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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理论(第二版)

程序正义理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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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212922
  • 装帧:精装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74
  • 出版时间:2022-09-01
  • 条形码:9787100212922 ; 978-7-100-21292-2

本书特色

梳理程序正义的学术脉络,构建源于中国本土实践的程序正义理论陈瑞华教授是国内较早关注程序正义理论的学者之一,《程序正义理论》**版出版后,在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影响,至今仍有很强的学术生命力。国内市场上大多数有关程序正义的著作都没有跳出介绍、引进和综合西方程序正义理论的窠臼。近年来,随着对中国问题观察的逐渐深入,陈瑞华老师的这本《程序正义理论》(第二版),通过与*前沿的理论进行对话,从中国本土出发,提出了“源于中国本土”的程序正义理论,具有开创性的理论贡献。 此次作者对**版内容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将全书设置为两个部分:一是程序正义的学术史;二是程序正义的理论。前一部分概述了西方程序正义理论的发展脉络、理论流派和主要代表人物的观点,并做出了学术评价。在这一部分,本书第二版还增加了“主观的程序正义”一章,对一些社会学家对程序正义所作的实证研究做出了分析和评价。后一部分则讨论了程序正义作为法律价值的地位,将程序正义的自主性价值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二是程序正义对于裁判结果的塑造作用。在区分对抗性司法程序与协商性司法程序的基础上,笔者提炼出了对抗性的程序正义与协商性的程序正义这两个概念,并对后者做出了理论上的总结和概括。

内容简介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义。在我们这样一个普遍倾向于看重结果、忽视过程的社会,不仅在法律共同体领域,还应包括更大的公民范围,都有必要重新认识程序,树立程序思维,通过寻求程序的力量,扭转实体本位、程序虚无的趋势。实体和程序双管齐下,法律权威的恢复或可期待。那么,程序为何重要?程序有着怎样的价值?程序正义价值如何独立于实体结果?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程序正义理论》一书对此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回答。本书主要认为,程序正义观念起源于自然正义和正当法律程序;存在绝对工具主义、相对工具主义、程序本位主义、经济效益主义四种程序价值理论模式的分野;程序正义价值有其独立性和构成要素;程序正义可分为对抗性的程序正义和协商性的程序正义等。程序正义的理论虽然抽象且颇具思辨性,但在作者深入浅出、简洁流畅的文笔之下,本书的可读性非常强,可以作为研习程序正义理论的重要参考书。

目录

初版序言 **部分 程序正义的学术史 **章 程序正义理论的兴起 一、程序与程序的正当性 二、程序正义观念的起源 三、纯粹的程序正义:罗尔斯的分析 四、程序正义与当代的程序价值理论 第二章 程序价值理论的四个模式 一、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二、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三、程序本位主义理论 四、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 五、对四种程序价值理论的评价 第三章 萨默斯的“程序价值”理论 一、“程序价值”问题的提出 二、“程序价值”的基本内容 三、“程序价值”与好结果效能的关系 四、通过法律实现“程序价值” 五、评价 第四章 马修的“尊严价值”理论 一、什么是尊严理论 二、尊严价值的内容 三、对尊严理论的论证 四、评价 第五章 贝勒斯的综合性程序价值理论 一、评价法律程序的价值标准 二、“内在价值”的性质和意义 三、对传统程序原则的总结和论证 四、适用程序正义原则的法律限制 五、评价 第六章 主观的程序正义理论——程序正义的社会心理学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蒂伯特和沃克的程序控制理论 三、林德和泰勒的主观程序正义理论 四、泰勒的合法性理论 五、主观程序正义研究的贡献与局限 第二部分 程序正义的理论 第七章 作为法律价值的程序正义 一、法律程序价值概说 二、法律程序的正义价值 三、法律程序的工具价值 四、法律程序的经济价值 五、程序价值的三元结构 第八章 程序正义的自主性价值(I)——程序正义的非工具价值 一、程序正义价值的独立性 二、程序正义与其他正义形态的关系 三、程序正义的构成要素 四、为什么要坚持程序正义 第九章 程序正义的自主性价值(Ⅱ)——程序正义对裁判结果的塑造作用 一、对传统程序正义理论的反思 二、程序自治效应 三、结果选择功能 四、裁量限制作用 五、程序阻隔效果 六、一种实质性的程序正义理论? 第十章 协商性的程序正义 一、问题的提出 二、传统程序正义理论的局限性 三、协商性司法的兴起 四、协商性程序正义理论的提出 五、协商性程序正义价值的根基 六、协商性程序正义的延伸适用 七、程序正义的新形态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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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瑞华,男,1967年生人,山东聊城人。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兼任北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和企业合规。独立出版了十余部学术专著,代表作有:《司法体制改革导论》《程序正义理论》《企业合规基本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论法学研究方法》《刑事审判原理论》《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比较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刑事证据法的理论问题》《刑事辩护的理念》。倡导“从经验到理论”的法学研究方法。在程序正义、诉讼构造、程序性制裁、刑事诉讼模式、辩护、证据法、企业合规等诸多领域,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引入了程序正义理论,发展了刑事诉讼构造理论,提出并论证了程序性制裁、合作性司法模式、有效辩护、对物之诉、新法定证据主义等理论问题,对企业合规基本理论做出了开创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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