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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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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分

月亮与六便士

有多少人只是偶尔抬头胆怯地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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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评论(339条)
fan***(三星用户)

值得阅读的书

当画家都喜欢饿肚子 !

2024-11-13 13:03:54
0 0
ztw***(二星用户)

纸张不是很好,字体小,行距紧凑,阅读体验不好,不推荐这个版本。

2024-11-13 12:04:23
0 0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1373410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53
  • 出版时间:2019-01-01
  • 条形码:9787511373410 ; 978-7-5113-7341-0

内容简介

作品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前言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文艺评论家,20 世纪英国*重要、*知名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长篇小说《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面纱》《刀锋》《寻欢作乐》,戏剧《圈子》,短篇小说集《一片树叶的颤动》《阿申登故事集》等。

毛姆的父亲是律师,供职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八岁丧母,十岁丧父,后被送回英国由担任牧师的叔父抚养。他以书为伴,养成了性格中孤独忧郁的气质。后就读于坎特伯雷的皇家公学,因口吃的缺陷而备受歧视,留下了心理阴影。读大学时,他攻读医学,却渐渐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根据自己在伦敦贫民区做见习医生期间的所见所闻,写成了他的**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获得好评,从此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他一边创作,一边环球旅行,为写作搜集素材,但他*初写的小说并没有引起太大反响,直到《人性的枷锁》被充分肯定。他创作了很多剧本,其中的《弗雷德里克夫人》在遭到十七个剧团拒绝后终于上演,大获成功,从此开启了他迈向巨大声望和财富的**步。

毛姆一生经历奇特,做过助产士、间谍、演员、救护车司机;做过丈夫,做过情人,拒绝过女人的求婚,求婚也被另一个女人拒绝,还自称“四分之三喜欢女人,只有四分之一喜欢男人”。他是一个优雅、老到、冷漠的人性观察者,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在他的故事中看到自己。

毛姆一生著作甚丰,无论是小说、剧本,还是评论、随笔、游记等,都广受好评,但是说起他的文学成就,主要还是在小说上。他的小说取材广泛,洞悉人性,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有致,因此他被誉为“故事圣手”。毛姆的小说大多以异国为背景,表现浓烈的异域风情。他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可以用笔锋挖掘出人们内心深处的思想活动,这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稳定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的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后离开现代文明世界,远遁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结婚,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前后,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妻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情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月亮与六便士》问世后,便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它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令人向往。有专家认为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别人眼中不可理喻的疯子、背弃家庭的负心汉,在理想面前奄奄一息,活得如此落魄却又如此美好。读了他的故事,人们才突然发现,潦倒与伟大、卑微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原来可以这样毫不排斥地共存于一颗心中。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何尝不是只能偶尔抬头胆怯地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呢?

目录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二十三
二十四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二十八
二十九
三十
三十一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
三十五
三十六
三十七
三十八
三十九
四十
四十一
四十二
四十三
四十四
四十五
四十六
四十七
四十八
四十九
五十
五十一
五十二
五十三
五十四
五十五
五十六
五十七
五十八
作者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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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十一

在路上,我细细思忖这次去巴黎的任务,不禁心生疑虑。当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悲伤痛苦的样子不再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开始能够客观冷静地看待这件事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行为中存在一些矛盾的地方,这令我疑惑。她的确很不幸,但是她为了引起我的怜悯心,也很善于展现她的不幸。她提前准备好了许多手帕,这显然说明她做好了大哭一场的准备。尽管她这么有远见令我敬佩,但是现在我念及此,不免感到她动人泪水的作用降低了。我不清楚她要丈夫回来是因为她爱他,还是害怕旁人说长论短。我开始怀疑她那肝肠寸断的被抛弃之痛里,是否也存在着虚荣心受损的创伤——这对年轻的我而言无疑是可鄙的。这些疑惑令我忐忑、困惑。当时的我并不了解人性有多么矛盾,并不知道有多少惺惺作态包含在真挚中,有多少卑鄙躲藏在高尚里,或者是否尚且有美德存在于邪恶中。

不管怎么说,我这趟巴黎之行多少带些冒险的成分,因此当我快到巴黎时,感到精神振奋。从扮演角色的角度来说,我为自己的角色感到欣慰——一个为朋友所托,将误入迷途的丈夫带回宽容为怀的妻子身边的忠义之士。我决定第二天晚上再同斯特里克兰德见面,因为我本能地预见到,见他的时机必须挑选得宜。若想以情动人,在午饭前行动一般极少能成功。那时的我经常幻想各种爱情故事,但是必须在用过晚茶之后,婚姻的美好和幸福才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在自己投宿的旅馆打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住址,知道他所住的旅馆叫作比利时旅馆。令我吃惊的是,看门人竟没听说过这家旅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告诉我那是一家很大、很气派的旅馆,位于瑞沃丽路后面。我们查阅了旅馆商铺指南,发现只有一家旅馆叫这个名字,在莫娜街。那里不是有钱人聚居的地区,甚至算不上一个体面的地方。我摇了摇头。

