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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7503686511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71
  • 出版时间:2008-07-01
  • 条形码:9787503686511 ; 978-7-5036-8651-1

内容简介

本书是读者了解我国司法制度全貌的首选之作,已列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作者多年精研中国各项司法制度,追踪司法改革*新动向,提炼司法实践的有益经验和*新成果,使本书兼具系统性与前沿性。
具体内容上,紧密结合我国以三大诉讼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以十五章的篇幅,详尽介绍了我国司法制度的各个环节,包括审判、检察、侦查、律师、仲裁、执行、监狱、劳教、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同时还对港澳台地区的司法制度作了梳理和介绍。本书亮点为对各项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进行了深入的、有建设性的探讨,相信这些内容对于关注我国司法改革的读者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本书内容全面,理论深度适中,既可用于高校课堂教学,也可作为实务工作者的培训用书。

目录

**章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节 司法与司法制度
第二节 司法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中国司法制度的功能
第四节 中国司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特点
第六节 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
第二章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
**节 司法公正
第二节 司法效率
第三节 司法独立
第四节 司法职业
第五节 司法考试
第三章 中国审判制度
**节 中国审判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的审判机关
第三节 中国的法官
第四节 中国审判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中国审判的主要制度
第六节 中国审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四章 中国检察制度
**节 中国检察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的检察机关
第三节 中国的检察官
第四节 中国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中国检察的主要制度
第六节 中国检察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五章 中国侦查制度
**节 中国侦查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的侦查机关
第三节 中国侦查的任务与原则
第四节 中国侦查的主要制度
第五节 中国侦查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六章 中国仲裁制度
**节 中国仲裁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的仲裁机构与仲裁范围
第三节 中国仲裁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第四节 中国仲裁的程序
第五节 中国的涉外仲裁
第六节 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七章 中国执行制度
**节 中国执行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刑事案件的执行
第三节 中国民事案件的执行
第四节 中国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五节 中国仲裁案件的执行
第六节 中国执行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八章 中国监狱制度
**节 中国监狱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监狱的性质与任务
 第三节 中国监狱的设置与职能
第四节 中国监狱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第五节 中国监狱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节 中国监狱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九章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
**节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劳动教养的性质与任务
第三节 中国劳动教养机关的设置与管理体制
第四节 中国劳动教养的适用
第五节 中国劳动教养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节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废之争
第十章 中国司法鉴定制度
**节 中国司法鉴定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节 中国的司法鉴定人
第四节 中国司法鉴定的执业分类
第五节 中国司法鉴定的原则与制度
第六节 中国司法鉴定的程序
第七节 中国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十一章 中国律师制度
**节 中国律师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律师的执业许可与种类
第三节 中国律师执业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四节 中国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中国律师的业务及权利与义务
第六节 中国律师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中国律师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十二章 中国法律援助制度
**节 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
第三节 中国法律援助的机构与人员
第四节 中国法律援助资金的来源与管理
第五节 中国法律援助的实施
第六节 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十三章 中国公证制度
**节 中国公证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公证机构与公证员
第三节 中国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
第四节 中国公证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中国公证的执业区域与程序
第六节 中国公证文书的效力
第七节 涉港澳台公证与涉外公证
第八节 中国公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十四章 人民调解制度
**节 人民调解制度概述
第二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与任务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与指导机构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原则与制度
第五节 人民调解的程序与方法
第六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十五章 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司法制度
**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
第二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
第三节 台湾地区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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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章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节 司法与司法制度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司法是一个人们非常熟悉并广泛使用的概念,但在理解上存在很大的分歧,因而又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很不确定的概念。
中国古代并无“司法”这一概念,司法一词是清朝末年从西方引进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次论述了“司法”问题。他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力、关于国际事项的行政权力、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我们将后者称为司法权力,而第二种权力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在孟德斯鸠看来,司法权就是惩罚犯罪和裁决私人讼争的权力,而行政权则是执行立法机关的意志,维护公共安全,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防御外国侵略的权力。他进而认为:“如果司法权不同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策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而且,“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资产阶级在革命取得胜利后,按照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建立起资本主义的政治体制,设立议会、总统(内阁)、法院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使之互相制约,以达到国家权力的平衡。因此,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是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一项国家活动,即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活动。在这些国家,所谓司法就是审判,相应地,司法权即审判权,司法机关仅指法院。至于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部分,因而检察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系统。例如,在美国,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合二为一,联邦总检察长即为司法部长;在法国和德国,其检察机关虽然附设于法院,但受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指挥;在日本,其检察机关虽为独立设置,但仍受法务大臣的一般领导。
  ……

作者简介

谭世贵,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代表性著作有:《中国司法改革研究》、《司法改革的理论探索》、《司法独立问题研究》、《中国司法原理》、《律师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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