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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0468868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562
  • 出版时间:2008-04-01
  • 条形码:9787500468868 ; 978-7-5004-6886-8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伊斯兰教法学方面的学术名著,逊尼派穆斯林常用的教法教材之一。“伟嘎耶”系阿拉伯语音译,旧译“伟戛业”,意为“遵循”,即遵循伊斯兰教法传统。成书于14世纪。中亚伊斯兰学者赛德尔·沙里亚特·欧拜杜拉编著。此书为其祖父布尔汗·沙里亚特·马哈茂德所著《伟嘎耶教法经》(al-wiqayah)的注释本,为学习和理解该书的基础著作,共4卷。按教法题材分类编著,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实体法各个领域,附有详尽的边注。其简本《伟嘎耶教法》亦称《穆赫泰赛尔·伟嘎耶》,也是逊尼派穆斯林常用教法著作之一,为印度及中亚一带穆斯林所推崇。有王静斋汉文选译本,名为《伟戛业》,1931年天津版本。只选译了1~2卷共29章,删除原著中有关社会律例的各章节,保留了有关礼仪、斋戒、天课、朝觐等主题。另有马赛北整理的新版本,名为《选译详解伟戛业》,1986年天津古籍出版社。而这部《伟嘎耶教法经解》译著是迄今为止*完整的全译本,对于整理伊斯兰文化古籍,促进伊斯兰文化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目录

序言(一)
序言(二)
前言
**册 清洁卷
井水
土净
摸靴子
经血
污秽物
拜功
宣礼
拜功的必然条件
拜功的仪程
诵读
集体礼拜
礼拜时坏小净
坏拜事项及拜中可憎事项
奇数拜与副功拜
赶拜
还补拜
补叩头
 病人的拜功
 诵读叩头
 旅行者的拜功
 聚礼
 会礼
 非常时期的拜功
 殡礼
 烈士
 天房里边的拜功
 天课
 财产的天课
 征收天课的人
 宝藏的天课
 地上出产物的天课
 接受天课的人
 开斋捐
 斋戒
 坏斋后而应做的
 坐静
 朝觐
 连朝、享受朝
 戒规
 扣留与封锁
 献牲
第二册 婚姻法卷
监护人与婚姻的般配性
彩礼
奴隶和非信士的婚姻
丈夫陪睡的分配
 ……
第三册 贸易卷
第四册 签约奴隶卷
后记
展开全部

