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BN:9787100204941
- 装帧:70g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420
- 出版时间:2022-04-01
- 条形码:9787100204941 ; 978-7-100-20494-1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中等文化程度以上的古“面对自己的研究对象,要做法官,不要做情人。”本书作者不拘成说,勇于向名家成说发问,通过爬梳考证,对宋代文学家周邦彦的生平事迹去伪存真,得出切近历史真相的述说。
内容简介
周邦彦是北宋末期有名文学家,被誉为婉约词派的集大成者,但关于他的生平事迹却稀见于史乘。直至近代,王国维谓其《汴都赋》“颇颂新法”后,使其声名日隆,乃至被抬到“王安石新党代表人物”的高度,使政治道德成为文学评价的专享标准。本书作者薛瑞生不拘名家成说,深入北宋历史、名物、典章加以搜罗爬剔,文史互证,以周邦彦生平事迹为线索,将其还原为奉行中庸之道的平常人;而就词学成就而言,作者赞同王国维所称,周邦彦“不失为流之作者,但恨创调之才多,创意之才少耳”。本书曾以“周邦彦别传”为题出版,但并非传记,现经全面修订后,更名为“周邦彦行实新证”出版。
目录
题记
修订本简要说明
引言
**章 出身与家世考
**节 周邦彦出身书香门第
第二节 周邦彦之叔周邠事迹
第三节 周邦式非邦彦之兄弟行考
第二章 周邦彦生年及少年事迹考
**节 周邦彦生年考
第二节 周邦彦是否曾游荆州、长安考
第三节 周邦彦少年游荆州、长安、湘中年月考
第四节 周邦彦少年在钱塘诗词考
第三章 元丰事迹考
**节 周邦彦元丰元年入京师考
第二节 周邦彦入太学在元丰五年考
第三节 周邦彦在京师行迹与太学生活
第四节 《汴都赋》作于元丰七年三月考
第五节 《汴都赋》旨在颂扬皇朝治绩并非专意颂扬新法
第四章 元祐事迹考
**节 周邦彦在太学之上官同僚考
第二节 黄隐事件与太学风波
第三节 周邦彦赋诗颂扬曲真
第四节 周邦彦教授庐州乃宋制之常,与新旧党争无关
第五章 周邦彦并未“流落十年”考
**节 周邦彦赴庐州行踪
第二节 周邦彦丁母忧考
第三节 周邦彦服除后再赴庐州任
第四节 周邦彦词中知溧水行踪
第六章 京师十五年事迹考
**节 周邦彦自溧水回朝行踪及改官考
第二节 周邦彦在考功员外郎等职及议礼局检讨时之超擢
第三节 周邦彦在议礼局检讨任之上官同僚考
第七章 晚岁十年事迹考
**节 周邦彦出知河中府考
第二节 永兴军路平籴与铸钱之争
第三节 周邦彦第二次长安之行
第四节 周邦彦知隆德府前后事迹
第五节 周邦彦写诗为蔡京祝寿并斥范纯粹为“奸臣”考
第六节 周邦彦知明州年月及事迹考
第七节 周邦彦入拜秘书监之时间与事迹
第八节 周邦彦因受刘籨、王肕“谋逆”事件牵连而出知真定考
第九节 周邦彦赴真定途中及在真定之作
第十节 周邦彦离真定赴顺昌
第十一节 周邦彦安家明州与旅死知处州途中
第十二节 周邦彦卒葬何处?
