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1星价 ¥23.5 (3.4折)
2星价¥23.5 定价¥69.0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5658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32
  • 出版时间:2015-04-01
  • 条形码:9787516156582 ; 978-7-5161-5658-2

本书特色

  《城市*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以“中国城市低保制度绩效评估”项目的问卷数据和访谈资料为基础研究材料,对城市*低生活保障的制度运行和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研究。不仅描述中国城市低保制度的研究现状、问题和对策,梳理中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建设历程和发展状况,而且对城市低保制度的对象选择、基本生活需要满足状况进行详细分析,重点讨论城市低保家庭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心理健康等问题,对于制度发展是否带来“福利依赖”文化也进行前瞻性探讨,并对城市低保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相应的理论观点和对策建议。

内容简介

  《城市*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梳理了城市*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研究现状,运用大量翔实的数据资料,分析了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受益对象的选择及其基本需求满足情况,对于城市贫困家庭面临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和制度成效,从定量和定性两个层面进行了系统研究,同时,对于制度未来发展是否面临福利依赖以及社会救助制度的整体走向进行了预测研究。《城市*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是目前为止学术界*为系统化研究城市低保制度的重要著作,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目录

**章 城市低保制度的研究现状
第二章 城市低保制度的对象选择
第三章 城市低保制度的总体状况
第四章 城市低保对象的需求满足
第五章 城市低保家庭的教育救助
第六章 城市低保家庭的医疗救助
第七章 城市低保家庭的住房救助
第八章 城市低保家庭的就业救助
第九章 城市低保人群的养老服务
第十章 城市低保人群的心理健康
第十一章 城市低保人群的福利依赖
第十二章 社会救助制度的未来发展
附录1 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
附录2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附录3 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展开全部

节选

  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低保制度快速发展的同时,学术界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制度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总体来看,当前城市低保制度在对象选择、需求满足、低保家庭的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养老服务、心理健康等方面,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具体来讲,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包括:  (一)低保对象的选择机制  目前的低保制度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救助标准确定救助对象。但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人均收入核实缺乏统一标准。《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管理审批机关可以通过人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是采取低保申请人出示收人证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邻居取证的方式来展开。这种方式从现实中来说比较符合中国国情,也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瞒报、少报个人及家庭收入的情况难以甄别。由于现行低保制度采取的补差形式,为了多享受补贴,部分人群故意少报家庭收入。也有一部分并不贫困的群体为了享受到低保政策故意隐瞒家庭财产和收入,强行挤入低保行列。  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难以准确审查,一方面不能将现有的资源合理优化分配,给予真正需要救助的人以救助;另一方面,让一部分人获得了与其自身实际状况不匹配的“低保”待遇,损伤了低保制度应有的功能,也从总体上损害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  (二)低保家庭的医疗和教育问题  目前,城镇低保制度覆盖贫困人口2000多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尽管低保对象对制度赞誉有加,但是低保家庭的医疗和子女教育问题比较突出。除了个别受助者希望多拿多占的心理影响外,很多低保户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老人需要医药费、孩子需要学费,许多人本身也疾病缠身。虽然政府建立低保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贫困居民柴米油盐等基本生活问题,但是钱发到低保户手里,必然是用到了*急切的地方——可能是家人住院看病,可能是给孩子交学费。因此,低保制度在实际中还代替着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的作用。  (三)与促进就业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  我国现行的*低生活保障制度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动态管理原则,即当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线时,将其纳入低保群体,提供相应的低保待遇;当家庭收入变化时,相应地调整收人补贴额;当家庭收入高于当地*低生活保障线时,应让其退出低保群体。从实际情况来看,前者尚能保证,但收入增加后,不符低保标准的对象退出低保制度却很难实现。特别是对于隐性就业者来说,由于现在的就业形式极为灵活,上班时问也很有弹性,对其隐性收入无法获取有力证据,甚至当低保工作人员到低保对象的工作单位查证时,用人单位甚至帮助其应付低保工作人员,否认低保对象的就业事实;有的低保对象在家里炒股或者进行其他投资行为。另外,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后开始领取退休金的人,由于目前低保户、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之问信息不对称,只要低保户不如实上报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低保部门就很难掌握对方真实的收人情况。当低保工作无法有效实现动态调整的时候,整个制度的公平与效率也会大大降低。  ……

作者简介

  韩克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副教授,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福利学院访问学者。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民政部等多项重点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有《转型期中国社会福利研究》(专著)、《经济全球化、社会分层和社会保障》(专著)、《中国社会政策的演进及问题》(合著)、《中国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案例》等多部著作和教材。目前主要从事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相关研究。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