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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翅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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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金翅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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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评论(3条)
***(二星用户)

这套里是不是就金翅雀是轻型纸呀?其他都挺好的

2022-11-24 11:01:30
0 0
gao***(三星用户)

类似狄更斯

像砖头一样厚,小说带有典型的狄更斯风格,确实。从情节、人物性格以及人物塑造上确实可以看到狄更斯的影子。

2022-04-28 1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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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020141432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793页
  • 出版时间:2016-01-01
  • 条形码:9787020141432 ; 978-7-02-014143-2

本书特色

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发生爆炸,男孩西奥的母亲丧命,十三岁的西奥奇迹般幸存。但由于父亲早已遗弃他们母子,西奥只能寄住在有钱的同学家。陌生的环境令他不知所措,崭新的人际关系令他倍感挫折,但*令他难以忍受的是失去母亲的伤痛。
但他意外拥有了博物馆的名画《金翅雀》。这幅画是他在回忆起母亲时的*慰藉,将他带进了幽深黑暗的艺术世界……
成年后的西奥游走在名人画室和自己工作的古董店之间。他并未与这个世界变得亲近,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他并不知道的是,自己处于一个正在逐渐缩小的危险的圆圈中心。

内容简介

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发生爆炸,男孩西奥的母亲丧命,十三岁的西奥奇迹般幸存。但由于父亲早已遗弃他们母子,西奥只能寄住在有钱的同学家。陌生的环境令他不知所措,崭新的人际关系令他倍感挫折,但*令他难以忍受的是失去母亲的伤痛。 但他意外拥有了博物馆的名画《金翅雀》。这幅画是他在回忆起母亲时的唯一慰藉,将他带进了幽深黑暗的艺术世界…… 成年后的西奥游走在名人画室和自己工作的古董店之间。他并未与这个世界变得亲近,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他并不知道的是,自己处于一个正在逐渐缩小的危险的圆圈中心。

