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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必备的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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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1170465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182
  • 出版时间:2010-04-01
  • 条形码:9787301170465 ; 978-7-301-17046-5

本书特色

公司风险的**道防线,让经理人长一双法眼!
——一份代理授权书不过二十多字,但其措辞直接关系到企业数百万上千万元的商业得失;
——与员工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决定了商业诉讼的胜败;
——晚几天签合同,销售总监“制造”了合同签约地,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维权成本;
——在合同上规定了“责任自负”,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推卸违约责任;
——简单几个步骤,洞悉“豪华”融资骗局:
——合理的制度设计,可以保有核心骨干员工,降低用工成本……
融资、并购、销售、采购、财务、人事……所需关注之法律问题,尽在书中!

内容简介

一家公司从创业者申请注册、登记企业名称那一刻起,就已经跟法律事务紧紧关联,其后的购买材料、雇用员工、销售产品、引进投资、海外并购,都兼具商业事务和法律事务的两种特征。在眼下急速上升的商务纠纷中,绝大多数是因为操作的经理人,甚至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训练造成的。
现在很多企业都设立了法务部门或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但是,认为公司法律问题只归法务部处理的思想早已落伍,经理人作为业务的**线,*容易因为对法律的陌生,不知不觉埋下纠纷的隐患。经理人法律思维的培养,是一个企业规避风险、规范经营、规矩行事的必修功课。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是源于外在的威慑,而是源于内心的认同,企业人具备法律思维,不仅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重要的组织准备,对于企业员工的自律和个人成长也大有助益。
拥有法律思维,并不意味着要背诵枯燥的法律条文,也不用亲自解决法律纠纷,只要明确法律精神,了解法律规定的行为菜单,就能在纷繁的经营活动中认清诱惑和机会,远离商业陷阱,争取合理合法的利益,为企业提升价值和持续发展做好充分的知识准备。
本书作者为资深职业律师,他基于对公司法律需求的了解,尽量少采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思维训练的角度,培养经理人的法律思维,以实现举一反三之效。法律素养已经成为经理人的商务素养中**的一项,对于一家公司或者一个人而言,与其吃一堑长一智,不如未雨绸缪。
本书内容切中工作实际,表述精彩,可读性极强,适合公司做全员法律培训的读本,亦适合经理人作为提升个人的职业竞争力的重要读物。

目录

前言
**章 在规则中获取*大自由——法律思维促进管理目标实现
一、法律思维缺失造成的管理难题
什么叫”融资万”
——商业用语不是法律用语
销售明星遭遇“手套公司”
——”债有主”需明确主体
业务员和货款一起“人间蒸发”
——增加违法成本以激励守约
匪夷所思的其他应收款
——及时对接法律人
离职的员工不交违约金
——法律筹划先行一步
二、经理人的四种“法律角色”
行事缜密严谨的管理者
敏锐识别风险的”对接人”
法律筹划的战略家
企业内部的立法者
三、与法律人有所不同
第二章 法律是全社会的“行为菜单’’——法律思维的基本模式
一、欠债还钱一你欠债一你还钱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种情形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应该有“价格”
二、澄清定义是一切的前提
代理商不是法律意义的代理
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销售总监“制造”合同签订地
你的工资是多
不要乱造概念
三、有效或无效的后果迥异
违反强制性规范的行为无效
无底薪劳动合同违法
为什么不能“延期转正”
法定义务不能转让
约定排除法定
企业规章制度可能无效
第三章 四维法眼 ——法律思维工具的商业价值
一、先厘清交易对象是谁
新来的员工都是实习生.
“豪华”的融资骗局
二、主体和权利相匹配
公司不能出售自身的股权。
月球没有土地权证
”废纸一张的绩效股”
分红留存型的mbo
三、行为决定责任
保姆学校还是家政公司
商业秘密必须是保密的
有绩效工资,没绩效考核
四、责任是一种“法律价格”
行为与责任相匹配
被吊销执照不等于逃债成功
五、制造违约成本,激励守约行为
什么样的《还款承诺》才可信
防止腐败条款
第四章 法律筹划——现代经理人**的商业智慧
一、按照规则去做,而不是钻空子
二、软件为什么是著作权?
三、微软成功的法律思维
四、商标防守和专利布局
五、低成本挽留员工的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
岗位职务工资
岗位职务报销额度
合同工龄奖金预付
全勤奖金
减少加班费
业绩或绩效奖金筹划
满约奖金
培训代替奖金
第五章 证据意识——经理人*重要的法律意识
一、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擅自离职还是口头辞退
证明程度:事实及事实之全部
违约责任绝不是赔偿损失
二、诉讼时效:法律只帮助警醒的人
”借条”和”欠条”的不同
中断就是重新计算
加班费可以“秋后算账”
三、送达没送达,这是个问题
事实不重要,证据才重要
拒绝签收:取得送达回证
约定送达方式,约定举证方式
四、如何“制造证据”
五、原告比被告更难胜诉

