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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文苑传箋证-(全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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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文苑传箋证-(全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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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w***(三星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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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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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5061543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大32开
  • 页数:全6册
  • 出版时间:2012-10-01
  • 条形码:9787550615434 ; 978-7-5506-1543-4

本书特色

32开精装,凤凰出版社出版

厦门大学周祖撰、胡旭等老、中、青结合的学术群体编著

追溯史源:研究者对史书的材料来源,格外关注,尽量找到其原始出处,核实、补充相关内容

鉴别史料:研究者对相关材料尽量罗列,互为参证,纠谬正误,间出己意

裨补阙漏:由于种种原因,相关文士事迹记载过于简略,研究者尽量发掘相关典籍,予以补正

历代文苑代表了清代及清代之前正统官方学者对我国各个时代文学家、文艺家等“文士”的基本认识,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

友情提示:本书为特价库存书,图书外封面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破损,介意的读者慎拍

内容简介

本书是历代正史中“文苑传”、“文艺传”等的汇编,又加以相关材料的汇编、考证、注释,对研究中国文学史、文化史等大有裨益。

目录

第壹册
    總目錄
    凡例
    先唐文苑傳箋證
第貳册
    舊唐書文苑傳箋證
第基一册
    新唐書文藝傳箋證
第肆册
    宋史文苑傳箋證  附遼史文學傳箋證
第伍册
    明史文苑傳箋證(上》
第陸册
    明史文苑傳箋證(下》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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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相关资料

一、《历代文苑传笺证》之版本依据,为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之《文苑传》、《文学传》及《文艺传》。因性质相同,为简明起见,本丛书统称《文苑传》。单独署题时,名称不变。

二、《历代文苑传笺证》原则上依时代先后编次。先唐、唐代、宋代、明代诸史之《文苑传》、《文学传》及《文艺传》为一卷者,入本丛书以一卷计,二卷者以二卷计,多卷者依此类推。    

三、《南齐书》、《梁书》、《陈书》之《文学传》与《南史·文学传》,《魏书》、《北齐书》、《隋书》之《文苑传》与《北史·文苑传》,存在传主前后重出现象。为避免笺证内容先后重出,原则上以史书所出在先者进行笺证。如刘勰同见于《梁书》、《南史》,笺证前者。后出者可作为笺证材料使用。但如先出者为附传,后出者为正传,则笺证正传。如颜之推同见于《梁书》、《南史》、《北齐书》、《北史》,笺证《北齐书》之《颜之推传》。

四、《旧唐书》、《新唐书》亦存在传主重出现象,为避免笺证内容先后重出,经考察与协商,其中一部分由《旧唐书·文苑传》笺证人新唐书.文艺传》相关内容,作笺证材料。如王勃同见两《传》,由《旧唐书。文苑传》笺证。另一部分由《新唐书·文艺传》笺证《旧唐书·文苑传》相关内容,作笺证材料。如谢朗同见两《传》,由《新唐书·文艺传》笺证。

五、为给读者一个完整的二十四史《文苑传》读本,史书中重出相应作家之传,依然全文收录。但于传主名下注明「参某处笺证」。如《南史.文学传》之《刘勰传》,传文全录,于题「刘勰」下注: 「参本书卷五《梁书·文学传》之《刘勰传》笺证气又如《旧唐书·文苑传》之《谢朗传》,于题「谢朗」下注:「参《新唐书·文艺传》之《谢朗传》笺证。

六、传主所附之相关亲友,凡有描述性介绍者可认定为附传。仅涉及姓名而无描述者,则不以附传视之。附传传主亦作笺证,其姓名在目录及每卷卷首列于相应传主之后。

七、原文文字、段落、句读一律以中华书局点校本为依据。笺证文字列于原文相应部分之后。偶有排印之误或标点问题,则径改。

八、笺证部分一般不作校点工作,不训解文字。侧重于考案史实。中华本原文有校勘记、注释者,一律照录。

九、笺证基本方式,一条之内,列举史料及前人之注释,依次笺证。己说以按语次之。

十、笺证部分凡遇籍贯等古地名,以今地名注之。一般传主籍贯,皆直接注释。如「趟壹,字符叔,汉阳西县人气注曰:「汉阳西县,今甘肃天水西南。笺证行文中相关古地名,则用括注形式。如「徙居会稽(今浙江绍兴)」一。同一笺证内容,注先出者,次出者略之。

十一、笺证内容涉及时间一般括注公元纪年。帝王年号则括注起迄时间。如「还为桂阳王友诸事皆在天嘉(五六。——五六六)中气年号纪年则括注具体年份。如「天监十一年(五一二),征安成王秀为侍中」。同一笺证内容,注先出者,次出者略之。

十二、笺证所引典籍,常见者皆直引书名,不云年代、作者。较冷僻者则将年代、作者置于书名前。如「(清)文廷式《纯常子枝语》」。

十三、笺证所引典籍,适当使用简称,但必须为约定俗成者;或在特定的语境中,不致引起歧义者。如《新唐书。文艺传》笺证过程中引《旧唐书·文苑传》,简称《旧传》。

十四、笺证所引典籍,原文照录者,加引号。原文太长者,节录主要内容,不加引号。

十五、本书所引各种文献,皆一一注明出处。同一传记笺证中,《本纪》、《表》、《志》及非传主之《传》首出时,皆注明史书卷数,次则略。书后统一作参考文献,详其作者及刊刻出版状况。

十六、凡原书已夫,而有若干材料见于他书者,本书引用该材料时,应交代二手材料的出处。如华崤《汉后书》已夫,佚文见于《艺文类聚》等,引述时应按「《艺文类聚》卷九十引华崤《汉后书》」的形式处理。

作者简介

周祖譔,字君述,生于1926年5月4日,逝世于2010年11月8日,浙江黄岩人。早年天资颖秀,酷爱文史,于1945年考入东吴大学,毕业后随即考入清华大学中文研究所,师从著名学者浦江清先生,从事唐代文学研究。1952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即来到厦门大学中文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胡旭(1969- ),江苏泗阳人。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文选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唐代文学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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