目录

**部
**章聪慧的少年
第二章解剖课
第三章公园大道
第四章吗啡棒糖

第二部
第五章白德尔丁
第六章风沙星辰

第三部
第七章店中店
第八章店中店•续

第四部
第九章可能的一切
第十章白痴

第五部
第十一章绅士运河
第十二章会合点
展开全部

节选

荒谬带给人的不是自由,而是束缚。
  ——阿尔贝·加缪
  **章
  聪慧的少年
  1
  外面十分热闹。时值圣诞,夜色中的运河大桥上彩灯闪烁。脸蛋红扑扑的男男女女骑着自行车,咔哒咔哒地行驶在卵石路上,围巾在寒风中飘拂着,圣诞树在车后座上颤颤悠悠。每天下午都有业余乐队演奏圣诞颂歌,纤弱的余音停在冬季的空中,弥久不散。
  客房送餐服务员送来的餐盘被我弄得满目狼藉:太多的香烟,从免税店买来的微温的伏特加。在那段忐忑不安、闭门不出的日子里,我就像囚犯熟悉囚牢一样,熟悉客房的每一寸地方。那是我*次去阿姆斯特丹;我只了解客房,对市容市貌几乎一无所知。客房有种久经风吹日晒的阴郁之美,颇具北欧风情,宛如荷兰的微缩模型:粉刷过的白墙,新教徒的整洁,与商船从东方带来的奢华之风融合在一起。我毫无来由地花了好多时间,仔细观看挂在橱柜上方的两幅镀金装裱小画:一幅画的是农夫们在结冰的湖面上溜冰,旁边是一座教堂;另一幅画的是一艘帆船在冬季躁动不宁的大海上颠簸前行。这两幅画只是装饰性的复制品,并无特别之处,可我还是仔细端详,仿佛画中蕴含重要信息,可以借此解开佛兰芒那些古老画家隐秘的内心。外面,雨夹雪拍打着窗玻璃,洒落在运河上。尽管屋里有华丽的锦缎和柔软的地毯,冬天的光线却依然透出一九四三年的寒意,让我不由想起那时的贫困和艰苦。那时人们喝不加糖的淡茶,上床睡觉时饥肠辘辘。
  每天我趁天还没亮,赶在加班的旅馆职员上班、大堂人满为患之前,下楼去拿报纸。旅馆职员轻声细语,踏地无声,走来走去,冷淡的目光从我身上掠过,仿佛并未看到我,并未看到这个白天从不下楼的二十七岁美国男子。我尽量安慰自己,那位夜间值班经理(穿黑西装,留小平头,戴角质架眼镜)应该不是好事之徒。
  《先驱论坛报》没有报道我的困境,不过整件事是登上了荷兰的各大报刊,只字不识的我看了大段外文只能干着急。“悬而未决的谋杀案”。“身份不详”。我上楼回到床上(衣服一件没脱,因为屋里太冷),把报纸在床罩上铺开。我看到了警车和犯罪现场录像的照片,但我连标题都看不懂,不过报上好像并没提到我的名字。看不出他们是否已经掌握了我的外貌特征,或者是否保留了部分信息,没有向公众披露。
  客房。暖气。“一个有犯罪记录的美国人”。橄榄绿色的运河水。
  因为怕冷,再加上抱病在身,我经常无事可做(我忘了带本书过来,还有保暖的衣服),只好把白天的大半时间消磨在床上。刚到下午三点左右,天好像就黑了。我经常在摊开的报纸窸窸窣窣的响声中,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清醒时的那股莫名的焦虑,在梦里也摆脱不掉:过堂审讯;行李箱在飞机跑道上爆开,我的衣服散落一地;我在没有尽头的机场走廊上匆匆跑过,去赶飞机,心里却明白,自己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了。
  因为发烧,我做了好些栩栩如生的怪梦,身体辗转反侧,出了不少汗。我几乎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不过在烧得*凶的*后一天晚上,我梦到了母亲:那是一个短促而神秘的梦,感觉更像是一次显灵。我在霍比的店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一片闹鬼的梦中空间里,那儿布置得挺像那家店——她突然来到我的身后,我从镜子里看到了她的身影。我一看到她,就被幸福感攫住了,身体就像麻痹了一般。是她,每个微小的细节都对,那些雀斑的位置也丝毫不差;她冲我微笑,样子美极了,她一点儿也没有变老,乌黑的头发,向上翘的滑稽嘴角;不像是梦,她的存在感充满整个房间,那样独特,那样别具一格。我很想转过身去,但知道不能那么做,我要是直接向她望去,就会违反她那个世界和我这个世界的法则。她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过来看我,我们的目光在镜中交会了很久很久,时光仿佛静止了一般。不过就在她想要开口说些什么时——话里似乎融合了快乐、爱意和气恼——一团雾气涌入我俩中间,我醒了过来。
