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中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研究

中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研究

1星价 ¥68.6 (7.8折)
2星价¥68.6 定价¥88.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88315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33
  • 出版时间:2024-05-01
  • 条形码:9787519788315 ; 978-7-5197-8831-5

内容简介

本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优秀”结项成果。课题围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这一核心议题,旨在解决“产教融合实施过程中主体责任界定不明、权利义务缺位导致的实施效果不佳”和“管理主体越位、缺位,实施主体权责不明、意识不清,需求主体表面作为”等关键问题展开研究。全书共十二章,研究者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核心概念进行梳理与界定,在比较我国产教融合相关政策的历史演进、借鉴国外产教融合相关立法及实践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推进产教融合的堵点和痛点,进而深入研究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模式、功能、属性、体系结构、价值取向、立法原则、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等问题,在立法层面寻求破解产教融合堵点和痛点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目录

**章 适应中的迭代升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阐释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基本内涵
   (一)政策层面的产教融合
   (二)法律层面的产教融合
   (三)学术层面的产教融合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主要特征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跨界性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开放性
   (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常态性
   (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公共性
第二章 比较中的选择借鉴:国外产教融合立法的借鉴
  一、德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律制度
   (一)德国产教融合法律制度综述
   (二)德国产教融合的具体法律制度
   (三)德国产教融合法律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二、美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律制度
   (一)美国产教融合法律制度综述
   (二)美国产教融合的具体法律制度
   (三)美国产教融合法律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三、日本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律制度
   (一)日本产教融合法律制度综述
   (二)日本产教融合的具体法律制度
   (三)日本产教融合法律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四、韩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律制度
   (一)韩国产教融合法律制度综述
   (二)韩国产教融合的具体法律规定
   (三)韩国产教融合法律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第三章 差异中的程式抉择:产教融合的立法模式
  一、国外教育立法的主要模式
   (一)统一立法模式
   (二)综合立法模式
   (三)统一立法兼单校立法模式
   (四)综合立法兼单校立法模式
  二、我国产教融合立法模式的选择
   (一)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统一立法传统
   (二)我国产教融合统一立法的基本构想
第四章 中国化的持续探索:产教融合立法的进路和基础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演进历程
   (一)初立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的产教融合立法
   (二)重构阶段:职业教育恢复与发展阶段的产教融合立法
   (三)丰富阶段:职业教育内涵不断丰富阶段的产教融合立法
   (四)深化阶段:职业教育内涵深化阶段的产教融合立法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现实基础
   (一)构建技能型社会为产教融合立法提供社会基础
   (二)职业教育法律为产教融合立法提供法制基础
   (三)国外法治实践为产教融合立法提供借鉴基础
   (四)地方探索为产教融合立法提供实践基础
第五章 公平中的多方制衡:产教融合立法的功能和属性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基本功能
   (一)社会促进功能
   (二)扶权功能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社会立法属性
   (一)主体的类群社会性
   (二)权利的能力提升性
   (三)权利的分类共享性
第六章 逻辑中的意向选择:产教融合立法的体系结构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逻辑体系
   (一)跨界性的内容逻辑要求推进产教融合立法
   (二)开放性的空间逻辑要求推进产教融合立法
   (三)常态性的时间逻辑要求推进产教融合立法
   (四)完备性的法制逻辑要求推进产教融合立法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意向选择
   (一)产教融合立法的主要意向
   (二)产教融合立法的意向途径
第七章 特定场域中的共生:产教融合立法的范围和交往结构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立法范围
   (一)产教融合的实践场域
   (二)产教融合的权力主体及其建构
   (三)产教融合权力主体关系的建构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主体交往结构
   (一)产教融合的交往主体及其权力结构
   (二)产教融合的交往主体及其角色
   (三)产教融合的交往合作类型及其机制
   (四)产教融合的主体交往结构与多元治理模式
第八章 多元性的差异满足:产教融合立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价值取向
   (一)确定产教融合立法价值取向的基本思维
   (二)产教融合立法的主要价值取向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确立产教融合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二)产教融合法的基本原则
第九章 教育权利的体现:产教融合中学校的权利
  一、职业院校教育权利的现行规范
   (一)学校权利的一般规定
   (二)《职业教育法》的学校权利规定
  二、职业院校教育权利的理论源流
   (一)职业院校的法律地位
   (二)职业院校的法律属性
  三、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权利的制度体现
   (一)外部合作权
   (二)内部管理权
第十章 企业利益的延伸:产教融合中企业的权利
  一、产教融合中企业的法律地位与特征
   (一)企业的营利法人特征及其对产教融合的影响
   (二)产教融合视域下企业衍生的特殊性质与社会属性
  二、产教融合中企业的权利结构
   (一)企业享有的基础权利
   (二)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具体权利
  三、产教融合中企业的权利保障
   (一)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义务结构
   (二)侵犯企业产教融合权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双重身份的体现:产教融合中政府的权责
  一、产教融合中政府权责的内涵
   (一)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促进职能
   (二)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保障职责
   (三)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监督权力
  二、产教融合中政府的权责困境及其成因
   (一)产教融合中政府的权责基础
   (二)产教融合中政府的权责困境
   (三)产教融合中政府权责困境的成因
  三、产教融合中政府的权责路径优化
   (一)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法律制度体系
   (二)不断推进产教融合制度补强工作
   (三)优化制度落实彰显区域特色
第十二章 弱势群体的关照:产教融合中学生权利的保护
  一、岗位实习生的权利保障现状
   (一)岗位实习生的法律地位
   (二)岗位实习生的权利救济现状
   (三)岗位实习生的权利救济困境
  二、岗位实习生权利保障的国外借鉴
   (一)德国对岗位实习生的权利保障
   (二)法国对岗位实习生的权利保障
   (三)英国对岗位实习生的权利保障
   (四)日本对岗位实习生的权利保障
  三、构建中国特色的学生岗位实习责任险制度
   (一)构建学生岗位实习责任险制度的意义
   (二)学生岗位实习责任险的具体制度设计
主要参考文献
后 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方益权,浙江丽水人,二级教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曾任温州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获评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浙江省“五个一批”人才、浙江省“151人才”、浙江省教学名师、浙江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优秀教师、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等。主持国家、省重点课题等二十余项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9部(含合著),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全文转载30余篇次,多篇调研报告获国家、省市领导批示和相关部门采纳,学术成果获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多项。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