别
英文中对妇女的称呼,有madam和madame二字,不知在用法上有何不同?请分别详为说明。
【解答】两字同为my lady变化来的,madam为英文,madame为法文,读英文时重音在音节,法文则重音在第二音节。
(1)madam的用法:
①单独用,后不加姓名,与对男性称呼的Sir用法相同。
②在函札中对不相识的妇女之称,已婚未婚皆可。
③对女长官的称呼,后面也不加姓名,但也常常缩成M’am。
④店员对女顾客的称呼,后面也不加姓名。
⑤开会时对作主席的女人的称呼:Madam Chairman。
⑥为表示某种特殊职位,如女相士之流,偶然也有用来代替Mrs.So-and-so,说Madam So-and-so的。
⑦在文学作品上,为描写说话无诚意,故意嘲弄或讽刺,或表示过分的客气时,也偶然用到此字,如“Madam,I humbly take my leave.”。
⑧美国话用以称呼一家的主妇,如“May I speak to the madam of the house?”。
⑨指妓院的鸨母,如She is a madam。
⑩在新加坡,对已婚妇女仍用她未婚时姓名的,如说Madam Ng Siew Hong,而不称她为Mrs. Low Boh Tan。
(2)madame的用法:
①用在法国人名之前,或是有外国式发音的人名之前,如伦敦蜡人馆名为Madame Tussaud’s,因为它是法国女人Marie Tussaud所创办的。
②单独地用(后不加姓名),如上述项一样,不过前面不加Dear字样。
③对女长官的称呼,如果她是一个外国人的话。
④在文艺作品上用此字较为神气,如歌剧《蝴蝶夫人》为Madame Butterfly。
⑤用于上述第六项。
作者简介
钱歌川(1903—1990),原名慕祖,笔名歌川、味橄等。湖南湘潭人。著名的散文家、翻译家、英语学者。1920 年赴日留学。1930 年进上海中华书局做编辑,曾参与创办《新中华》杂志,并担任《中华英语半月刊》主编,在此期间,将大量精力放在英语读物的翻译、编写、出版方面。1936 年入英国伦敦大学研究英美语言文学。1939 年回国后任武汉、东吴等大学教授。曾与鲁迅、茅盾、田汉、郭沫若、郁达夫等文化名人交往,参与文化运动。1947 年春,前往台北创办台湾大学文学院并任院长。六十年代赴新加坡,先后任义安学院、新加坡大学和南洋大学中文系教授。1972 年底, 以70 高龄退出讲台,后移居美国纽约。
钱歌川一生发表了大量散文与英语教学资料,包括《翻译的基本知识》《翻译的技巧》《英文疑难详解》《英文疑难详解续篇》《论翻译》《简易英文文法》《简易英文动词》《美国日用英语》《英语造句例解》等,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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