  2
  她倘若还活着,一切都会好得多。她去世时我还是个孩子。虽然从那以后,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是我一个人的错,不过自从失去了她,我就再也看不到能指引我前往某个更加幸福的地方的路标,让我过上不那么孤单或者更适合我的生活。
  她的死亡就像一道分水岭,划分出之前和之后的生活。承认这一点未免令我沮丧,不过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有遇到能像她那样让我感受到被爱的人。有了她的陪伴,一切都焕发出活力;她仿佛在身边洒下了迷人的剧院灯光,透过她的眼睛去看,一切都会变得比往常更鲜艳夺目。我记得,就在她去世的几个星期之前,我跟她一起在格林尼治村的一家意大利餐馆吃了一顿夜宵。她突然抓住我的衣袖,侍者们排着队,从厨房捧出一个非常可爱的生日蛋糕,蛋糕上点着蜡烛,模糊的光圈在黑魆魆的天花板上摇曳着。然后他们把蛋糕放在那一家人中间,一位老太太带着满脸幸福的笑容,向身边的人致意,侍者们背着手离开了。只是一顿普普通通的生日晚餐,在闹市区的任何一家廉价餐馆都会看到,我能肯定,要不是没过多久母亲就去世了,我是不会记得这次晚餐的。不过她去世以后,我把这次晚餐回想了好多遍,也许我这辈子都会把它记在心里:那个烛光围成的圆圈,那个洋溢着平凡幸福的场景。自从母亲去世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体会过那样的幸福。
  她人长得也美。这并不重要,不过她的确是个美人。她刚从堪萨斯州来纽约时做过兼职模特,不过她在摄影机前总是不够自然,因此表现欠佳。她的特质没能在胶卷上展现出来。
  她是个别具一格的人,像她那样的人世间少有。我不记得自己见过跟她真正相似的人。她有一头黑发,白皙皮肤夏天会生雀斑,亮闪闪的眼睛是中国蓝色的。颧骨部位的斜面上,颇为古怪地融合了部落民的特质和凯尔特的暮色。有时候别人猜她是冰岛人。其实她有一半爱尔兰血统,一半切罗基血统。她的老家在堪萨斯州的一个城镇,靠近俄克拉荷马州边界。她喜欢管自己叫“俄州人”,把我逗得哈哈笑。她就像赛马一样光彩照人,刚强勇毅。不幸的是,她那种混血的特质在照片上体现得有点生硬,显得冷酷无情——她的雀斑被化妆品遮住了,她的头发梳成垂在脑后的马尾辫,使她看上去就像《源氏物语》里的贵族。照片丝毫传达不出她的热情,她那欢快、出人意表的性格,这正是我*喜欢她的地方。从她在照片里略显僵硬的样子不难看出,她有多么不信任摄影机;她整个人透出一种警觉、凶猛的气质,就像正在为迎接袭击做好准备。不过生活中的她并不是这样。她的行动敏捷得惊人,她的动作急促而轻盈,她总是坐在椅子边上,就像某种体态细长而优雅的湿地鸟类,随时都会惊起,飞走。我喜欢她搽的那种檀香味香水,那股香味既质朴又出人意表。我喜欢她俯身吻我额头时,浆洗过的衬衫发出的窸窣声。听到她的笑声,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要放下手头的事,跟她一起走上街头。她每次出门,男人们都用眼角余光打量着她,有时候他们看她的那种样子让我感到有些不快。
  她的死是我的错。别人总是劝我,说那不是我的错,但那就是我的错。只是一个孩子,谁能想到呢,可怕的意外,运气不好,谁都有可能碰上这样的事。这些话都对,只是我一个字也不信。
  那件事发生在纽约,十四年前的四月十日。就连我的手都对这个日子心怀抵触。我得费好大力气,才能让钢笔在纸上保持移动,把它写下来。这原本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然而如今它竖在日历上,就像一枚生锈的钉子。
  如果那一天一切都能按照原计划进行,那它会在不知不觉间烟消云散,像我八年级那年其余的日子一样荡然无存,了无痕迹。那样的话,我对那天还会剩下多少记忆?很少,或者一点不剩。不过现实是那天早晨比现在还要清晰,就连空气中的湿意都令人难忘。夜里下过雨,是一场可怕的暴风雨,商店进了水,两个地铁站关闭。我们俩站在我们的公寓楼外面泡了水的地毡上,她*喜欢、也对她满怀倾慕的门卫戈尔迪,沿着第五十七街倒退着走过来。他举起一只胳膊,吹着哨子叫出租车。一辆辆车飞速驶过,溅起股股脏水;胀满雨水的乌云在摩天大楼上方翻滚着,朝着一片片晴朗的蓝天飘去;在下面的大街上,汽车排放的尾气下面,泉水般潮湿绵软的风扑在人身上。
