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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之比较研究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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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3017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166
  • 出版时间:2013-10-01
  • 条形码:9787516130179 ; 978-7-5161-3017-9

本书特色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之比较研究》选取了美国、日本、德国、我国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做比较分析,而其中由于美国与日本在此方面的理论及法律规定更为成熟及完善,因此在比较分析上有所侧重。《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之比较研究》在对上述各国及国际条约于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我国于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上的缺陷,试着找寻出适宜我国的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之路。

内容简介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之比较研究》以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为切人点,对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予以系统性论述,尤其是对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范围——威胁性侵害予以界定。岫于各国均有对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作出规定,因而只能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或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作以比较分析。美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同时也是世界上对商业秘密保护*为完备的国家,其对于本书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日本与德国同为大陆法系国家,但二者在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上却在相同中有着差异性,因此选取德日两国进行研究对同为大陆法系的我国的借鉴意义更为重大。加之,随着我国加入WT0,TRIPS协议中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因此基于以上考虑,本书选取了美国、日本、德国、我国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做比较分析,而其中由于美国与日本在此方面的理论及法律规定更为成熟及完善,因此在比较分析上有所侧重。

目录

引 言 
第1章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基本法律问题 
 1.1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概念界定 
 1.1.1 商业秘密的内涵及外延 
 1.1.2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广义与狭义之分 
 1.2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情形解析 
 1.2.1 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的内涵界定 
 1.2.2 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的表现形式 
 1.2.3 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的法律特征 
 1.2.4 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的性质 
 1.2.5 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与商业秘密侵权的辨析 
 1.3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法律特征 
 1.3.1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是一种事前保护 
 1.3.2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目的在于消除危险 
 1.4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与事后救济之比较 
 1.4.1 保护阶段之比较 
 1.4.2 保护作用之比较 
 1.4.3 法律保护具体方式之比较 
第2章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之必要性分析 
 2.1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根本原因 
 2.1.1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预防性保护的起因 
 2.1.2激励创新是预防性保护的本源 
 2.2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法理分析 
 2.2.1 预防性保护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属性的内在要求 
 2.2.2 预防性保护是商业秘密秘密性的必然需要 
 2.3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现实原因 
 2.3.1 社会化大生产使得知晓商业秘密的主体日益增多 
 2.3.2 竞争的加剧让“挖墙脚”愈演愈烈 
 2.3.3 预防性保护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的重要一环 
第3章 商业秘密产权式预防性保护之比较 
 3.1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的具体规定之比较 
 3.1.1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具体规定之考察 
 3.1.2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具体规定之评价 
 3.2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方式之比较 
 3.2.1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方式的阶段性之比较 
 3.2.2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方式的性质之比较 
 3.2.3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方式的适用条件之比较 
 3.2.4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方式的内容之比较 
 3.3 产权式预防性保护的判定方法之比较 
 3.3.1 独立判断的产权式预防性保护 
 3.3.2 合同确定的产权式预防性保护 
第4章 商业秘密契约式预防性保护之比较 
 4.1 保密合同之比较 
 4.1.1 保密合同效力之比较 
 4.1.2 保密合同适用对象之比较 
 4.2 竞业禁止合同之比较 
 4.2.1 竞业禁止合同效力来源之比较 
 4.2.2 竞业禁止合同合理性之比较 
 4.2.3 竞业禁止合同与保密合同之比较 
 4.3 附随保密义务之比较 
 4.3.1 附随义务的内容及制度构建之比较 
 4.3.2 附随义务于商业秘密保护之比较 
第5章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模式之比较 
 5.1 产权式保护与契约式保护并用模式 
 5.1.1 独立判断的产权式保护与契约式保护并用模式 
 5.1.2合同确定的产权式保护与契约式保护并用模式 
 5.2 契约式预防性保护模式 
 5.2.1 契约式预防性保护模式的适用 
 5.2.2 契约式预防性保护模式的评价 
 5.3 预防性保护不同模式选择下的价值平衡 
 5.3.1 商业秘密保护与择业自由间的价值冲突 
 5.3.2商业秘密保护与择业自由间的价值平衡 
第6章 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于我国的启示 
 6.1 我国于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方面的现状 
 6.1.1 我国商业秘密采用单一的契约式预防性保护模式 
 6.1.2 我国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在 
 6.1.3 我国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在现实中的大量涌现 
 6.1.4 我国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在理论研究上的不足 
 6.2 我国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的模式选择 
 6.2.1 产权式保护是与商业秘密性质相符的保护方式 
 6.2.2 合同确定的产权式保护是符合我国现状的保护方式 
 6.2.3 我国合同确定的产权式保护与契约式保护并用模式 
 6.3 我国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模式的建立 
 6.3.1 我国于立法上应增加产权式预防性保护的相关规定 
 6.3.2 我国于司法上要规范对竞业禁止合同合理性的判定 
 6.4 我国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配套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6.4.1 企业应具有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意识 
 6.4.2 企业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制度管理 
 结 论 
 参考文献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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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琳,女,1981年生,辽宁大连人,先后在辽宁大学、山东大学取得了法学学士及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2008年就读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012年取得了国际法学博士学位,同时为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业务专长为知识产权及公司、票据、保险等商事法律事务,包括诉讼及非诉业务。参编有《民商法理论与实务专题解析》一书,于国家核心期刊先后发表《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之特征化研究》、《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预防性保护简论》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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