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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法律法规专业实务版-关联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法律法规专业实务版-关联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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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938823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329
  • 出版时间:2017-09-01
  • 条形码:9787509388235 ; 978-7-5093-8823-5

本书特色

  *部分:以一本通式理念,从专业角度进行新法解读和体系梳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条文为主干,逐条进行相关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尤其是四个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的关联对照,帮助读者理清新法环境下的公司法律体系。第二部分:全文收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四个司法解释,使读者*时间了解新鲜出炉的*文件内容,方便读者对照理解公司法的精髓,便捷、实用。

内容简介

  ★*司法解释 ★关联对照 ★内容权威 ★收录全面*时间了解公司法的*变化,关联学习,对照阅读,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律学习者**手边书。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 总则**条【立法宗旨】第二条【调整对象】《民法总则》第76条《公司法》第217条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民法通则》第36、37条《民法总则》第57-60条《公司法》第20、63条第四条【股东权利】第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民法总则》第86条第六条【公司登记】《民法总则》第65、7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16条、第50-83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七条【营业执照】《民法通则》第42条《民法总则》第65、78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39条、第57-62条第八条【公司名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公司形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3条第十条【公司住所】《民法通则》第39条《民法总则》第63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2、24条第十一条【公司章程】《民法总则》第79条第十二条【经营范围】《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民法总则》第64、6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2条《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民法通则》第38、43、49条《民法总则》第61、62、64、6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民法总则》第74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49条第十五条【转投资】《合伙企业法》第3条第十六条【公司担保】第十七条【职工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法》第20、28、29条《社会保险法》第2、4、9条《安全生产法》第4-6条《劳动合同法》第10、11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十八条【工会】《安全生产法》第7条《工会法》第2、3、6条第十九条【党组织】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民法总则》第83条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交易】《民法总则》第84条《公司法》第216条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民法总则》第85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第3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6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0条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节设立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民法总则》第75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9、14条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2-4条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公司法》第82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7-11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5-8条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16-20条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25条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3条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民法总则》第64、65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1-28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7-12条第三十四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3-15条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200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2、14条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十六条【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民法总则》第80条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4、15条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第三十九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第四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第四十二条【股东的表决权】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的组成】《民法总则》第81条《公司法》第50、146条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第四十九条【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民法总则》第81条第五十条【执行董事】《民法总则》第81条第五十一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民法总则》第82条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第五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第五十五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第五十六条【监事履行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七条【一人公司的概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第五十八条【一人公司的特殊要求】第五十九条【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第六十条【一人公司的章程】第六十一条【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民法总则》第80条第六十二条【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公司法》第20条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企业国有资产法》第1-15条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民法总则》第80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38条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民法总则》第81条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高层人员的兼职禁止】《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5条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民法总则》第82条《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2、25、27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6-22条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22条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第3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2条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2条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1〗**节设立第七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第七十七条【设立方式】第七十八条【发起人的限制】第七十九条【发起人的义务】第八十条【注册资本】《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八十一条【公司章程】《公司法》第37、99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4、15条第八十二条【出资方式】《公司法》第27条第八十三条【发起设立的程序】第八十四条【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第八十五条【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第八十七条【股票承销】《证券法》第28-36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八十八条【代收股款】第八十九条【验资及创立大会的召开】第九十条【创立大会的职权】第九十一条【不得任意抽回股本】第九十二条【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九十三条【出资不足的补充】第九十四条【发起人的责任】《民法总则》第75条第九十五条【公司形式的变更】第九十六条【重要资料的置备】第九十七条【股东的查阅、建议和质询权】《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7、9-12条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九十八条【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民法总则》第80条第九十九条【股东会的职权】《公司法》第37条**百条【年会和临时会】**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百零三条【股东表决权】**百零四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百零五条【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百零六条【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百零七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百零八条【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民法总则》第81条《公司法》第45、46条**百零九条【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百一十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百一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的出席及责任承担】**百一十三条【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民法总则》第81条**百一十四条【董事兼任经理】**百一十五条【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百一十六条【高管人员的报酬披露】第四节监事会**百一十七条【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民法总则》第82条**百一十八条【监事会的职权及费用】**百一十九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证券法》第48-56条**百二十一条【特别事项的通过】**百二十二条【独立董事】**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秘书】**百二十四条【会议决议的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节股份发行**百二十五条【股份及其形式】**百二十六条【股份发行的原则】**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证券法》第34条**百二十八条【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百二十九条【股票的种类】**百三十条【股东信息的记载】**百三十一条【其他种类的股份】**百三十二条【向股东交付股票】**百三十三条【发行新股的决议】《证券法》第12-15条**百三十四条【发行新股的程序】《公司法》第87、88条《证券法》第14条**百三十五条【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百三十六条【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民法总则》第64、65条第二节股份转让**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证券法》第39、40条《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证券法》第47、73-77、195、202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丢失的救济】《民事诉讼法》第218-223条**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证券法》第48-56条**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证券法》第63-72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19-29条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股东会、监事会的义务】**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23-26条**百五十二条【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第七章公司债券**百五十三条【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证券法》第16-19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百五十四条【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百五十五条【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百五十六条【公司债券的分类】**百五十七条【公司债券存根簿】**百五十八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转让】《证券法》第57-61条**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百六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百六十二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百六十三条【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会计法》第9-26条**百六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百六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百六十六条【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法》第34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3-15条**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百六十八条【公积金的用途】**百六十九条【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7-24条**百七十条【真实提供会计资料】**百七十一条【会计账簿】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企业改制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第30、32条**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民法总则》第67条《合同法》第90条《企业改制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第31、33、35条**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民法通则》第44条《民法总则》第67条《合同法》第90条《企业改制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第12、13条**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1条**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0条**百七十九条【公司变更的登记】《民法通则》第44条《民法总则》第64、6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6-44条《企业改制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第34条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民法通则》第45条《民法总则》第68、69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24条《*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百八十一条【修改公司章程】**百八十二条【司法强制解散公司】《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6、24条**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民法通则》第40、47条《民法总则》第70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7-9、16、18-21、24条**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民法总则》第71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1-14条**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民法通则》第40条《民法总则》第71、72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5-17条**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2、7-9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7条**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民法通则》第46条《民法总则》第68、72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1-44条**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百九十条【公司破产】《民法总则》第73条《企业破产法》第2条、107-124条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百九十一条【外国公司的概念】**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百九十四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百九十五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百九十六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活动原则】**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百九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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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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