  “啊,他的车有客人了,夫人。”戈尔迪用盖过街头喧嚣的嗓门喊道,给一辆出租车让路。出租车转过拐角,溅起水花,灭掉灯。他是几个门卫中身材*矮小的一个。他是个面容憔悴、身体瘦弱、生气勃勃的小个子,就像肤色偏白的前次轻量级拳击手普埃尔托·里坎。不过因为饮酒过度,他的面皮有些松弛(有时他值夜班时身上散发着珍宝威士忌的气味),他依然强健结实,动作敏捷。他总爱打趣,总是去街角抽烟休息。天冷的时候,他总是倒换着脚站着,朝戴着白手套的手上呵气。他用西班牙语讲笑话,把其他门卫逗得哈哈大笑。
  “你们今天早晨急着出门?”他问我母亲。他的名牌上写着“伯特·D”,但每个人都管他叫戈尔迪,因为他有一颗金牙,还因为他的姓氏“德奥罗”在西班牙语里是“金子”的意思。
  “不急,有的是时间,没关系。”不过妈妈看上去颇为疲惫,头巾被风吹开了,她把它重新系好时双手有些发抖。
  戈尔迪准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因为他略为不满地觑了我一眼。我以一副躲避的姿态,倚在大楼前面的水泥花盆上,眼睛就是不肯看母亲。
  “你们不坐地铁吗?”他问我。
  “哦,我们要去办点儿事。”母亲见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有些拿不准地说。通常我不怎么留意她的穿着,不过她那天早晨的那身穿着(白色风衣、粉色薄纱围巾、黑白双色平底便鞋)深深铭刻在我的记忆里,我没法把她记成别的样子。
  那时我十三岁。我不愿回想*后那天早晨我们之间有多么别扭,就连门卫都注意到了。平时我们总是有说有笑,不过那天早晨我们彼此无话可说,因为我受到了停学的处分。前一天,校方把电话打到她的办公室。她回到家时沉默不语,怒气冲冲。糟糕的是,我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受到停学的处分,不过我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把握能肯定是因为比曼先生。他从办公室往教师休息室走时,从二楼楼梯平台的窗户向外眺望,可能刚好看到我在校园里抽烟。要不然就是看到我站在汤姆·凯布尔身边,而汤姆正在抽烟,这样同样违反校规。我母亲反感吸烟。她的父母——我很爱听她讲他们的事,可惜他们去世太早,我跟他们无缘相见——是和蔼可亲的驯马师,在西部四处游历,靠驯养摩根马谋生。他们性情活泼,爱喝鸡尾酒,玩卡纳斯塔扑克牌游戏,每年都去参加肯塔基州的马术比赛,还总是把香烟装在银质烟盒里,家里到处都是这样的烟盒。后来有一天,外婆从马厩回到屋里时弯下腰咯起血来。打那以后,在母亲的少年时代里,前门门廊上,卧室始终放下来的百叶窗下,一直摆着氧气罐。
  不过——正如我所担心的,这份担心并非毫无缘由——汤姆的香烟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在此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我在校内的处境一直不妙。这是从几个月前父亲撇下母亲离家出走时开始的,或者说,从那时起变得愈发严重。我们一直不太喜欢他,他不在我们身边时,母亲和我要开心得多,不过他突然抛弃我们(没有留下钱、子女抚养费或今后的住址),让我们深感震惊和忧虑,上西区那所学校的老师为我深感遗憾,他们想要给予体谅和支持的心情是那样迫切,结果他们给了我——一个拿奖学金的学生——各种照顾和宽限,还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弥补机会。这样的纵容持续了数月之久,*终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于是校方要我们——我和母亲——前去面谈。会面时间定在十一点半,不过因为母亲不得不请一上午假,我们干脆早早出发,去上西区吃早餐(依我看,还会有一场严肃的谈话),她还要给一个同事买生日礼物。头天晚上,她不眠不休地忙到夜里两点半,电脑发出的光照着她紧绷的面容。她写了些电子邮件,尽量把无法在次日上午做的工作提前安排好。
