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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 成才 成功---大学生学习生活400问

成长 成才 成功---大学生学习生活4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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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0728438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1cm
  • 页数:18,243页
  • 出版时间:2018-08-01
  • 条形码:9787560728438 ; 978-7-5607-2843-8

内容简介

本书从大学生入学报到到就业实习, 从专业学习到素质提高, 从人际交往到心理健康等涵盖了大学生在校期间将要接触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内容包括: 山东大学概况 ; 新生如何取得学籍? 等。

目录

**章 山东大学和山东大学(威海)概况
1.山东大学概况
2.山东大学(威海)概况

第二章 学籍管理
3.新生如何取得学籍?
4.学校在学制上是怎样规定的?
5.新生因病不能继续学习怎么办?
6.学校对于违反规定入学者是怎样处理的?
7.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8.课程的分类有哪些?
9.什么是学分制?
10.学分是如何确定的?
11.什么是成绩警示制度?成绩警示是处分吗?
12.什么是创新学分制度?
13.创新学分如何申请和记载?
14.什么是免听课制度?
15.我校对学生选课有哪些规定?
16.公共体育课的学习是如何规定的?
17.关于课程考核有哪些规定?
18.关于课程重修有哪些规定?
19.平均学分绩点如何计算?
20.学校对第二学位和第二专业是如何规定的?
21.学校对转学有何规定?
22.学校对转专业是如何规定的?
23.转专业的程序有哪些?
24.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和教学安排有哪些规定?
25.学校对学生休学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26.学生退学的条件有哪些?
27.学生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条件有哪些?
28.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时应怎么办?
29.学历证书遗失应如何处理?
30.学校对在校学生出国学习有哪些规定?
31.学生证、乘车优惠卡和校徽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


第三章 表彰奖励
第四章 素质拓展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六章 组织发展
第七章 助学措施
第八章 保险理赔
第九章 心理健康
第十章 公寓管理
第十一章 校园网与一卡通
第十二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章 就业考研

附件 常用咨询电话和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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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成长·成才·成功》:  144.学生对学校作出的违纪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应该如何申诉?  (1)山东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是负责受理和处理学生申诉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有权要求各院部、各职能部门对申诉过程中的审核调查工作予以协助和配合。申诉处理委员会主任由校团委书记兼任,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校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作为常务委员,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作为临时委员。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成员不应参加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系申诉人的近亲属的,与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与申诉人、被申诉机关的负责人(代表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事件公正审查的,应当自行回避;申诉人和被申诉的机关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2)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原则上应由学生本人提出,有申诉权的申诉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时,其法定监护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诉。  申诉人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以下材料:  ①申诉书。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诉人签名、提起申诉的日期、申诉人的通信地址。  ②学校作出的处理、处分决定书或决定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  ③申诉人的身份证明、住所地、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事项、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收学生的书面申诉材料。申诉处理委员会根据《山东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修订)》对申诉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4)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在作出受理决定次日将申诉申请书副本送达对申诉人作出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部门。作出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诉人可以查阅作出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部门的书面答复、作出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5)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对申诉进行复查,根据申诉具体内容可采用书面复查和听证会两种复查方式。申诉处理委员会不论采取何种复查方式,均应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将复查结论送达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复查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6)在申诉委员会作出复查结论之前,学生可以撤回申诉;申诉一经撤回,应当终止申诉事项的复查,申诉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起申诉。  (7)申诉人对处分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结论文本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8)申诉期间对申诉人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145.如何申请解除处分?  处分期满,经学生本人申请、院(中心、所)审核、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批准,处分可按期解除。  对应届毕业学生的处分,自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至毕业不满处分期限的,可依程序提前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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