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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1621069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48
  • 出版时间:2018-01-01
  • 条形码:9787516210697 ; 978-7-5162-1069-7

本书特色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试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的育人功能,持续深化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我们组织法学专家与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共同编写了高等学校法律实务系列教材。 本套系列教材共分为三辑:*辑包括《宪法案例教程》《行政法案例教程》《刑法案例教程》《民法案例教程》《经济法案例教程》《刑事诉讼实务教程》《民事诉讼实务教程》和《法律文书实务教程》等8部教材;第二辑包括《商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环境保护法案例教程》《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刑法(总论)案例教程》《公证与律师制度实务教程》《行政诉讼实务教程》等8部教材;第三辑包括《法理学案例教程》《法律史案例教程》《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案例教程》《行政诉讼法案例教程》《国际法案例教程》《国际私法案例教程》《国际经济法案例教程》《法律职业伦理案例教程》等8部教材。

内容简介

本套教材以案例研析和实务操作为主题,以高等学校和实务部门的共同开发为特点,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应用能力为目标,以逐步形成适应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的法律实务教材体系。教材的编写力求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即教材内容要强化法学理论和原理的综合应用,强调实践和应用环节,侧重实践能力培养,为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二是立足现实,追踪前沿。即教材内容要*限度地反映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思想和理论前沿,吸收本专业领域的*实务经验和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三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即教材既要整体反映本专业知识点,又要彰显案例和实务操作领域的规律和重点,以避免与理论教材之间的内容重复。 本套教材的编写力求满足以下要求:一是立足基础,突出应用。即立足基本知识,不作系统讲解,着重法律应用,突出应用性和实务特色。二是表述准确,言简意明。即基本概念阐释清晰准确,知识要点讲解言简意赅。三是篇幅适中,便于使用。即控制每部教材的篇幅字数,均衡各章之间的权重,不宜畸轻畸重。四是知识案例,融会贯通。即将知识讲授与案例评析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以案说法,突出案例与知识的互动。

目录

**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案例1刘云务诉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源一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案 案例2姚新金、刘天水诉福建省永泰县国土资源局案 案例3陈前生、张荣平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再审案 案例4李国飞等六人诉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农业行政检查案 案例5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纠纷案 第二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6张玉荣等诉密云县政府案 案例7张丽梅诉泗阳县政府案 案例8王桂香诉柘荣县医院案 案例9徐立新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案 案例10林光华诉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案 案例11天锦合作社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 第三章行政诉讼管辖 案例12史某不服A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13张某、某彩弹射击运动有限公司不服长乐市林业局、福州市林业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14刘某等诉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行政诉讼管辖异议案 第四章行政诉讼证据 案例15陈某某诉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案 案例16禄久顺等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案 案例17夏善荣与徐州市建设局等行政证明纠纷再审案 案例18杨新杰诉郑州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纠纷案 案例19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与刘玉恒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第五章法律适用 案例20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案例21刘成法、李宪雪诉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案例22陈爱华诉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 案例23甘露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 案例24金座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案 第六章起诉与受理 案例25董某某诉遵化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征收案 案例26庞某诉固安县人民政府、廊坊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及行政复议案 案例27姜某某诉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唐山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及行政复议案 案例28史某某等人诉唐山市人民政府强拆断电及行政赔偿案 案例29马某某诉遵化市人民政府房屋行政补偿案 第七章行政诉讼判决 案例30刘正武诉宁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案 案例31乔华丰诉野徐镇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例32倪义河、朱述军等诉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征收案 案例33宋某诉北京市某街道办事处不作为案 案例34俞飞诉无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35华鑫商旅服务有限公司诉三亚工商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36吴文妹因诉请古田县公安局不作为行政赔偿案 第八章行政诉讼程序 案例37刘冬生等人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例38刘自荣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审案 第九章行政诉讼执行与行政公益诉讼 案例39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湖分局申请强制执行其对吉彩风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例40贵州省Q县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Q县林业局、第三人Q县A砂石场不履行行政职权案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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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申静: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为行政法和行政诉讼的案例教学,曾主持多项省级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著作。 孟庆瑜,男,法学博士,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河北省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等学术职务。 获第三届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等荣誉称号。长期从事经济法、环境资源法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6项,在《人民日报》《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国家权威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分配关系的法律调整—基于经济法的研究视野》《自然资源法基本问题研究》等学术著作10余部,荣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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