  “我不知道你怎么样,”戈尔迪用颇为激烈的语气跟母亲说,“我是受够春天和潮湿啦。没完没了地下雨——”他打了个哆嗦,把衣领拉紧,又看了看天空。
  “我想,下午就该放晴了。”
  “嗯,我知道,不过我已经在盼望夏天了。”他摩擦着双手。“那时候,人们纷纷弃城而去,他们讨厌夏天,抱怨天气太热,可我呢——我就像热带的鸟儿,越热越觉得舒坦。尽管来吧!”他拍了拍手,回到街上。“告诉你我*喜欢什么吧,那就是一进七月,这里就安静下来啦。人去楼空,静悄悄的,人都走了,明白吗?”他打了个响指,出租车急速驶过。“那时候就是我的假期。”
  “那你在外面不热吗?”我那性情冷淡的老爸很烦她这一点——妈妈爱跟侍者、门卫、干洗店里有哮喘的老头搭腔。“我是说,冬天起码还可以加衣裳——”
  “你是说冬天守门吗?我跟你说吧,那时候可冷了。穿多少衣裳,戴多少顶帽子都不管用。一月二月里,站在外头,就在这儿守着,风从河上吹过来。嗖嗖的。”
  我不安地咬着大拇指的指甲,盯着一辆辆从戈尔迪高举的手臂旁边急速驶过的出租车。我知道,十一点半的面谈之前是痛苦而漫长的等待。到了学校之后,我必须老老实实地站着,不能让不慎脱口而出的问话,坐实自己的罪过。我不知道他们让我们走进办公室之后,会跟我和母亲说些什么。“面谈”这个词,不免让人想起齐聚一堂的校方领导、各种谴责和低头认罪,*后说不定还会遭到开除。要是我失去了领取奖学金的资格,那可就惨了。爸爸离开之后,我们就一贫如洗,连房租都快交不上了。我*担心不过的,就是比曼先生不知用什么办法,发现了我去汉普顿那边找汤姆·凯布尔玩的时候,经常跟汤姆去闯空无一人的度假屋。虽说是“闯”,但我们并没撬锁,也没搞任何破坏。汤姆的妈妈是房产经纪人,我们是拿她挂在办公室挂架上的备用钥匙开门进去的。我们只翻了翻壁橱和梳妆台抽屉,不过也拿走了一些东西:冰箱里的啤酒、一些Xbox游戏碟、一盘DVD(李连杰演的《狼犬丹尼》),还有总共九十二元左右的现金:皱巴巴的五元和十元的票子放在厨房的罐子里,大把零钱是从洗衣房里的衣服口袋掏出来的。
  我每次想起这件事都觉得恶心。我有好几个月没跟汤姆一起出去了,不过尽管我努力说服自己,比曼先生不可能知道我们闯空门的事——他怎么可能知道呢?——但我的想象力却在惶恐中肆意狂奔。我打定主意绝不告发汤姆(虽说我无法确定他没有告发我),不过这样一来,我的处境未免有些不太妙。我当初怎么就那么蠢呢?非法闯入是犯罪行为,是要坐牢的。头天夜里,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几个小时。我望着雨水伴着时强时弱的阵风拍打着窗户,心里琢磨着万一要对质,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不过我连他们掌握了哪些情况都不清楚,又该如何辩白呢?
  戈尔迪长叹一声,垂下手,回到母亲身边。
  “真叫人难以置信,”他对我妈妈说,一边用疲惫的眼神留意着街道,“水都漫到苏荷区了。你听说了吧?卡洛斯说,联合国那边的一些街道彻底堵住了。”
  我愁眉苦脸地望着成群结队的工人纷纷走下横穿城区的公交,他们看上去就像一窝闷闷不乐的黄蜂。我们往西走一两个街区,说不定能更容易打到车。不过我和母亲都知道,我们要是就这么走了,戈尔迪准会不高兴。不过就在这时——太过突然,我们吓了一跳——一辆亮着灯的出租车从另一侧车道滑行过来,带起一片下水道味儿的污水。
  “当心!”戈尔迪说,往边上一跳,出租车猛地刹住车。这时他看到母亲没拿雨伞。“等一下。”他说着冲进大堂,跑到他搁在壁炉旁边的铜罐那里,他把别人遗失的伞都收集到这个铜罐里,下雨天再分给众人。
  “不用了,”母亲喊道,把手伸进包里,摸索着那把白底花纹小折叠伞,“别麻烦了,戈尔迪,我已经准备好了——”
  戈尔迪奔回路边,在她身后关上出租车门。然后他俯下身体,敲了敲车窗。
  “祝你们过得开心。”他说。
  3
