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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小说与明清相关题材戏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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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8921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32
  • 出版时间:2016-08-01
  • 条形码:9787516189214 ; 978-7-5161-8921-4

本书特色

本书通过探讨相同题材在唐代与明清两代所反映的思想与文化内涵的差异,管窥时代文化对作家创作心态的巨大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具体表现在其作品中的诸种形态。这是由文化看文学与由文学看文化的双向互动过程,本书的比较研究,将会加深对唐、明清不同时代文化与文学创作关系的认识和把握。

内容简介

本书以唐代小说与明清相关题材戏曲为研究对象,以文献梳理为基础,运用文体学、文化学理论,通过比较研究的方式分析唐代小说与明清同题材戏曲在思想文化内涵与艺术风貌上的不同特色。小说与戏曲之间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唐代神怪、婚恋、豪侠等题材小说经由明清戏曲家的创作以新的艺术形式呈现。这种呈现既是明清传奇、杂剧对原有题材的继承与发展,也是明清戏曲家在故事本事基础上驰骋才情、抒发胸臆的艺术创造。

目录

绪论
一 唐代小说与戏曲比较研究综述
二 研究对象与基本思路
三 创新之处与研究方法

**章 唐代神怪题材小说与明清戏曲的再创作
一 《十二真君传》与明清许逊题材戏曲
(一)《十二真君传》撰者胡慧超考证
(二)《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故事在道教典籍中的流变
(三)程烘与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
(四)对程烘生平的补证
(五)《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与《龙沙剑传奇》
(六)《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与《拔宅飞升》杂剧
二 “雪拥蓝关”故事在明清戏曲中的重构
(一)唐五代小说中的故事本事
(二)明清戏曲对“雪拥蓝关”故事的重演
(三)明清韩湘子题材小说、戏曲中的儒释道价值取向
(四)明清韩湘子题材小说、戏曲对《西游记》情节的借鉴
三 《杜子春》与《扬州梦》等明清戏曲
(一)唐代佛道修炼考验故事的比较
(二)冯梦龙对《杜子春》的再创作
(三)寄寓身世之感的《扬州梦》传奇
四 《樱桃青衣》与《樱桃梦》比较研究
(一)神仙度化的情节模式
(二)梦中有梦的梦幻叙事
(三)增加了慨世抒怀的情感寄托
(四)多美共事一夫的婚恋描写
五 《裴谌》与《李丹记》比较研究
(一)故事模式与结构的改变
(二)创作主旨的改变
(三)引史入戏的自我寓言

第二章 唐代婚恋题材小说与明清戏曲的改编
一 现实婚恋题材小说在戏曲中的改编
(一)“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在戏曲中的多种诠释
(二)士妓婚恋题材小说在戏曲中善恶两极的分化
(三)经历磨难的坚贞爱情被涂抹了伦理道德的色彩
(四)情之至者能超越时空与生死
(五)明清唐明皇与杨贵妃婚恋题材戏曲
二 非现实婚恋题材小说在戏曲中的改编
(一)入神婚恋题材
(二)人龙婚恋题材
(三)人与动物婚恋题材

第三章 唐代豪侠题材小说与明清戏曲的演绎
一 唐代小说中“义合良缘”的豪侠在明清戏曲中的重塑
(一)唐代婚恋题材小说中的豪侠
(二)明清戏曲中维护纲常的情侠
(三)唐代小说中“义合良缘”豪侠的新变
二 《虬须客传》与明清戏曲中的“风尘三侠”之比较
(一)唐代小说与明清戏曲中的虬须客形象之比较
(二)唐代小说与明清戏曲中的李靖形象之比较
(三)唐代小说与明清戏曲中的红拂形象之比较
三 唐代小说中忠贞节义的豪侠在明清戏曲中的重塑
……
第四章 唐代小说与汤显祖戏曲作品之比较
第五章 唐代小说与明清戏曲创作艺术之比较
第六章 唐代小说与明清戏曲文化内涵之比较
第七章 原创与改编小说、戏曲作品文化背景考索
参考文献
展开全部

