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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视域下农村信用社制度70年

三农视域下农村信用社制度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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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200766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43
  • 出版时间:2020-10-01
  • 条形码:9787522007663 ; 978-7-5220-0766-3

内容简介

本书以经济与金融辩证关系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时间为序,以“三农”为视角,以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对“三农”经济发展的影响为变量,以实现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服务“三农”经济为价值取向来研究新中国农村信用社制度70年的变迁和发展。

目录

**章  导论 1

**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1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9

第三节  相关概念和研究阶段的界定 17

第四节  研究内容和方法 28

第五节  创新点及不足 32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与实践概述 36

**节  “三农”问题的现状及其成因 36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理论基础 46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与实践 53


第三章  合作金融及制度变迁相关理论综述 72

**节  合作金融理论 72

第二节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理论 80

第三节  制度变迁理论 89


第四章 合作制规范时期农村信用社及其与“三农”的协调发展(1949—1957 年) 98

**节  新中国农村信用社制度供给的历史背景 98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合作制规范发展的历程 104

第三节  合作制规范时期农村信用社的特征 108

第四节  合作制规范时期农村信用社的绩效分析 114

第五节  结论与评价 118


第五章 合作制异化时期农村信用社及其“离农化”(1958—1979 年) 121

**节  合作制异化的原因 121

第二节  合作制异化的过程分析 127

第三节  合作制异化时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特点 133

第四节  合作制异化时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对“三农”发展的影响 136

第五节  结论与评价 139


第六章 回归合作制改革时期农村信用社及其与“三农”关系的失调 (1980—2002 年) 142

**节  农村信用社回归合作制改革的历史背景 142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回归合作制改革实践 146

第三节  回归合作制改革时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特点分析 151

第四节  回归合作制改革时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对“三农”发展的效应分析 155

第五节  结论与评价 159


第七章 以服务“三农” 为宗旨的市场化改革时期的农村信用社(2003 年以后) 166

**节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原因 167

第二节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 原则 170

第三节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172

第四节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特点 182

第五节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84

第六节  结论与评价 197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205

**节  研究结论 205

第二节  政策建议与展望 217


参考文献 225

后记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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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三农”视域下农村信用社制度70年》:  一、工业化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合作制异化的政策性根源关于工业化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对农村信用社制度形成和变迁的影响,本书在分析农村信用社产生的历史背景时已有所论述。因为当时国家总体的经济实力很弱,现代工业实力更弱,只占国民经济的10%左右,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却高达70%以上。在这样的情况下,推进工业化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所需资金只能来自于“三农”。  当时国家主要采取了三种方式将“三农”资金转化为工业化和城市建设资金。**,利用农业税费,转移“三农”资金,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第二,通过粮食的“统购统销”,利用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将“三农”资金转移至工业和城市。,第三,通过农村信用社获取“三农”资金,为工业化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积累资金。  国家供给农村信用社制度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的顺序依次是:**,把农村信用社作为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手段。第二,把农村信用社作为获取工业化和城市建设资金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第三,把农村信用社作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打击高利贷,稳定农村金融秩序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  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完成,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目标。随着农村信用社的普及,农村高利贷基本消失,全新的农村金融体系得以建立,稳定农村金融秩序的目标也得以实现。  此时,农村信用社还肩负着既要为工业化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积累资金的目标,又担负着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的目标。而这两个目标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要实现为工业化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积累资金的目标,国家就要通过农村信用社来抽取“三农”资金。另一方面,要实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困难的目标,就要求国家通过农村信用社向“三农”投入资金。当这两个目标冲突时,牺牲“三农”,发展工业和城市就成为国家的理性选择。与其说,农村信用社坚持“服务社员”的原则,不如说农村信用社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原则。这一点被农村信用社后来的发展历史所证明:“三农”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被源源不断地输往工业和城市。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合作制异化的宏观经济环境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并且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被不断强化,逐渐形成并固化为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制度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掌控着全国所有的经济资源和要素,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必须在国家严格的计划下进行。政府为了有效地掌控全国的资金服务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国家发展战略,就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金融体制。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制度、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高度集中的计划金融体制共同构成了农村信用社运行的宏观经济制度环境。  农村信用社制度普及之后,逐渐被纳入高度集中的计划金融体制之中,成为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成为国家获取“三农”资金的重要渠道。由于合作金融所承认的社员个体产权不符合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产权原则,所以社员个体产权被剥夺,代之以集体产权,因为信用合作化本身就是变个体的小私有制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社员个体产权的丧失,必然导致资产收益、资产管理和监督等权利的丧失。于是,农村信用社的“盈利分配”原则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民主管理只能流于形式,“三会”制度难以落实。计划金融的“统收统支”,使得农村信用社独立经营权不可能真正实现。浓厚的政治色彩,使得农村信用社不可能坚持“中立”和“非歧视”原则。  总之,当合作制原则与国家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金融体制相互矛盾时,合作金融原则理所当然地被牺牲。尽管农村信用社制度供给时体现了规范的合作制原则,但是在上述的宏观经济制度环境下,合作制原则被一个个地抛弃,*终使农村信用社走上合作制异化的发展道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谢平认为:“我国正规的合作金融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中国近50年来就不存在合作制生存的条件。”  ……

作者简介

崔庆五,1971年出生,安徽铜陵人。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及研究工作。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主研GUO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项,主持厅级项目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篇,合作专著2部。曾获得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6年);成都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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