节选

(一)
    学术研究需要具备许多条件,如学科理论、研究方法、研究资料等等,
其中研究资料是带有基础性的,没有研究资料,就无法开展研究,所谓“巧
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伊斯兰文化的研究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伊斯兰文化研究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相当可观的研究成果。然而随
着研究的逐步推进,研究资料的缺失日益成为本领域研究走向深入的制约
“瓶颈”,尤其是**手资料的缺失使得一些研究成果存在较大的缺憾。
    在本丛书总序中笔者曾开宗明义地说过这样一段话:“慎思明辨,指正
慧根,辨析文化误读。梳理文化脉络,清理文化遗产,还原文化真相,保护
文化生态,促进文化交流,充当沟通桥梁,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添砖
加瓦(而不是为文化误读火上浇油,推波助澜),应该是人文学者责无旁贷
的事情。”如何梳理文化脉络,清理文化遗产,还原文化真相,保护文化生
态呢?路子可能有于条万条,但翻译介绍一些学术名著恐怕是题中应有之意
吧?也是弥补研究资料不足的一条基本路径吧?据此定见,我们将陆续推出
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原汁原味的伊斯兰学术文化名著,丁秉全先生翻译
的《伟嘎耶教法经解》就是其中的一部。
    《伟嘎耶教法经解》是一部伊斯兰教法学方面的学术名著,逊尼派穆斯
林常用的教法教材之一。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伟嘎耶”系阿拉伯语音译,
旧译“伟戛业”,意为“维护”,即维护伊斯兰教法,成书于14世纪,为中
亚伊斯兰学者赛德尔·沙里亚特·欧拜杜拉(Sadr a1一Shari’at’Ubaydul—
lah,?  1346)所编著。该书按教法题材分类编著,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实
体法各个领域,附有详尽的边注。该书曾有过多种节译本,而这部《伟嘎耶
教法经解》译著是迄今为止*完整的汉文全译本,对于整理伊斯兰文化古
籍,充实伊斯兰文化资料,促进伊斯兰文化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本书译者丁秉全先生在兰州伊斯兰教经学院长期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
是一位非常勤奋的年轻学者,他在上课之余,潜心钻研经学,成果较多,曾
翻译出版《嘎*经注一一光明的启示》、《从人和精灵的角度透视伊斯兰的团
结》等多部论著。这部译著是他贡献给社会的又一份厚礼,是他多年心血的
结晶;当然,翻译尤其是学术著作的翻译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工作,也是一项
要求很高的工作,这个本子在整体质量较高的情况下,难免会有一些不尽如
人意的地方,需要专家、学者提出宝贵意见,不断修改,不断完善。祝愿丁
秉全先生在学术研究和名著翻译的路上继续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锲而不
舍,再接再厉,为社会奉献新的成果。
    马明良
    2008年3月
 前言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感赞安拉——宇宙的主宰。祝福其使者——穆罕默德,及其所有内心纯
洁外表干净的圣门弟子幸福。想用*佳、快捷方式接近安拉的仆人——阿比
代·本·麦斯欧代·塔知·沙里亚特说:“这本作品就是对《卖沙以来黑大
爷》中《伟嘎耶雷瓦夜》的疑难问题的阐释。”《伟嘎耶》的作者是我的祖
父——我的老师、我的家长——全世界学者们的伟大导师、“沙利亚”的明
证、真理的楷模、伊斯兰的灯塔。大名为马哈茂德·本·赛德尔·沙里亚
特。愿真主替我和所有的穆斯林给他*好的回赐!爷爷的初衷是为了让我能
背记下来。那时,他一节课一节课地编辑,我一趟一趟地漫游在背诵的“广
场”上,直到他的编辑的完成和我背记的完成不谋而合。然而,部分手稿已
流传到许多地方,随之一些变动的事发生了。有的被删除了,有的被添加了
一些不必要的内容。我力求在这本《经解》中写上原文所强调的那些词句,
为的是恢复其本来面目。作者发现,当今的许多人懒于背记《伟嘎耶教法
经》的条文,于是,我就从原文中择录了一本《简明摘录》,其中包含着对
求知者来说非学不可的内容。在这本《经解》中,我也解释了它的一些难点
和重点。
    我可爱的孩子——马哈茂德背记下这本《简明摘录》成为我编辑《伟嘎
耶教法经解》的动力因素。因为他的这种求知欲望,许多《简明摘录》的疑
难问题都迎刃而解。然后,我致力于实现他的夙愿,可惜的是,在完稿前他
 已归真上路了。所以,我的愿望是:凡是受益于这本著作的学者们,祈祷时
不要忘记他!
    真主是解决困难的,真主是开启关闭的知识大门的。
 第三册
贸易卷
    它就是一种物物交换。通过过去式动词的要求和接受,以及双方接手买
卖成交-无论是昂贵的物品。抑或是卑贱的东西。故物物交换是贸易的表面
因素,双方的要求、接受和互相接手是其基本因素。交换是在两个人之间,
故这两个人是主动因素。作者没有说“以互相满意的方式”,以便包括不满
意的交易,如:强行交易等。因为,它也是一个有效的交易。这是正确的。
之所以他这么说,因为一些学者认为,只有卑贱的东西通过双方的拿取才能
成交,昂贵的物品不能这样交易;一些学者认为,互相拿取是买卖双方的给
予;一些学者认为,仅一方的给予就足矣,正如一方讲价还价,但他却没有
盛装商品的器皿,然后卖方量了,然后买方分开了商品,之后他拿来了器皿
并交付了价值,这是允许的。假如他说:“你怎么卖这个麦子?’’他说:“一