  我自认是个善于观察的人(因为我觉得所有人都挺善于观察),在写下所有这一切时,我很想写有一片阴影悄悄飘到我的头顶。但当时的我对未来一无所知,只担心一件事——学校里的面谈。我打电话告诉汤姆我被停学时(我打的是普通电话,还压低了嗓门,母亲把我的手机没收了),他好像并不怎么惊讶。“瞧,”他打断我,“别傻了,西奥,那事没人知道,你他妈的把嘴巴闭严了就行。”还没等我想出什么话来,他说了句“抱歉,我得走了”,挂断电话。
  在出租车里,我尝试摇下车窗透气,结果未能如愿。车里的气味就像一直有人在后座换尿布似的,也像有人拉了大便,然后喷了很多椰子味空气清新剂来掩盖,闻起来有股防晒油味。车座油腻腻的,用管道胶带打着补丁,车子的减震器几乎毫无作用。每次车子轧到坑洼不平的路面上,我的牙齿都会碰在一起咯咯作响,挂在后视镜上的那些宗教饰物也会碰在一起:有各种徽章,一把在塑料链子上跳舞的小弯剑,一位缠着头巾、留着胡子的上师,他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后座,手掌高举,作祈祷状。
  我们乘车行过公园大道沿线,一排排红色郁金香仿佛立正待命。出租车里,宝莱坞流行歌曲——开得很小,有如细不可闻的呜咽——跌宕起伏,释放出催眠效果,但刚好在我的容忍限度之内。树木刚刚发芽。达戈斯蒂诺披萨店的年轻送餐员,格利斯泰德超市装满食品杂货的手推车;脚踩高跟鞋、从事行政工作的女性在人行道上迈着匆忙的步子,拽着身后满脸不情愿的幼儿园孩童;一名身穿工装的工人把沟里的垃圾扫进长柄簸箕;律师和股票经纪人伸出手掌,皱着眉头仰望天空。出租车猛烈颠簸着驶入大道时(母亲看起来惨兮兮的,紧紧地抓着扶手,稳定身体),我望着窗外那些在工作日闷闷不乐的面孔(神色忧愁、身穿雨衣的人在人行横道线上阴郁的人群中挤来挤去,一些人一边用纸杯喝着咖啡打着手机,一边左右张望),尽量不去琢磨自己会遭遇什么厄运:没准儿跟少年法庭或监狱有关。
  出租车突然猛地一转,拐到第八十六街。母亲跌到我的怀里,抓住我的胳膊。她面色苍白,汗涔涔的,就像鳕鱼一般。
  “你晕车吗?”我问,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的麻烦。她脸上挂着我再熟悉不过的悲哀表情:嘴唇紧抿,前额的汗水散发着光亮,呆滞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她正要开口说点什么——这时出租车在红灯前面来了个急刹车,我们的身体随之前倾,然后往后倒去,结结实实地撞在后座上。她赶紧用手捂住嘴巴。
  “坚持住,”我对她说,然后凑过去敲了敲油腻的有机玻璃,把司机(一位缠着头巾的锡克教徒)吓了一跳。
  “听着,”我透过铁栅喊道,“没事,我们在这里下车,行吗?”
  锡克教徒——他的面孔映在挂满饰物的后视镜里——直勾勾地望着我。“你们想在这里停车。”
  “是的,拜托。”
  “可这儿不是你们说的那个地址。”
  “我知道。不过没关系,”我说着,回头看了看母亲。她睫毛膏花了,看上去有气无力,在包里翻找着钱包。
  “她没事吧?”出租车司机有些担忧地问。
  “没事,没事。我们要下车,谢谢。”
  母亲用颤抖的双手取出一团看上去有点潮湿的钞票,把钞票从铁栅递过去。锡克教徒伸手接过(他无奈地移开目光)。我钻出车子,为她扶好车门。
  母亲走上马路牙子时,脚底绊了一下,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你没事吧?”我怯生生地问她,出租车快速开走了。我们是在第五大道北段,旁边是公园对面的豪宅。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擦了擦前额,捏了捏我的胳膊。“呼。”她说,用手掌给脸庞扇着风。她的前额亮晶晶的,目光还是有些涣散,神态有点像是飞行路线被大风吹偏的海鸟。“抱歉,还有点晕。谢天谢地,咱们下车了。过会儿就没事了,我只要呼吸到新鲜空气就好了。”
  街角的风挺大,四周人流如织:穿校服的女学生边跑边笑,绕过我们;保姆推着精致的婴儿车,车子上坐着三三两两的宝宝。一位步履匆匆、律师模样的父亲紧贴着我们走过去,他拽着年轻儿子的手腕。“不,布雷登,”我听见他跟男孩说,后者迈着大步,想跟上父亲的步子,“你不应该那样想,还是找一份你喜欢的工作更重要——”
  我们挪到路边,躲避一名大楼管理员用桶泼到楼前人行道上的肥皂水。
  ……

