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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30123536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28
  • 出版时间:2013-12-01
  • 条形码:9787301235362 ; 978-7-301-23536-2

本书特色

《你的权利从哪里来?新版》从法哲学的角度探讨了权利的来源,用语简练,层层深入,丝丝入扣,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和思维方式。德肖维茨是美国当今著名的律师与法学教授,其在中国已经出版的作品都广受欢迎。这本书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在这本书中,德肖维茨提出了一种全新而令人信服的答案。传统的理论中有权利来自上帝,来自自然法——“天赋人权”,来自法律的规定等等说法。德肖维茨既怀疑是否真的存在位于宪法与法律之外的自然法,我们如何知道自然法说了什么?而权利为什么会随时空不同而变化?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不过是人类法律的产物,为什么我们允许权利凌驾于人民意志之上?少数人的权利可以胜过多数人的意志,其论证的基础何在?由此,德肖维茨主张权利并非来自上帝、自然、逻辑,或是仅仅来自法律。

内容简介

每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这既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础课题,也是每个关心个人权利的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德肖维茨是美国当今有名的律师与法学教授,其在中国已经出版的作品都广受欢迎。这本书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在这本书中,德肖维茨提出了一种全新而令人信服的答案。传统的理论中有权利来自上帝,来自自然法--"天赋人权",来自法律的规定等等说法。德肖维茨既怀疑真的存在位于宪法与法律之外的自然法?我们如何知道自然法说了什么?而权利为什么会随时空不同而变化?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不过是人类法律的产物,为什么我们允许权利凌驾于人民意志之上?少数人的权利可以胜过多数人的意志,其论证的基础何在?由此,德肖维茨主张权利并非来自上帝、自然、逻辑,或是仅仅来自法律。 他提出,权利产生于人类对非正义的经验。正义是个捉摸不定的概念,难以定义,而且各种解释彼此冲突;但不义则正好相反,它是立即的、直觉的、具有广泛共识的,并且是具体的。《你的权利从哪里来?》是di一个不以正义理论为起点的权利理论,它从反面入手:由下而上、从试误中以及从集体的不义经验出发,得出人类的权利源自人类的恶行。人类的权利是在与非正义做斗争的漫长过程中一步一步积累而成的,人类的权利是为了抵御各种各样的非正义行为而建立起来的。 从市场考虑,为满足法学院学生的低价要求并对政法大学出版社的版本形成冲击,计划出版将八册合订在一起的精装版本,通过节省印装成本,将总价降低到政法大学社的版本以下。

目录

导论 权利来自哪里
**篇 权利的来源
**章 权利是什么?
第二章 造物主是权利来源吗?
第三章 自然是权利来源吗?
第四章 权利还有其他“外在”来源吗?
第五章 立宪民主真的需要权利外源理论吗?
第六章 我们需要发明外在的权利来源吗——即便它并不存在?
第七章 自然法是有利还是有害的虚构?
第八章 什么才是权利来源?

第二篇 经验作为权利来源的一些挑战
第九章 总有正确答案吗?
第十章 如果权利不是来自造物主或自然,我们该如何区别权利与单纯的偏好?
第十一章 经验取向是否会混淆哲学与社会学?
第十二章 权利会产生恶行吗?
第十三章 权利外在来源的争论是否为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

