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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30247697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39
  • 出版时间:2018-04-01
  • 条形码:9787302476979 ; 978-7-302-47697-9

内容简介

  在一定意义上说,了解一个国家的赋税史,也就几乎了解了这个国家的整个历史,了解了国家社会发展的规律性。  《中国赋税史》介绍了中国从原始氏族社会至今几千年来财税制度的历史变迁。  《中国赋税史》作者试图跳出传统的赋税史研究的窠臼,把赋税放到整个社会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动态地展现赋税征收、改制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关系。同时,重视历史过程整体性的把握,按照中国历史运行的顺序,以重要的赋税史实为基础,纵横结合,全景式地展现了从原始氏族社会末期赋税的起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赋税发展史。

目录

**章 先秦时期的赋税概况
**节 中国赋税的产生
第二节 夏、商、西周时期的赋税
【阅读性材料】
第三节 春秋战国时期的赋税
【本章小结】
【关键词】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秦至清代的农业租税
**节 秦汉时期的租赋制
第二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租调制
第三节 隋朝和唐前期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
第四节 唐朝中后期的两税法
【阅读性材料】
第五节 宋代的“方田均税法”
第六节 明代的一条鞭法
第七节 清代的摊丁入亩
【本章小结】
【关键词】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秦至清代的徭役制度
**节 秦汉的徭役和更赋
第二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徭役
第三节 隋唐时期的徭役
第四节 宋辽金时期的徭役
【阅读性材料】
第五节 元代的徭役
第六节 明代的徭役
第七节 清代的徭役
【本章小结】
【关键词】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秦至清代的专卖和工商税
**节 秦汉的专卖和工商税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专卖和工商税
第三节 隋唐时期的专卖和工商税
【阅读性材料】
第四节 宋辽金时期的专卖和工商税
【阅读性材料】
第五节 元代专卖和工商税
第六节 明代的专卖和工商税
第七节 清代前期的专卖及工商税
【本章小结】
【关键词】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秦至清代的赋税特征与赋税管理
**节 秦汉时期的赋税特征与管理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赋税特征与管理
第三节 隋唐的赋税特征与管理
【阅读性材料】
第四节 宋辽金的赋税特征与管理
第五节 元代的赋税特征与管理
【阅读性材料】
第六节 明代的赋税特征与管理
【阅读性材料】
第七节 清代前期的赋税特征与管理
【本章小结】
【关键词】
【复习思考题】
……

第六章 清代后期的赋税
第七章 北洋政府时期的赋税
第八章 国民政府时期的赋税
第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税收制度

参考文献
展开全部

节选

  《中国赋税史》:  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会议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决策,税制建设逐渐成为经济建设的关键点。因此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开始对我国税制进行一系列改革和调整,重新发挥税收的作用。我们将中国税制建设全面加强时期分为税制改革起步、调查与试点和1994年分税制改革三个阶段。  一、税制改革的酝酿与起步  (一)涉外税制的建立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响应和贯彻国家对外开放政策,财政部开始着手建立一套较为独立的涉外税收制度,**步就是在对外资企业恢复征收一些旧有的税种的基础上开征了一些新税种,如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该法规定: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可以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资企业;具有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合资企业开始获利的头两年到三年可以申请减征、免征所得税,外国合营者将分得的净利润用于中国境内再投资的时候,可以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部分所得税。从1980年7月到1981年12月,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并公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和10%的地方所得税附加额和20%至40%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及10%的地方所得税,标志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所得税制开始起步。这些法条在维护国家权益的情况下坚持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和对等待遇的原则,给予了外资企业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吸引外资、引进人才技术,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经济的发展。随后国务院又出台了划定的经济特区和14个开放城市有关涉外税收的规定,1987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并建立了涉外税收机构同其他国家签订了一些国际税收协定。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独立的涉外税收法律法规体系。  (二)国内税制改革的调查与试点  在建立涉外税制的同时,根据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情况,开始了国内税制改革的调查和试点。这次税制改革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1979年起,湖北省光化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上海市和四川省的部分国营企业试点。1979年5月,湖北省财政局决定把该省光化县15户县办国营工业企业作为试点对国营企业的利润收入改为工商所得税形式缴纳;上海市决定自1980年1月该市轻工业机械公司通过缴纳工商税、房地产税、车船牌照使用税、所得税、收入调节税、固定资产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代替原来向财政部门上缴的利润,余下的利润归公司所有;同年四川省在该省**棉纺印染厂、成都电线厂、重庆电工厂等5个工厂征收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税,又选择5户企业征收所得税、调节税、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此次试点行动主要是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即“利改税”。  (2)扩大“利改税”试点阶段。1980年8月26日,财政部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就改革试点情况作了关于税制改革问题的汇报。会议指出:税制改革要抓住“利改税”的中心,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提高其管理和生产效率。同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经济委员会报送的《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提出要积极进行“企业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据统计,当时已经有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456户国营企业、交通运输业进行了“利改税”试点。  (3)工商业税制改革。1981年,财政部起草的《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中指出,现行工商税制存在的问题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三次大的税制简化,税种越来越少。目前对国营企业只征收工商税一种税,对集体企业也只征收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税收在经济领域的活动范围大大缩小,且大部分税率长期不作调整,早就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都限制了税收作用的发挥。现在国民经济正在进行调整和改革,当前经济发展形势要求税收更好地发挥其杠杆作用和组织收入的职能。为此必须肃清经济工作中“左”的影响,搞好税制改革。这次工商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合理调节各方面的经济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此次税制改革后我国共开征20种工商税收,即产品税、增值税、商业税、盐税、资源税、利润调节税、固定资产税、工商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税、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屠宰税、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  从1978年到1982年,税收收入及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稳步上升,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则呈先降后升的趋势。据统计,1982年的全国税收收入约为700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34.8%;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57.7%,比1978年上升了11.8%;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3.2%,比1978年下降了1.1%。此次税制改革使得税收促进生产,调节分配的作用得到发挥,同时为1984年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

作者简介

  马金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哈佛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财政史、赋税史、中外财税史比较。出版《民国财政研究》《中国外债史》《外债与晚清政局》《外国财政史》等著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财政部课题2项、北京市税务局课题1项。在《财政研究》《税务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等期刊发表文章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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