枚银币一斗。”他说:“你给我量上五斗。”然后他量了,然后买方拿走了小
麦,这也算交易,买方应交付五枚银币。
    如果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当场接受或者放弃。全部的商品针对全部的
价值,除非他说明每一个物品的价值所在。如果他说:“我以一枚银币卖了
这些,以一枚银币卖了那些。”然后其中一人以一枚银币接受了这种交易,
 这是允许的。
    只要他没有接受,提出的要求就无效了,如果要求者反悔,或者不管哪
一方当场站起来。如果两个基本要求具备,交易必然成功。即环境的选择权
不能确认。沙菲仪持反对意见。当作者提及了要求和接受两个基本要素,他
想提及商品的交换价值和商品。之所以他首先提及交换价值,因为,它是获
取商品的途径,商品是*终目的,途径是提前于目的的,所以,他说:
    在确指的交换中,不知数量、不知特征的商品交易有效。不确指的商品
交易无效。那时,必须提出数量和特征。
    现金支付和确定的期付是有效的,以普通的价值交易有效。他没有提及
价值的具体特征。即人们说:我以十枚银币卖了。
    如果现货都一样,则按照所限量的任何一样货物交货。即以十枚银币交
易成功,不管它是哪一类型的,也就是买方想支付什么样的,就支付什么
样的。
    如果现货有区别,应当支付*能流通的;如果流通一样。则交易无效,
但是他解释了其中的一种。指现金有区别的那种情形。这是断然性除外语,
因为,我们讨论的是普通的价值交易,故解释一种现金不属于普通价值的类
型。在提及交换价值之后开始提及商品,所以,他说:
    如果是非同类交换。以量和估摸的形式交易食品、粮食有效。以不知道
斤两的容器或以石头衡量的交易有效。在出售整堆谷物中以每公升是多少而
量的交易有效。如果他说:“我卖了这堆谷物,一公升一枚银币。”每公升的
交易有效。
    如果确定全部的价值,则整堆的交易有效。如果他说:“我卖了这堆谷
物,它一共是十斗,每一斗是一枚银币。”则整堆交易有效。
    以每只羊或每尺布是多少而出售羊群或布匹,整个交易无效。因为,仅
一只羊或一尺布的交易有效,那一个个又是有差异的。
    凡是个体不同的交易都是这样的。如果他出售一堆谷物,条件是:它是
一百公升。实际上它少于或多于一百公升,则买方以自己应付的金额而拿取
*少的或解除交易,多出的归卖方所有。因为,卖方只出售了一百公升。故
多出的归他自己。
    如果他这样出售是用尺子量的。卖方以全部的价值拿取*少的或放弃交
易。多出的。无需卖方选择就归买方所有。因为,布匹中用尺子量是一种特
 征,这儿的特征指那件事情,如果它有“用武之地”,它就必然导致其接受
对象的完美与丑陋,故仅仅的定量不属于特征,而是*基本的,因为,定量
代表着个体的少与多,一个固定的物体只能以许多个体的形式存在,而特征
就是表现于这一物体的那种性质。因此,物体的特征必须落后于这个物体的
存在。所以,产生不同形式的那种定量就是附加的完美因它而有所不同的那
件事情,如:用尺子量布。因为,如果十尺布相当于十枚金币的价值,假如
它有九尺,它不等于九枚金币的价值,因为,它不够做外袍,而十尺布才够
做。然而除九尺以外尺量的存在给九尺增加了一点美好的色彩,故它变成一
个附加的特征,但这样的特征一文不值。即布的价值不能分配于个体之间,
正如小麦的价值能那样分配一样。因为,如果十斗小麦值十枚银币,则一斗
小麦就是一枚银币。布匹不能这样计算,因为,如果他以十枚银币卖了十尺
布,实际上,布只有九尺,正如我们讨论的问题一样,则不能以九枚银币而
接收九尺布。不然,如果他愿意,他以十枚银币接受;如果愿意,他放弃买
卖。如果布多出十尺,则多出的归买方,因为,卖方出售了这匹布,然而买
方却发现一件令人喜欢的事情时,它归买方。正如他买回一个奴隶,然后发
现他是一个作家。
    如果卖方说:“每一尺布是一枚银币。”他以自己应付的价值拿取*少的
或放弃买卖。或全部拿取。每一尺是一个银币,或解除买卖合同。因为。卖
方单独列出一尺布是一个银币。故必须保持这层意思。应当知道,这个问题
针对那种情况,如果他以十枚银币而出售了布,条件是:它一共是十尺,每
一尺是一枚银币。如果发现这匹布是九尺或十一尺,甚至假如它是九尺半或
十尺半,其律例就不是这样的。这一页,我们将要讲到这个问题。
    从宅院的一百股份中出售十个股份有效。从宅院的一百尺中出售十尺无
效。这是艾布·哈尼法的主张。两个弟子认为,两种方式都是有效的。因
为,他从宅院中出售了十个共有财产。他认为,第二种交易存在尺量的对
象,它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这不是共有财产,而股份出售则不同。
    用麻袋出售无效,卖方提出:它是十袋布。实际上,不是少就是多。因
为,如果麻袋数少了,人们不知道,所缺的麻袋数值多少钱。故现存数目的
价值无法确定;如果麻袋数多了,商品是无法确定的。
    假如他说明每只麻袋所装的布是多少。在麻袋数少的数额中,按其价值
交易有效。买方享有选择权。在麻袋数多的数额中,交易无效。因为,商品



作者简介

p>    丁秉全回族.生于1964年,大学本科、
讲师.现为兰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教师.
西北民族大学伊斯兰文化研究所兼职研
究员。主要译作有:《光明的启示——嘎
*经注》(汉译本)、《通过人和精灵透
视伊斯兰的团结》(汉译本)、《中国西
北穆斯林风采》(阿译本)、  《伟嘎耶教法经
解》(汉译本、合译)等.编撰了兰州伊
斯兰教经学院《五年制伊斯兰教法教学
大纲》.发表《伊斯兰教法在处理穆斯林
饮食生活中所把握的两大原则》等数篇
论文。
    师明学回族,生于1968年,系甘肃
省张家川县人.大学本科.现任兰州伊
斯兰教经学院教师。主要译作有:《伟嘎耶
教法经解》(汉译本、合译),在《民族研究》、
《新月》等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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