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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史

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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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20914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656
  • 出版时间:2020-10-01
  • 条形码:9787521209143 ; 978-7-5212-0914-3

本书特色

文学与制度的纠缠,以及制度对文学的干预与渗透比我们想象的要深刻而复杂得多。从制度的角度研究文学是一个相对新颖的学术领域,尚未得到学术界的充分重视,在世界范围内的研究都为数不多。 中国现当代文学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文学制度,作家的创作、文学文本、读者的阅读与文学的生产、流通、消费发生着紧密联系,作家的职业性和社团归属,作品传播对报刊和出版以及文学批评、文学论争、文学审查和文学奖励的参与等,共同形成了中国现代文学强大的制度力量。文学制度是文学与社会关系的表征形式,厘清中国现当代文学百年发展过程中这些纷繁复杂、犬牙交错的文学制度,是一个繁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 本书把制度引入文学研究,将其作为一个重要视域,着重从文学制度与文学、文学制度与文学史写作、文学制度与文学理论的建构、文学制度与具体的文学现象等方面对我国现当代文学进行系统的研究,拓展了该领域的研究空间,形成了新的文学研究格局,客观上也把文学社会学研究推向了更深的层次。 ——孟繁华 文学制度研究可以称之为文学的过程研究和文学的生态研究。将文学制度和文学理论建构、文学史研究与写作联系起来,文学的体制问题无论是对中国文论建设,还是中国文学史研究都该成为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学术话题。目前对文学的社会背景、文学的出版与传播、文学的社团与流派、文学教育与文学创作之间复杂关系的研究,已经涉及了文学的制度问题,却鲜有专门论著上升到文学制度的理论高度,且缺乏制度研究的“自觉意识”。 《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史》一书,研究对象的时间上限划定在清末鸦片战争以后现代文学制度的萌芽期,下至21世纪,以文学制度研究为方法和切入角度,全方位梳理、分析和考察中国现当代文学,系统论述了百年中国新文学的建制化历史,不仅有利于阐明百年新文学历程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更可以为今后文学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有助于相关学术研究的推进和我国当代文学的繁荣发展,具有深远的作用和影响。 ——陈晓明

内容简介

《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史》以清末鸦片战争以后现代文学制度的萌芽期为研究起始点,下限到21世纪,在依托大量相关史料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纵向的史的体系和横向的空间比较体系,重点关注“有形文学制度”和“无形文学制度”如何建构、如何支撑和支配着文学史的发展走向等问题,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进行理论的审察和历史的分析,在宏观的理论和微观的历史细节之间把握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的变迁,具有突破性和创新性。文学现象中的制度因素如何产生作用及影响于文学的实质性演变?这是本书关注的重点,也是文学研究包括文学制度研究的侧重点。作者们并非直接进行广义的社会学、政治学范畴中的制度研究,而是尤其注重对制度实践的考察,即文学遭遇和面对的制度性操作问题,而非一般理论或宏观意义上的制度问题。这一研究思路及观点对于当代文学制度建设及文化强国的战略都具有较大的借鉴价值,使本书具有较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目录