节选

  作者以**人称叙事,丝毫不掩饰其对美色的占有欲望,该传奇反映了文士的浮浪与放纵。陈玄佑《离魂记》中,王宙见倩娘跣足徒行而来,“欣跃特甚,遂匿倩娘于船,连夜遁去”,而未见其有任何顾虑与迟疑。沈既济《任氏传》中,郑六托身妻族,好酒色,在路上遇到姝丽美貌的任氏,“策其驴,忽先之,忽后之”,继而言语相挑,为任氏所诱。韦盎则惊羡任氏美貌,而欲强施暴力。颇有义烈侠风的韦崟猎艳逐色的欲望十分强烈,任氏竟以报德为由,用蛊惑手段,先后将鬻衣之妇张十娘、刁将军家吹笙娇艳双鬟者供韦崟玩乐,未见作者对其有任何道德谴责。这篇小说所写的是常被人们赞誉的凄美故事,可小说中“时郑子方有妻室,虽昼游于外,而夜寝于内,多恨不得专其夕”的记载,说明这是婚姻之外的恋情。作者叹惋任氏“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的品格时,对郑六、韦崟的放浪行为却习以为常。元稹《莺莺传》中,“内秉坚孤,非礼不可人”的张生公然自称:“余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张生对莺莺的爱并非建立在情感的基础上,而是对莺莺艳异美色的贪恋。张生不接受红娘“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的建议,足见其对莺莺的所谓爱恋并不以婚姻为目的,而具有满足其风流艳遇欲望的特征。蒋防《霍小玉传》中李益更是“每自矜风调,思得佳偶,博求名妓”,*终却辜负小玉之深情成为薄幸寡义之人。裴铡《郑德磷传》中,月夜洞庭之畔,德磷见韦氏美艳,便以红绡题诗相挑。《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有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如以之衡量上述唐代婚恋小说,则均为“钻穴隙”之类,却恰恰是唐代士人浮华放浪的自我标榜,是其诗酒风流的张扬,是萌发于人之天性的男女爱恋之欲。  显然,在明清人眼中,浮华放浪有碍文人的品行,戏曲主人公在追求情感满足的同时,对于礼教的自觉或不自觉回归,让读者感受到士人向品格端方、雅正的转变。如《莺莺传》在明清戏曲的改编中,张生或是延续痴情志诚的形象,或是成为受到鞭挞的反面人物,无疑是明清戏曲家对蕴含于唐代小说中的婚恋观念的一种“纠正”,以使之符合明清时期的审美取向与爱憎标准。同样,《霍小玉传》中的李益,也在汤显祖《紫钗记》、潘炤《乌阑誓》、蔡应龙《紫玉钗》等戏曲中得以改变,绝情多妒的李益转变为痴情忠贞,虽为权臣胁迫,而不改其衷的痴情形象。唐人小说中逞才放浪的人物形象得到净化和改造,才华横溢、风流潇洒,虽然“始于乱”,但终归于雅正,青年男女圆满结合。但是也必须看到,明清戏曲中体现出的婚恋观受程朱理学的影响极深。程朱理学由于明清统治者的尊崇与极力灌输,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起到了极强的禁锢作用。“存天理,灭人欲”,自由自主的婚恋往往遭到无情的打击与遏制。总体而言,明清戏曲的教化创作是主流,程朱理学的道学化倾向渗透于戏曲作品,表现为情与理的矛盾冲突。青年男女的相知相恋的情感不得不服从于礼法的约束。与唐代小说相比,明清戏曲中女性对于男子的依赖依附更为明显。其缺少一份独立自主的自信,在地位上处于卑弱的状态。《节侠记》《橘浦记》《明珠记》《龙膏记》等根据唐代小说改编的戏曲作品,都将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悲欢改编为多美共事一夫的故事模式。这种故事模式并非个例,而成为明清戏曲的一种套路,这恰恰反映了明清文人以妻妾成群为荣的婚恋文化心态。而女子却要恪守“三从四德”的妇德礼法,不但要从一而终,更要服从于封建社会的妻妾制度,表现出温柔敦厚、贞顺少妒的女性贤德。婚恋观既是文化现象,也是社会现象,反映出家庭制度、风俗习尚与社会的价值取向。明清戏曲素有“十部传奇九相思”的说法,但明清戏曲中对于婚恋思想的表达是以不违背教化传统为前提的。礼法纲常的权威性与绝对性,虽然随着思想禁锢的松动有所动摇,但其仍然居于牢固的主体地位。明清戏曲既表现人之天性的情感欲望,同时又与礼法纲常相调和。戏曲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郎才女貌,门当户对”的婚恋观根深蒂固,渗透于作品的肌理之中。明清戏曲特别重视男女主人公的德才品貌。因为男子的才华使其“学而优则仕”成为可能,而对于女性美貌的取向,对于女性妇德的要求,无不反映了明清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

作者简介

  杨敬民,男,汉族,1974年生,黑龙江省嘉荫县人。牡丹江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古代文学专业,师从关四平、张锦池先生,致力于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工作。在《文艺研究》《社会科学战线》《红楼梦学刊》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持黑龙江省新世纪教改工程1项,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参与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等项目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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