“肯定不是这家。”我说。

看门人耸了耸肩。巴黎再没有另外一家旅馆叫这个名字。我忽然想到,斯特里克兰德当然不希望暴露他的行踪,他之所以把这个地址给他的合伙人,或许只是想捉弄他一下。不知为何,我竟莫名觉得这做法非常符合斯特里克兰德的幽默感——把一个怒不可遏的证券经纪人骗到巴黎,进入一间位于下流街区的很不体面的房子里,然后闹得洋相百出。尽管如此,我仍觉得有必要去一趟。第二天傍晚六点,我叫了一辆马车直奔莫娜街。我在路口下了车,准备步行到旅馆门口,先观察一下环境,然后再进去。街道两旁都是为穷人开的小商店,走到一半的位置,左手边就是比利时旅馆。我所住的旅馆尽管再普通不过,但若与这家比起来,却是高档多了。那是一座破败的建筑,经年未曾粉刷,肮脏污秽,反倒把两旁的房子衬托得干净整洁。脏兮兮的窗子全都紧闭着。显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和那位把他勾引得连声誉和责任都抛下的女子,定不会在这种地方花天酒地,过他们奢侈而罪恶的享乐生活。我十分愤怒,觉得自己被人捉弄了。我险些问也不问就扬长而去。但*后我之所以走进去,是为了能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一个交代,让她知道我为她尽力了。

旅馆的入口在一家小商店旁边,门是打开的,一进去就能看见一块牌子,上书:服务台在二楼a。我登上狭窄的楼梯,发现在楼梯平台上有一个用玻璃围起来的小隔间,里面放着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隔间外面摆着一条长凳,或许守门人就在那里值夜。周围看不到一个人,不过我在一个电铃按钮下方看见“侍者a”的字样。我按下电铃,竟真的不知从哪里跑出一个人来。他很年轻,但长得猥琐,一脸晦气,上身只穿着衬衫,脚上是一双毡拖鞋。

我不清楚自己为何在向他打听斯特里克兰德的时候,要刻意做出心不在焉的样子。

“是否有一位斯特里克兰德先生住在这里?”我问。

“三十二号房间,六楼。”

我吃了一惊,以至于半晌没有说话。

“那他现在在吗?”

侍者望向服务台b 旁的钥匙架。

“他的钥匙没在那儿,你自己上去瞧瞧吧。”

我于是又问了一句:

“太太也在吗? ”

“只有一位先生。”

我上楼梯的时候,侍者向我投来狐疑的目光。楼梯上闷热昏暗,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污浊的霉味。经过三楼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穿着睡衣、头发蓬乱的女人打开房门,一言不发地盯着我走过。*后我终于爬到了六楼,敲响了三十二号房间的门。屋子里发出响动,门被打开一条缝。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站在我眼前。他一声不吭,显然没认出我来。

我故作轻松地报出了自己的姓名。

“看来你不记得我了,今年六月我还有幸在你家里用过晚餐。”

“进来吧,很高兴见到你,请坐。”他兴致盎然,让我很是意外。

我走进屋里,里面空间很小,被几件法国人称为路易菲利普款式的家具挤得满满当当。有一张大床,上面放着一堆塞得圆鼓鼓的红色鸭绒被;一个大号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小型脸盆架;两把包着红色棱纹平布的软座椅。这里的东西全都肮脏破烂,完全看不到一丝麦克安德鲁上校煞有介事描绘出的那种骄奢淫逸的痕迹。斯特里克兰德抱起一堆被胡乱放在一把椅子上的衣服往地上一扔,然后请我坐下。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他问。

这间狭小的屋子似乎把他的身材衬托得比我记忆中的更高大。他上身穿一件诺福克式旧衣服,胡子显然好几天没刮了。上次我所见到的他,穿戴整齐,一身洁净,但显得很不自在;如今他这样不修边幅,神态却极其安闲自在。不知道在听完我早已为他准备好的一番说辞之后,他会作何反应。

“我是受你妻子之托,来这里找你的。”

“我正打算在晚饭前出去喝一杯呢,你*好也一起来。你喜欢喝苦艾酒吗?”

“我能喝一点儿。”

“那咱们走吧。”

他拿起一顶圆顶礼帽戴上,那帽子脏兮兮的。

“我们可以一起吃晚餐,要知道,你可还欠我一顿饭呢。”

“那是当然。这里就你一个人吗?”

我心中暗喜,竟如此自然地提出了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啊,没错,你瞧,我已经三天没跟任何人说过话了。我的法语讲得不太好。”

下楼的时候我走在他前面,边走边思索那位茶品店的姑娘究竟出了什么事。他们吵架了吗?还是他对她的迷恋这么快就消散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几乎无法相信他精心策划了一年的时间,只为能这样糊里糊涂地躲到巴黎来。我们走到可丽舍林荫大道,进入一家大咖啡馆,选了一张位于人行道上的桌子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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