目 录 绪言1 **编 晚清及“五四”:现代文学制度之创立 **章清末:现代文学制度萌芽期11 **节文学独立性地位的确认11 第二节现代文学制度结构性要素的萌芽19 第二章“五四”:现代文学制度草创期35 **节北洋政府的文化管理机构与文化政策35 第二节文学社团的组织结构及运转47 第三节新文学的出版与流通59 第四节新文学读者的结构变迁75 第二编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文学制度的多元化时代 **章文艺政策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文学93 **节文艺政策的由来与文化领导权的争夺94 第二节抗日统一战线与文学合法性的竞争100 第三节《我们所需要的文艺政策》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103 第四节战时文艺政策与抗战文学的版图108 第五节文艺政策的区隔策略与噬食策略111 第二章出版制度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文学120 **节国民党的出版制度与言论钳制120 第二节预先审查、事后检查与潜在检查127 第三节文艺自由的诉求与审查制度的无形瓦解136 第三编 “十七年”:文学制度的确立与调整 **章**次文代会与共和国文学制度的建立147 **节文学的计划体制149 第二节制度设计与文学转折158 第二章文学期刊与文学风尚——以《人民文学》为中心165 **节文学导向167 第二节作者策略172 第三节文体偏向182 第三章“红色经典”的生产模式——以中国青年出版社为中心198 **节英雄生产线198 第二节青年生力军203 第三节幕后的辛酸211 第四节文学与宣传215 第四章稿酬制度与“十七年”文学生产221 **节稿酬政策的演变221 第二节稿酬的合法性问题228 第三节稿酬变迁与文学环境235 第四编 “文革”:旧制度的去势与新制度的登场 **章旧的文学制度从衰落到崩溃241 **节“文革”前夕:清算“十七年”文学规范体系的开始242 第二节从“牛棚”到“干校”:对作家队伍的身份改造252 第三节围剿“黑八论”:理论规范与批评范式的更新264 第二章新的文学制度的全面建构275 **节“文革”主流文艺创作的生产机制考察275 第二节文学场域的权力博弈:“文革”后期文艺刊物的涌现286 第三节写作组现象及其运行机制考察295 第四节《忆向阳》论争:文学批评背后的意识形态运作305 第五节文学出版、文学会议、文学教育及其他317 第五编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文学制度的重建与衍变 **章文艺政策的转轨与文学制度的重建329 **节“二为”方向的确立329 第二节国家现代化的想象342 第三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艺政策的钟摆现象355 第二章文学机构的恢复与重建364 **节文联、作协等组织的重建364 第二节文学干部的制造373 第三节文学生产的动员379 第三章文学媒体的恢复与繁荣388 **节文学媒体的复刊、新创388 第二节作为体制的出版392 第三节多元空间的有限开创399 第四章文学评奖的新创设409 **节文学引导方式的变化410 第二节“引力”与“斥力”:评奖的期待效应413 第三节边缘游走:评奖的自性诉求420 第五章文学批评的艰难重建427 **节个性色彩的复苏427 第二节批评为何而鸣?435 第三节文学批评的规训功能443 第六章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市场空间与自由幻象449 **节自由及其幻象:作家的身份变换与认同困惑449 第二节文学出版转型与期刊改制461 第三节大众、主流、知识分子文化的对峙与合谋477 第六编 新世纪:文学制度的新变 **章新世纪中国发展格局对文学制度的影响493 **节文化产业化与文学制度494 第二节西部开发与“西部文学”的崛起516 第三节新的经济环境与底层文学523 第四节城市化中的文学制度变革529 第二章文化制度沿革与文学制度的新变535 **节网络文化机制与网络文学535 第二节影视文化机制与影视文学546 第三节新世纪中国大陆文学民刊与文学制度的民间因素553 第四节新世纪文学奖项与评价机制558 第七编 港台地区:特定时空下的文学制度 **章日据时期台湾文学制度565 **节在开放与封闭之间:日据时期台湾的出版与传媒制度565 第二节秩序与差异的强调:日据时期台湾大学教育制度与文学教育572 第三节从“呼应”到“动员”:日据时期台湾的文学组织活动情况577 第二章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台湾文学制度584 **节文艺政策的倡导和文艺政策的制定584 第二节文艺团体和文艺组织的建立与活动595 第三节“出版法”及出版状况599 第四节大学教育和文学机制、文学评论602 第三章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台湾文学制度609 **节以“文建会”为中心的文艺规划与指引609 第二节政治意识与市场化影响下的台湾文学媒介613 第三节文学社群的多元发展:文学团体与研究机构618 第四节引导与建构:文学奖与文学补助计划的发展621 第五节文化观念的变化与大学文学教育的发展624 第四章香港文学制度/机制628 **节香港文学制度/机制的产生背景和历史沿革628 第二节香港文学制度/机制的生存方式和呈现形态633 第三节香港文学制度/机制的特性分析和基本评价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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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编晚清及“五四”:现代文学制度之创立 **章清末:现代文学制度萌芽期 清末拉开了中国社会转型的序幕,文学在其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当然,就现代文学制度而言,这一时期还只是新的文学制度的萌芽期。现代文学制度之所以于此时浮出水面,一方面得益于文学观念的转型,另一方面,更在于相关结构性要素渐趋成熟并建构起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文学、文化运作系统。就前者而言,王国维借鉴西方学术、哲学思想而产生的对文学的新的认知颇为关键,特别是他慧眼独具地提出了“古雅”说,为现代文学制度的建构奠定了理论基础;就后者而言,清末相关出版法规的陆续出台、“印刷资本主义”的渐趋发达,以及因为新式社会分工造成的文人生活方式、文学团体组织方式的变化,则以合力缓缓造就了现代文学制度的雏形。 **节文学独立性地位的确认 现代文学制度是在晚清文学观念变革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形的。盘点清末的文学主张,确已出现许多区别于传统的新观念,不过大都只言片语,如鲁迅曾很早指出文学的根本特征在于“增人感”,吉光片羽虽然让人耳目一新,但应该说,并没有撼动古典美学的根基,更无从谈到重建。从这个意义上讲,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以系统的眼光、严密的逻辑剖析文学的性质、功能,摧陷廓清,具有突破性的历史价值。本节即以王国维与其《红楼梦评论》为中心,系统陈述文学的性质、功能、对象等相关内容,适当延及后来的白话文学实践,讨论王国维的文学观对后来逐步成形的现代文学制度提出的要求与预设的限制、提供的理论资源等问题。 一、 文学的性质对现代文学制度的限制 从系统的文学批评的角度看,文学在中国文化史上就一直缺乏应有的独立地位。从《典论·论文》所谓“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名利论,到《文心雕龙》“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的道统论,再到韩愈的“文以明道”和周敦颐的“文以载道”的赤裸裸的工具论,占主流的一直是这种功利的、附庸的、实用的文学观,虽偶有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这样的“大诗人”出现,但“纯粹美术上之著述,往往受世之迫害,而无人为之昭雪”,难怪王国维有这样的感慨,“美术之无独立之价值也久矣”。王国维采用叔本华哲学、美学思想观照,以系统的眼光、严密的逻辑研究《红楼梦》,直接肯定了其文学的审美本质。王氏认为,“红楼梦之精神”“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人生于世,感到自身的不足、缺憾而有各种欲望,又为保存自己与种姓计,欲望无止境而甚难一一满足,故生活的性质是痛苦的。为求解脱,人类知识逐渐发达,然而知识亦不过满足部分愿望而已,人的欲望则水涨船高,永难餍足。因此,能够使人暂时忘却痛苦、心态得以平复的“美术”,必然是与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已”。所谓“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是也,当此之际,人实际上就处于一种精神上的解放、自由、自在的境况。 文学之美有两种表现形态:一曰优美,一曰壮美。王国维认为:“今有一物,令人忘利害之关系,而玩之而不厌者,谓之曰优美之感情。若其物直接不利于吾人之意志,而意志为之破裂,唯由知识冥想其理念者,谓之曰壮美之感情。然此二者之感吾人也,因人而不同;其知力弥高,其感之也弥深。”优美、壮美作为相对的两个美学范畴,其实有相对应的两种人生状态,这就是尼采所谓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或洪堡所谓散文人生与诗性人生。这两种人生状态以及相应的两种美学形态,本无高下之别,但在晚清积弱积贫因而穷则思变的氛围中,后者得到了较多肯定,其中的代表就是鲁迅的《摩罗诗力说》。