第八章 提举大晟府及大晟府八十四调与周邦彦无关考
**节 大晟府八十四调与周邦彦无关考
第二节 周邦彦词中多新声
第三节 周邦彦并未提举大晟府考
第九章 宋徽宗君臣与李师师事考
**节 北宋是否只有一个李师师,而无其他以师师为名者?
第二节 晁冲之与李师师游冶考
第三节 周邦彦妓女词可证其与李师师并非仅止于“听歌”与“应歌”
第四节 周邦彦与李师师游冶考
第五节 宋徽宗与李师师游冶考
第六节 李师师事之小说化
证后余思
薛瑞生著述编年 邱晓
跋
节选
《周邦彦行实新证/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宋人记邦彦事迹者,以王灼为*早。据岳珍在《碧鸡漫志校正》后附录《王灼行年考》,知王灼生于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周邦彦于宣和三年(1121)卒时,王灼已十七岁。靖康元年(1126)王灼曾赴汴京应试,此时距邦彦之卒甫六年。然王灼不及见邦彦,关于邦彦之记载,自然得之于传闻。《碧鸡漫志》卷二关于邦彦有两条记载,即相互抵牾。前条日:“江南某氏者解音律,时时度曲。周美成与有瓜葛,每得一解,即为制词,故周集中多新声。”仅隔两条后又日:“崇宁间建大晟乐府,周美成作提举官。”周邦彦既提举大晟府,何以却不懂音律,要等江南某氏制律后方能填词?尽管王灼《碧鸡漫志》史料价值极大,然于邦彦所谓“提举大晟府”之记载,岂非有闻必录、录而不辨欤? 据王灼《碧鸡漫志??序》,知《碧鸡漫志》成书于绍兴十九年(1149),而《东都事略》约成书于孝宗乾道年间(1165-1173)。王称虽“承其家学,旁搜九朝事迹,采集成编”为《东都事略》,然私家著述,难于遍览公私典籍,岂其采纳王灼之说而未加考辨,始在邦彦传中谓邦彦“召为秘书监,擢徽猷阁待制”两句之后,顺便加“提举大晟府”之句乎?不然,何以晚于《东都事略》三四十年之楼《序》,却仅谓邦彦“性好音乐,如古之妙解,‘顾曲’名堂”,却只字未提邦彦“提举大晟府”耶?须知楼钥为《清真集》作《序》时,邦彦之《墓志》尚在,楼《序》又岂能疏忽如此耶?即如强焕《题周美成词》,自谓“余慕周公之才名有年于兹,不谓于八十余载之后,踵公旧踪,既喜而且愧,故自到任以来,访其政事”,可谓对邦彦崇敬有加,何以亦只字未提其“提举大晟府”耶?其后,陈振孙作《直斋书录解题》,遂亦沿《事略》之误,然亦仅言“尤长于长短句自度曲,其提举大晟府亦由此”,尚未将创为大晟府雅、燕乐八十四调之功归于周邦彦。到了南宋末年,张炎在其《词源》中,才又将王灼言万俟咏“新广八十四调,患谱弗传,雅言请以盛德大业及祥瑞事迹制词实谱。有旨依月用律,月进一曲,自此新谱稍传”,改头换面,归功于邦彦,谓:“迄于崇宁,立大晟府,命周美成诸人讨论古音,审定古调,沦落之后,少得存者。由此八十四调之声稍传。而美成诸人,又复增演慢曲、近、引,或移宫换羽,为三犯、四犯之曲,按月律为之,其曲遂繁。”元人修《宋史》,其《文艺传》多采自《东都事略》,故《宋史》邦彦传亦沿《事略》之误。潜说友撰《咸淳临安志》,虽撮录群籍而不考,但却注明出处,亦不失史家之真诚。明清人拾宋元人牙慧,于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遂谬种流传,以至于今。 综上所考,可总结如次:大晟府自置局至罢局,先后提举其事者为刘昺、杨戬与蔡攸,与邦彦毫无瓜葛;“讨论古音,审定古调”,创为大晟府雅、燕乐八十四调的是刘昺、魏汉津与蔡攸,亦与邦彦毫无瓜葛;“依月用律,月进一曲”的是蔡攸,更与邦彦毫无瓜葛。中国人向来有“言以人传,因人废言”之传统,时至南宋,是非已定,魏汉津为剩员士兵,名不见经传,刘爵、杨戬与蔡攸已臭名昭著,故王灼虽在无意间移其事于周邦彦与万俟咏,但世道人心皆与焉,王灼之言始能不胫而走。张炎又将王灼言邦彦与万俟咏事合二为一,皆归之于邦彦,于是众美尽集之于邦彦矣。 《遗事》谓:“其提举大晟府则僚属有徐伸干臣(典乐)、田为不伐(初为制撰官,后为典乐、大司乐)、姚公立(协律郎)、晁冲之叔用(大晟府丞,然大晟府官制无丞,疑即大乐令官,与太常寺丞同)、江汉朝宗、万俟咏雅言、晁端礼次膺(均制撰官,次膺后为协律郎)。”(按:括号内文字原为王氏小字注)。后之学者,对王氏之言亦信奉不疑。其实,这些人有的就根本与大晟府毫无关系,有的人虽然是大晟府词人,却与邦彦根本毫无关系。 ……
作者简介
薛瑞生(1937—2020),当代著名词学家、红学家,西北大学文学院教授。1961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长期从事古典文学教学与研究。著有《周邦彦别传》、《红楼采珠》、《红楼梦謭论》、《乐章集校注》(增订本)、《东坡词编年笺证》(增订本)、《诚斋诗集笺证》、《八大家文抄校注集评》、《柳永别传》、《晓风残月柳永传》等,在《文学遗产》、《文艺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约百余篇。荣获省部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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