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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典型案例教程:互联网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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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639063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12
  • 出版时间:2023-10-01
  • 条形码:9787521639063 ; 978-7-5216-3906-3

本书特色

● 以“读者友好型教材”为创作初衷,通过实践案例增强竞争法的代入感,相比理论灌输更注重问题意识的启发,激发学习兴趣,助力沉浸式竞争法教学场景的实现。 ● 以实践为引领,通过系统性介绍互联网领域竞争法的典型执法、司法案例,呈现互联网领域执法与司法的发展历程与动向。 ● 为广大院校师生的竞争法教与学提供有益读本,也为社会各界读者更好地理解竞争法、辨析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提供参考。 ● 案例式教学精选教材·读者友好型创新佳作,反垄断 反不正当竞争两编设置,理论结合案例,深度挖掘互联网竞争法治理论与实务前沿新型疑难问题。

内容简介

本书作为南开大学“十四五”规划核心课程精品教材的成果,以读者亲和型为创作初衷,精选相关典型案例,以案例带知识点的方式,力争为互联网经济领域竞争法治的教与学提供有益读本。遵循我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体例,本书分为两编。**编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部分,结合实务成果阐释了如何界定互联网平台领域的相关市场,互联网领域垄断协议规制的新挑战,互联网领域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以及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申报门槛的窘境与解决方案等新问题。第二编为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部分,分别对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线上化以及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方法进行了归纳与总结,特别是就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司法裁判中的总体思路、具体适用规则及方法的变化做了总括性的描述,寄望通过实证案例解析展现我国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处理的大致图景。

目录

**编 互联网领域反垄断 典型案例检索 / 005 **章 相关市场界定 020 重点问题 / 020 关键术语 / 020 **节 相关市场及其界定 020 一、何为相关市场 020 二、为何要界定相关市场 021 三、是否在所有反垄断案件中都必须明确界定相关市场 025 第二节 互联网领域相关市场的界定 027 一、替代性分析和“假定垄断者测试” 028 二、如何界定互联网平台领域的相关市场 031 三、互联网领域的相关地域市场界定有何特殊之处 038 四、平台间的跨界竞争是否突破了替代性分析 042 五、一个案件中是否只有一个相关市场 043 规则提炼 / 044 延伸思考 / 045 第二章 垄断协议 048 重点问题 / 048 关键术语 / 048 **节 垄断协议 048 一、协议 049 二、决定 049 三、协同行为 050 四、排除、限制竞争 050 第二节 经营者间达成垄断协议的认定 059 一、横向垄断协议 059 二、纵向垄断协议 063 第三节 互联网领域垄断协议规制的新挑战 065 一、利用平台、技术、数据、算法等达成横向垄断协议 066 二、利用平台、技术、数据、算法等达成纵向垄断协议 066 三、以平台为轴心达成轴辐协议 067 第四节 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认定 067 一、《反垄断法》禁止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067 二、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典型案例 068 第五节 垄断协议的豁免 074 一、经营者如何完成垄断协议豁免的举证责任 075 二、“驾校联营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当事人应当如何主张豁免 076 第六节 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 078 一、行政处罚 078 二、民事损害赔偿 082 规则提炼 / 084 延伸思考 / 085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089 重点问题 / 089 关键术语 / 089 **节 市场支配地位及其认定 089 一、什么是市场支配地位 089 二、如何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090 第二节 互联网领域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091 一、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特别考虑因素 091 二、审查框架与指南 092 三、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099 第三节 特定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100 一、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低价购买行为 101 二、低于成本销售 107 三、拒绝交易 108 四、限定交易 109 五、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118 六、差别待遇 120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20 第四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 123 规则提炼 / 125 延伸思考 / 126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131 重点问题 / 131 关键术语 / 131 **节 经营者集中及其认定 131 一、什么是经营者集中 132 二、为何要审查经营者集中 133 第二节 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134 一、经营者集中申报与执法机构主动调查 135 二、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申报门槛的窘境与解决方案 136 三、评估竞争影响的考虑因素 138 四、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一定会被禁止吗 143 第三节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责任 146 一、何为“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146 二、如何处理“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147 规则提炼 / 153 延伸思考 / 154 第二编 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 典型案例检索 / 163 第五章 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线上化 179 重点问题 / 179 关键术语 / 179 **节 混淆行为 179 一、知名微信公众号名称的不正当竞争保护 184 二、近似域名的权利冲突处理 187 第二节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190 一、如何认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191 二、帮助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有哪些表现形式 192 第三节 侵犯商业秘密 198 一、游戏软件源代码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200 二、(游戏软件源代码)商业秘密的权益人必须是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吗 202 三、经营者主张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如何完成举证责任 204 第四节 不正当有奖销售 209 一、消费者未支付货币对价也能认定经营者存在“销售”行为吗 209 二、消费者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提起民事损害赔偿之诉吗 212 第五节 损害商誉 213 一、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编造信息也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吗 213 二、向平台恶意投诉可以认定存在“散布”行为吗 214 三、对恶意投诉行为适用了原则性条款的话,是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215 规则提炼 / 217 延伸思考 / 220 第六章 互联网领域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230 重点问题 / 230 关键术语 / 230 **节 妨碍、破坏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230 一、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231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网络产品或服务 237 三、恶意不兼容 239 四、其他妨碍、破坏网络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239 第二节 原则性条款的适用 250 一、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251 二、提供新型网络商品或服务行为的不正当性认定(不破不立还是破而不立) 286 规则提炼 / 289 延伸思考 / 290 案例索引 295 代后记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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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兵
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数字经济与法治》执行主编,《互联网法治文丛》总主编。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天津市“海河英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开大学“竞争治理技术科技创新实验室”主任。兼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鉴定专家,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等。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教育bu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咨询项目、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国际学者交流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特别资助项目、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首尔国立大学博士后)等课题、项目40余项。
曾赴中国香港、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等高校学习和工作。在中英韩文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百余篇,CSSCI收录百余篇,KCI收录五篇,英文论文十篇,完成近二十篇/次咨政报告。出版《自由与秩序:互联网经济法治精神》《数字经济时代法治观澜》《新基建与数据治理法治化》《法治推进下的数字经济规范发展》《数字经济多维治理的逻辑阐发》《人工智能发展的竞争法治保障》等专著。研究方向:互联网法治、数据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竞争法学。陈兵 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数字经济与法治》执行主编,《互联网法治文丛》总主编。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天津市“海河英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开大学“竞争治理技术科技创新实验室”主任。兼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鉴定专家,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等。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教育bu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咨询项目、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国际学者交流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特别资助项目、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首尔国立大学博士后)等课题、项目40余项。 曾赴中国香港、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等高校学习和工作。在中英韩文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百余篇,CSSCI收录百余篇,KCI收录五篇,英文论文十篇,完成近二十篇/次咨政报告。出版《自由与秩序:互联网经济法治精神》《数字经济时代法治观澜》《新基建与数据治理法治化》《法治推进下的数字经济规范发展》《数字经济多维治理的逻辑阐发》《人工智能发展的竞争法治保障》等专著。研究方向:互联网法治、数据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竞争法学。 赵青 韩国首尔大学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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