《摩罗诗力说》晚《红楼梦评论》两年出,鲁迅虽与王国维在文学本质观念方面一致,但特重“伟美之声”,“震吾人之耳鼓者”。当然,两者更重大的差别,在于王国维较为偏于形而上,鲁迅则比较倾向于在形而下的意义上与王国维做出同样的判断。这也可以窥见鲁迅后来的创作何以在总体上亲近“为人生”的文学(当然还有其他因素)。五四时期的“人的文学”,在胡适将“人的文学”阐释为“主张‘人情以内,人力以内’的‘人的道德’的文学”时,有的创作“情感水平滑到了伪参照系之下;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文学更类似于意识形态语言的和更日常形式的运行”,其实偏离了《红楼梦评论》确立的文学审美立场,而他们和王国维之间其实也形成了一种断裂。这或如王国维所论,“个人之汲汲于争存者,决无文学家之资格”,而这种在理论与创作两方面都重“人”轻“文”的状况白话文学兴起以后,启蒙已经是一个强势“传统”。时人乃至局中人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例如周作人在《小河·诗序》中对他个人所作诗歌的自我评判:“或者算不得诗,也未可知;但这是没有什么关系。”,要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及以后的一批独立作家(如沈从文、老舍、张爱玲等)那里,才有较大改观。他们的生活和写作方式,使自由写作成为可能,当然也就更能体现、表达审美世界中的自由况味。 客观地说,“五四”及以后的众多作品在美学境界上大概接近王国维所谓“古雅”。古雅“存于艺术而不存于自然”,指的是那些“决非真正之美术品,而又非利用品者。又其制作之人,决非必为天才,而吾人之视之也,若与天才所制作之美术无异者”。相比于优美、壮美的先天性、普遍性和必然性,古雅是后天的、经验的、偶然的,所以对它的判断取决于时代、环境、人种等因素。现代文学中绝大多数的作家作品都属于这一层次,虽然,也自有其作用,因为古雅虽然从美学上看不及优美、壮美,“然自其教育众庶之效言之,则虽谓其范围较大成效较著可也”。应该强调,这里的“教育众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启蒙,而是普及美育。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现代文学中真正的“美术者”也须有古雅之修为。这从现象上看,“书有陪衬之篇,篇有陪衬之章,章有陪衬之句”是无法避免的,而“此等神兴枯涸之处,非以古雅弥缝之不可”,所以自然要借修养之功力。在这一方面,鲁迅表现得甚是显著——显然,这么说不会贬低他作为“大诗人”的天才。所谓“文学者,不外知识与情感交代之结果而已。苟无敏锐之知识与深邃之感情者,不足与于文学之事”,对纯粹知识的敏锐洞察和对微妙感情的深邃体察,正是鲁迅表现于外的*重要的两个特点。 由上面的论述可知,真正的文学是天才的事业,其实与具体的文学制度无关,而谈文学制度,所关涉的美学层次应该主要限于所谓古雅,即中智之人通过内在的修为并倚赖外在的条件所能达到的境界。文学制度研究所能做到的,不过是对文学常态的一种系统化外在分析,这是文学的本质对此一研究的限制,但反过去立论,其实也不难推想出它对文学制度的类似于“消极自由”的要求:既然真正伟大的文学如羚羊挂角不可寻踪,那么进行制度设计——这主要是指“看得见的脚”对文学的规训、管制与借由“看不见的手”所自然形成的对制度系统之缺陷的调整等主观因素——时,就应该尽量宽松,使之具有相当的弹性。这样,起码可以促成较多的能够提升民族审美能力、培养国人爱美习性的古雅之作出现,也许就可以间接催生文学大家。 二、 文学的功能为现代文学制度提供的理论资源 《红楼梦评论》本诸叔本华美学理论,认为悲剧实有三种:“**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此种悲剧,其感人贤于前二者远甚。”《红楼梦》中宝黛之爱情悲剧,乃“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所致,所以称得上“悲剧中之悲剧”。人生悲剧要么己身经历,要么旁观而来,这二者恰恰就是王国维所认为的从生活的痛苦中解脱出来的两种途径:其一为“观他人之苦痛”,其二为“觉自己之苦痛”。虽然二者殊途同归,境界却有高下之别:后者的解脱“由于苦痛之阅历”,属痛定思痛后的“疲于生活之欲”所致,是被动的、“他律的”;前者的解脱则“由于苦痛之知识”,为洞察人生本质以后的彻底决绝,是主动的、“自律的”。在《红楼梦》中,惜春、紫鹃的解脱出于“觉自己之苦痛”,是神秘的超自然力量造成的宗教性质的解脱;宝玉则出自“观他人之苦痛”,是自然的人性导致的人生悲剧。

作者简介

丁帆,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评委。发表文章400多篇,共500万字,出版主编各类著作40余种。培养博士、硕士生共16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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