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法律

包邮论法律

¥31.4 (7.5折) ?
1星价 ¥31.4
2星价¥31.4 定价¥42.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122252
  • 装帧:7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1cm
  • 页数:429
  • 出版时间:2016-08-01
  • 条形码:9787100122252 ; 978-7-100-12225-2

本书特色

《论法律》是托马斯•阿奎那系统讲解法学理论的部分,在《神学大全》中体现为第二集**部分(II-I)问题90-108。问题90-97分别涉及“法律的本质”、“法律的种类”、“法律的效果”、“永恒法”、“自然法”、“人法”、“人法的权力”和“法律的变动”等基本问题。从问题98开始探讨“旧约法律”,分别涉及“总论旧约法律”、“旧约法律的训令”、“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礼仪训令”、“礼仪训令的原因”、“礼仪训令的期间”、“司法训令”和“司法训令的原因”。问题106-108探讨的是“新约法律”,包括“总论福音法律”、“新约法律与旧约法律的关系”和“新约法律的内容”。每个问题下面又包括若干小问题,通过对每个小问题的质疑与回答论点和论证得以揭示出来。《论法律》几乎涉及到了法律的每个方面,阿奎那不仅试图回答他所能想到的每个问题,而且还把教会法、罗马法以及早期教父和古希腊哲学家的论点都纳入了其中。例如在定义法律时,阿奎那就采纳了四因说的。他认为法是由关心共同善的人颁布的以共同善为目的的理性指令。其中颁布是法的形式因,共同善是法的目的因,关心共同体制定并颁布法者是动力因,而共同体或者人的行为则是质料因。阿奎那在谈论法时并不局限于实在法的思想,而是从启示、神学、形而上学、伦理学以及其他哲学分支中汲取养分,这既是十三世纪的知识氛围使然,也是阿奎那自身理论的特色。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论法律的本质、论法律的不同种类、论法律的效果、论永恒法、论自然法、论人法、论人法的权力、论法律的变动、论《旧约》法律、论《旧约》法律的训令、论《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等。

目录

问题九十 论法律的本质**节 法律与理性有关吗?第二节 法律是否总是指向共同善?第三节 是否任何人的理性都有资格立法?第四节 颁布是否为法律所必需?问题九十一 论法律的不同种类**节 永恒法是否存在?第二节 自然法是否存在于我们之内?第三节 人法是否存在?第四节 是否需要神法?第五节 是否只有一种神法?第六节 是否存在一种欲火的法律?问题九十二 论法律的效果**节 使人成为善人是否是法律的一种效果?第二节 法律的行为是否规定得适当?问题九十三 论永恒法**节 永恒法是否是存于天主内的至高理型?第二节 永恒法是否为所有人所认识?第三节 是否每种法都源于永恒法?第四节 必然和永恒之物是否从属于永恒法?第五节 自然的偶然事件是否从属于永恒法?第六节 是否所有人类事务都服从永恒法?问题九十四 论自然法**节 自然法是否是一种习性?第二节 自然法是包含几项训令还是只有一项?第三节 自然法是否规定了所有德性行为?第四节 自然法对所有人是否都是相同的?第五节 自然法能否改变?第六节 自然法能否从人心中废除?问题九十五 论人法**节 人所制定的法律是否有用?……问题九十六 论人法的权力问题九十七 论法律的变动问题九十八 论《旧约》法律问题九十九 论《旧约》法律的训令问题一百 论《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问题一百零一 论礼仪训令问题一百零二 论礼仪训令的原因问题一百零三 论礼仪训令的期间问题一百零四 论司法训令问题一百零五 论司法训令的原因问题一百零六 论被称为《新约》法律的福音法律自身问题一百零七 论新法律与旧法律的关系问题一百零八 论新法律的内容译后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阿奎那,罗马天主教理论家,意大利多米尼克修士,中世纪经院主义传统*具体表性的哲学家、神学家。他所建立的系统的、完整的神学体系对基督教神学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他本人也被教会奉为圣人。他在形而上学、伦理学、自然法思想和政治理论方面对西方思想贡献卓著。《神学大全》是他的*具体表性的作品。 译者简介:杨天江,北京大学法律史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特别致力于托马斯主义自然法理论研究。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