第三篇 在特定议题上运用经验权利理论
第十四章 经验权利能否箝制多数决的滥用?
第十五章 “生命”权存在吗?
第十六章 不受政府检查的权利存在吗?
第十七章 要求政教分离的权利存在吗?
第十八章 迁徙的权利存在吗?
第十九章 动物有权利吗?
第二十章 死者能对自己的器官主张权利吗?
结论 权利的未来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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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对于一个反对自然法的律师来说,这个挑战尤其严峻。是否还存在别的选择?德国人在立法时极为审慎,他们投入大量心力在程序的精密与形式性上。对法实证主义者来说,这引发了具挑战性的问题:否认犹太人与其他少数族裔具有基本权的《纽伦堡种族法》是“法律”吗?犹太人真的丧失了所有权利吗?或者,除了已制定的德国法外,是否仍存在着一套法律与道德权利能让《纽伦堡种族法》的受害者主张并寻求执行?这些问题的答案既无定论而且纷乱,也无法令自然法或实定法支持者感到安心。事实上,在德国与纳粹占领的欧洲,纳粹的受害者并没有法律权利——当然也得不到法律救济。犹太人与他们的支持者敦促那些在德国仍具权力或影响力的人——宗教、道德、经济、军事、外交或其他部门——采取道德行动来拯救犹太人。然而这些诉求全都失败,因为利己的实际考量更为急迫。  *后,在自然法应该要发挥功用的战时,它却几乎未曾阻止纳粹对实定法的滥用。虽然在传统上,天主教会一直是超验而神圣的自然法*明确的阐释者,但作为机构的教廷,却鲜少以自然法命令去反对纳粹的法律。教宗未能担负起道德领袖的重任。梵蒂冈报纸《罗马观察报》驻柏林通讯记者在采访教宗庇护十二世(Pius Ⅻ)时,问他是否不会对犹太人种族灭绝一事提出抗议,据说教宗这样回答:“亲爱的朋友,不要忘了有数百万天主教徒服役于德军。我该让他们陷入良知冲突吗?”  对于那些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与道德的人,如果自然法与道德的重要喉舌不认为让他们陷入“良知冲突”是自己的职责,他还有什么角色可以担当?(顺便一提,对于那些支持妇女堕胎权或同性伴侣同居权的天主教立法者,教廷倒是毫不犹豫地将他们推入“良知冲突”中。)如果自然法的角色不在于制衡那些诸如纳粹法律的野蛮行为,它的功能还能是什么?天主教会的失灵不只在于被动的沉默。它还主动参与严重悖逆自然法的行为,包括雇用纳粹安排给德国天主教机构的奴工。自然法的失灵,尤其是神圣自然法的失灵,无法轻易地用一句“人们不该期望自然法可以在危机或紧急的时刻发挥作用”一笔带过。这些时刻,正是自然法*该主张自身位阶优于人类法的时候。  有人为教宗辩护,他们指出某些具实用性质的关切,例如阻止共产主义获胜、维护教会财产,乃至保护神职人员的生命。然而自然法与道德的价值,正在于它不作成本效益分析或不同于情境伦理学。然而,这正是人们为已进入封圣**阶段的教宗庇护十二世所作的辩护。封圣庇护十二世,无异于向未来的世代宣布,在面对不道德时权宜地保持沉默可以得到奖赏——即便是在危机过后的数十年——而奖掖这种行为的,竟是自然法的支持者。有些人认为,虽然上述这个与自然法有关的特定事例未能合乎自然法严苛而不容妥协的标准,但这并不表示自然法作为一个理想概念已经破产。然而这些认为自然法可以牵制实定法的人至少必须证明,自然法曾经在人类灵魂遭受试炼的时刻发挥作用才行。可惜的是,人类的经验似乎无法支持他们的看法。  像犹太人遭受大屠杀这样的事件所引发的问题,与其说是和法律来源有关,不如说是和法律适用范围、权力与效果有关。我认为在德国国内经由“正当”立法程序制定的《纽伦堡种族法》,违反了实定的国际法与人类道德规范。所有文明国家莫不一致谴责纳粹以德国法为名所做的一切(虽然没有什么国家采取实际行动)。直到战争结束,纳粹领导人在纽伦堡被审判后,各国才一再强调它们崇高的国际法与道德观。  不过,如果世界各国一致同意,杀害犹太人、奴役黑人或吃小孩是可允许的,那该怎么办?这是否足以使之成为“法律”,并剥夺受害者的任何权利?受害者可以引用什么样的权威来源?战后的纽伦堡大审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它承认并施行了一套人类设计的基本规则,用以超越个别国家的实定法。这项努力在概念与实务上都相当困难,特别是“新”实定法要回溯适用到先前已经施行的法律上。虽然如此,它还是造成了改变。现在已经有一些关于违反国际实定法的审判与有罪判决出现,其中不乏被告行动完全符合自己国内实定法的例子。因此,纽伦堡大审站在法律与道德连续体的两端。纳粹掌权期间在纽伦堡制定的法律,战后即在纽伦堡受到审判。在战胜国位阶较高的实定法压制下,原初的纽伦堡法毫无辩解的余地,而这件案子也成了全世界共同的实定法判决先例。虽然这个判例难以执行,但国际人权的世界已与一个世纪前大不相同。  ……

作者简介

  艾伦·德肖维茨(1938-)美国当代著名的刑辩律师,著名法学家,哈佛法学院教授。曾在辛普森杀妻案、克林顿绯闻案与弹劾案、泰森案等一系列备受瞩目的案件中担任辩护律师。德肖维茨1 962年自耶鲁法学院毕业,28岁即成为哈佛法学院教授,是这所名校有史以来年轻的教授。1981年,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给他颁奖,推崇他“作为学者对于个人自由与人权的贡献”。德肖维茨也是专栏作家、演说家、书评家与畅销书作家,知名度遍及世界,德肖维茨的著作包括:  《大法官的偏见》(Supreme Injustice: How the High Court Hijacked Election 2000)  《性的麦卡锡主义》(Sexual McCarthyism)  《合理怀疑:从辛普森案批判美国司法体系》(Reasonable Doubts: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and the O.J.Simpson Case)  《厚颜无耻》(Chutzpah)  《颠覆命运》 (Reversal of Fortune)  《法律创世记》(The Genesis of Justice)  《虐待的藉口》(The Abuse Excus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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