附录
展开全部

节选

《经理人**的法律思维》作者为资深职业律师,他基于对公司法律需求的了解,尽量少采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思维训练的角度,培养经理人的法律思维,以实现举一反三之效。法律素养已经成为经理人的商务素养中**的一项,对于一家公司或者一个人而言,与其吃一堑长一智,不如未雨绸缪。《经理人**的法律思维》内容切中工作实际,表述精彩,可读性极强,适合公司做全员法律培训的读本,亦适合经理人作为提升个人的职业竞争力的重要读物。一家公司从创业者申请注册、登记企业名称那一刻起,就已经跟法律事务紧紧关联,其后的购买材料、雇用员工、销售产品、引进投资、海外并购,都兼具商业事务和法律事务的两种特征。在眼下急速上升的商务纠纷中,绝大多数是因为操作的经理人,甚至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训练造成的。现在很多企业都设立了法务部门或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但是,认为公司法律问题只归法务部处理的思想早已落伍,经理人作为业务的**线,*容易因为对法律的陌生,不知不觉埋下纠纷的隐患。经理人法律思维的培养,是一个企业规避风险、规范经营、规矩行事的必修功课。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是源于外在的威慑,而是源于内心的认同,企业人具备法律思维,不仅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重要的组织准备,对于企业员工的自律和个人成长也大有助益。拥有法律思维,并不意味着要背诵枯燥的法律条文,也不用亲自解决法律纠纷,只要明确法律精神,了解法律规定的行为菜单,就能在纷繁的经营活动中认清诱惑和机会,远离商业陷阱,争取合理合法的利益,为企业提升价值和持续发展做好充分的知识准备。

相关资料

匪夷所思的其他应收款——及时对接法律人甲公司是某集团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因为经营的需要,甲公司经常从集团总部借款,每次500万元到1000万元不等。这个集团在全国开展工程业务,在不同省份有很多家子公司,集团根据总体的财务筹划,分期给不同的子公司予以资金支持,或者指令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通常,集团会按照甲公司的资金需求汇来款项,在甲公司的账上就多出来一笔数百万的其他应付款,这是未来需要偿还给集团的;资金使用完毕后,甲公司再根据集团总体的资金调度计划,把款项汇付给集团下属的其他兄弟企业,这在甲公司的账上被记载成一笔其他应收款。经过几个经营年度之后,在甲公司的财务报表上,这家注册资本不到2000万元的企业,居然有超过900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和超过,75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同时并存,“其他往来”的总金额远远超过了这家企业主营业务年度营业额的数倍。这种情形的存在,不但引起了税务稽查人员的警惕,并且在甲公司对外合作融资的时候,受到了投资人的严重质疑。总之,甲公司给人一种“不务正业”的负面印象。财务经理把这个问题提交给公司的律师,寻求解决方案。律师发现, 巨额其他应收应付款现象的出现,是因为甲公司从集团总部的借款在偿还之时汇往其他“兄弟企业”造成的。从财务角度,资金流向与主体一一对应是正确的,账实相符,合法合规;但从法律思维角度,集团总部指令将款项汇付给其他企业,这实际上是一种债权转移,债权转移通知到债务人即可生效,甲公司向其他企业的汇款,等于就是偿付了集团总部的债权,这种情况下,款项的一进一出不应该分别列为应收和应付。鉴于财务规范要求财务凭证必须严格齐全,于是,律师建议甲公司与集团总部以及收受款项的企业,三家合签了一份《债权转让确认函》,根据这份凭证调整账目之后,甲公司账面上仅保留了对集团总部的1500万元左右的其他应付款,报表回复了其“真实面貌”。这个案件中,财务经理的守法意识是严格的,账实相符、一一对应,凭证和报表保持一致,主体与权利义务相一致,这些都是很规范的做法.问题在于,财务经理没有意识到本案中实际发生的是法律上的债权转移,从法律思维的角度,权利主体已经变化了。好在财务经理具备很好的“识别意识”,在发现这可能是一个法律问题的时候,及时与法律人对接,并*终妥善处理了问题。多数企业中都存在类似的情况,即便是企业拥有法务人员,或者已经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但在企业管理的**线

作者简介

穆晓军,高级管理培训师和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企业资深法律顾问。曾任机关干部、香港上市集团董事助理、知名报社记者。现为国家银河培训工程高级管理培训师,中国中小企业竞争力工程首席顾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NV中国项目”企业辅导顾问,国际劳工组织(ILO)北京局和欧盟—中国世贸项目(EUCTP)企业培训专家顾问,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并在北大、清华等高校MBA课程班和高级经理人进修班授课。研究领域和讲授课程包括国学思想与西方管理的融通和实践、人本管理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方法论、营销策划和改进、中小企业的有效融资、经理人法律思维和实务、财务报表的法律解读、职场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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