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海洋自由

包邮论海洋自由

¥17.1 (4.9折) ?
1星价 ¥17.1
2星价¥17.1 定价¥35.0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208162853
  • 装帧:一般轻型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大32开
  • 页数:80
  • 出版时间:2020-05-01
  • 条形码:9787208162853 ; 978-7-208-16285-3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贸易、国际法专业人员以及外事部门党政干部。名家名著,国际法经典,自1633年拉丁文版、1916年英文版面世以来,重印了无数次,对西方法律、政治以及其他相关的国际活动影响深远。2005年在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以来,销售情况不错,读者反响不错。2013年推出第二版,市场表现很好。应市场需求,该次推出精装本。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四大部分,部分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三部分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第四部分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目录

中文版序

《论海洋自由》导读

英文版介绍说明

英文译者序

论海洋自由或荷兰参与东印度贸易的权利

致统治者及基督世界自由独立的国家

**章 所有人依国际法均可自由航行

第二章 葡萄牙人无权以发现之名对荷兰人航行到的东印度行使主权

第三章 葡萄牙人无权以教皇馈赠的名义取得对东印度的主权

第四章 葡萄牙人无权以战争的名义将东印度主权归于它

第五章 葡萄牙人无权以“先占”为由将印度洋及其航海权归为已有

第六章 海洋及其航海权均不可假教皇损憎之名而归属葡萄牙人

第七章 海洋及其航海权均不因时效划开习俗而归属葡萄牙人

第八章 所有人依国际法享有贸易自由

第九章 与东印度贸易权不可根据先占的资格归属葡萄牙人

第十章 与东印度贸易权不应假教皇捐赠之名归属葡萄牙人

第十一章 与东印度贸易权不应以时效或习俗之名义归属葡萄牙人

第十二章 葡萄牙人无任何公平依据而禁止他人贸易

第十三章 荷兰人必须通过和平、条约或战争方式维护其参与东印度贸易的自由

附录: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三世的两封信

索引

译者后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格劳秀斯(1583—1645),“国际法之父”,对国际法以及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影响深远;格劳秀斯的贡献主要是在法律方面,特别是海洋法与国际合作方面。他主张公海是可以自由航行的,为荷兰突破西班牙和英国对海洋的垄断提供理论基础。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