相关资料

唐娜•塔特的《金翅雀》读了就停不下来。
——李•佩斯(Lee Pace)

唐娜•塔特女士的书我也喜欢,新作《金翅雀》*好看。和她也聊过不少,是位相当风趣又有魅力的女性。
——村上春树

《金翅雀》是每十年才会出现几部的那种珍品,这部璀璨的文学作品直抵心灵和意识的深处……唐娜•塔特的这部小说太特别了。
——斯蒂芬•金

我的床头柜上放了一堆我正在读的或者希望能马上读的书,一般我会同时读好几本书。我正在读的是唐娜•塔特的《金翅雀》、玛娅•安琪罗的《妈妈和我和妈妈》和哈兰•科本的《想念你》
——希拉里•克林顿

一部优美的成长小说,一本直抵内心、能引发强烈共鸣的书,讲述了一个悲伤的男孩和一幅躲过劫难的名画的故事,人物刻画细致鲜活。
——普利策小说奖授奖词

你该把阅读《金翅雀》作为家庭作业。
——戴恩•德哈恩(Dane DeHaan)

去年每个人都在谈论这本书,现在你也可以读了。
——弗洛伦斯•韦尔奇(Florence Welch)

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金翅雀》,非常喜欢。唐娜•塔特创造的人物非常丰富,情节也很吸引人。
——理查德•阿米蒂奇(Richard Armitage)

你读过《金翅雀》吗?那本书写得太美了,完全是关于艺术和生活的。
——《傲骨贤妻》第6季第4集

我真嫉妒那些比我早读到这本书的读者,因为他们比我早享受到西奥这个人物和他的奇妙旅程。
——萨拉•杰西卡•

了不起的成就……如果有人对小说失去兴趣,这本书会让他再次产生对小说的爱。*后几页表达的思想严肃、宏大、复杂,但作者将它们有机地组织在了一起。
——《卫报》

一部现代史诗,一场旧式朝圣……带枪的狄更斯,嗑药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玩古董的托尔斯泰。如果这部小说还不能为塔特赢得主要由男人组成的美国伟大小说俱乐部(约翰•斯坦贝克,哈珀•里,菲利普•罗斯等),那我们应该关闭这个俱乐部,再开个世界伟大小说俱乐部,因为这本书完全配得上这个名头。
——《泰晤士报》

很难说明《金翅雀》对作为读者的我产生了多大影响,以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影响。我一向喜欢“好男孩和妈妈”的故事,所以读到十三岁的西奥用残忍而美丽的文笔讲述他深爱的母亲在爆炸中丧生、他的命运被改变,我立刻就被吸引了。场景转换时,我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怪诞、悲伤、虚弱、酗酒、且经常干些小坏事的西奥的模样扎根于我的心里。不过,这本引人入胜的七百多页大书不止讲了悲剧和失去,还是一部关于失踪名画的盘子铺得很大的神秘小说,一部关于友谊、艺术和表象的沉思录。*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生活的编年史:有时恢弘,偶尔紧张但总是感人。
——美国亚马逊编辑月度推荐

唐娜•塔特的*小说英文版有784页,但整本书的叙述有种令人难以抗拒的迷人的急迫感,和作者另一杰作《校园秘史》一样悬疑性十足。
——《出版人周刊》

这部十年磨一剑的大长篇锐利、无畏、引人入胜、迅速,情节如巨蟒盘绕,细节清晰绵密,感情丰沛纠结,焦虑渐渐加深,无穷无尽……深刻检视了幸存的神秘和忧伤,美和沉迷。
——《书单》

一部凶猛的杰作。
——《华盛顿邮报》

耀眼夺目……这部令人着魔的交响乐似的小说汇集了塔特女士所有的叙述才能,读这么一本书会获得巨大的喜悦。
——《纽约时报》

《金翅雀》完全是关于艺术的一本书,我们从读*页起就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喜欢唐娜•塔特:快速的情节,优雅的文笔,仿佛正在纸页间呼吸的人物,引人入胜的完美场景……欢乐与悲伤存在于同一瞬间,整本书会久久地留在我们的心里。
——《名利场》

一部期待已久的优雅沉思录,关涉爱,回忆,和艺术迷人的力量……宏大,自信,人物令人印象深刻……一部杰作,值得我们等这么久。
——《科克斯评论》

作者简介

唐娜•塔特(Donna Tartt)
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1963年出生,在密西西比州格林纳达长大,五岁时写了人生**首诗,十三岁时发表了**首十四行诗。1981年就读密西西比大学,后转学至贝林顿学院。大一时就因写作才能受到注意,被著名作家巴里•汉纳收入其短篇小说课程研究生班。汉纳称其为“难得一见的天才,文学之星”。
唐娜•塔特平均每十多年才完成一部作品,迄今只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校园秘史》《小友》和《金翅雀》。这三部作品均颇受好评,畅销长销,版权售出三十余国家和地区,奠定了她在文学界的地位。2014年,塔特入选《时代》杂志“年度*具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
塔特认为,雕琢句子——正确的词,适当的比喻——是写作带给人的*深层次的满足。写作是一种“沉浸式的体验”,写一本让自己沉迷的书,可以进入一个迥异的世界。

《金翅雀》是唐娜•塔特的第三部作品,在上一部作品《小友》出版十一年后面世,横扫全球多国畅销榜单,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和其他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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