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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则:原理与案例》(贯通合同法原理、立法与案例的体系书力作,温世扬、朱庆育

《合同通则:原理与案例》(贯通合同法原理、立法与案例的体系书力作,温世扬、朱庆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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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236802
  • 装帧:平装-锁线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776
  • 出版时间:2024-06-01
  • 条形码:9787516236802 ; 978-7-5162-3680-2

本书特色

师法艾森伯格《合同法基础原理》 范斯沃思《美国合同法》 借鉴梅迪库斯《德国债法总论》 海因·克茨《德国合同法》 广集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合同法著述成功经验 贯通原理、立法与案例 融汇真实案例、典型案例、疑难案例 兼具教学、实务、学术参考之用

内容简介

本书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以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等司法解释为成文法依据,阐释了合同通则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条的解释适用。本书共分为11章,遵循合同编通则各章顺序,并依据各章内容繁简程度有所调整。 本书是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为成文法依据,并结合丰富的典型案例,系统阐释合同法原理的体系书。在内容上兼顾学理性和实务性,其包含大量案例解读之特点填补了现有同类体系书的空白。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重点阐释基本原理,并结合成文法对现行法相关制度予以解读。对重要学说争议、现行法无规定的重要制度,以“学说争议”“拓展”等形式展现,为读者提供进一步学习的线索。二是细致梳理大量案例素材(尤其是优选法院裁判意见),并对典型案例予以解读。将真实案例与基本原理进行融合,为读者了解司法实务现状提供帮助。国内尚无具备该特点的著述。三是对学术文献的使用采简化处理,以避免内容冗杂。对重要文献采“相关学理意见参见……”等方式注释,为读者提供阅读线索。 本书对2023年新颁行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相关规定作出详尽解读,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本书既可作为法学本科、研究生专业教科书,也可作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工作者的参考书。

目录

**章 绪论 一、《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相较于原《合同法》的新变化 二、《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制定思路和基本内容 三、属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调整的范围 四、不属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调整的范围 五、非合同之债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适用 六、《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时间效力 第二章 债的基本原理 **节 债的概念、特征和发生原因 一、债的概念 二、债的特征 三、债的发生原因 第二节 债权与债务 一、债权 二、债务 第三节 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四、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第三章 合同概述 **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征 第二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功能 二、合同自由原则 三、合同严守原则 四、合同相对性原则 第三节 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六、一时的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七、主合同与从合同 八、为自己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九、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十、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十一、个别合同与框架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成立 **节 合同成立概述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 三、合意与不合意 四、合同成立的方式 五、合同成立的法律意义 第二节 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 三、要约的形式 四、要约的生效时间 五、要约生效的法律效力 六、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七、要约的失效 八、悬赏广告 第三节 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承诺的形式 三、承诺的生效时间 四、承诺生效的法律效力 五、承诺迟延和承诺的撤回 第四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五节 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 第五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节 合同条款的种类 一、《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示范性条款 二、必要条款和非必要条款 三、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四、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第二节 合同条款的解释 一、合同条款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条款解释的原则 三、狭义的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则 四、不同文字的合同文本解释 第三节 格式条款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二、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件 三、格式条款的特殊解释规则 四、无效的格式条款 第四节 合同的形式 一、合同的形式概述 二、书面形式 三、口头形式 四、其他形式 五、欠缺合同形式的后果 六、欠缺书面形式时的证明规则 第六章 合同的效力 **节 合同效力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二、合同成立、合同有效、合同生效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合同的有效要件与生效要件 一、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 二、合同的特殊有效要件 三、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四、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 第三节 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概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合同 三、虚假意思表示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违背公序良俗 六、恶意串通 第四节 可撤销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概述 二、重大误解 三、欺诈 四、胁迫 五、显失公平 六、撤销权 第五节 效力未定合同 一、效力未定合同概述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缔约能力订立的合同 三、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五、关于“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 六、追认权 七、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第六节 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无效的效力范围 二、合同无效的具体后果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节 合同履行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履行与受领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全面履行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 三、保护生态环境、经济合理原则 第三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 二、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规则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调整时的履行规则 四、金钱之债的履行规则 五、选择之债的履行规则 六、按份之债的履行规则 七、连带之债的履行规则 八、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规则 九、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规则 十、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 十一、因债权人原因致使履行困难的履行规则 十二、债务人提前履行规则 十三、债务人部分履行规则 十四、合同当事人的某些变动不影响合同履行规则 十五、情势变更规则 第四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第八章 合同的保全 **节 合同保全概述 一、合同保全的概念 二、责任财产 三、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第二节 债权人代位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概述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法 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 第三节 债权人撤销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概述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法 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果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节 合同变更 一、合同变更概述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第二节 债权让与 一、债权让与概述 二、债权让与的客体 三、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四、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五、债权让与的两项特殊规则 第三节 债务承担 一、债务承担概述 二、免责的债务承担 三、并存的债务承担 第四节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 一、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的概念 二、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的类型 三、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的效力 第十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 二、合同编通则第七章列举的终止事由 三、合同编通则第七章未列举的终止事由 第二节 清偿 一、清偿的概念和性质 二、清偿抵充 三、以物抵债 第三节 合同解除 一、合同解除概述 二、法定解除 三、约定解除 四、协议解除 五、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四节 抵销 一、抵销的概念和意义 二、法定抵销 三、合意抵销 第五节 提存 一、提存的概念和意义 二、提存的要件 三、提存的方式 四、提存的效力 第六节 免除 一、免除的概念和性质 二、免除的要件 三、免除的方式 四、免除的效力 第七节 混同 一、混同的概念和性质 二、混同的原因 三、混同的效力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节 违约责任概述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违约责任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三、违约行为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立法模式和意义 二、一般场合下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归责原则的例外:过错责任 第三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继续履行等 一、继续履行 二、替代履行 三、标的物瑕疵补正 四、减价 第四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二:损害赔偿 一、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二、继续履行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三、损害赔偿的适用要件 四、损害赔偿范围确定的原则 五、完全赔偿原则的限制规则 六、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其他标准 七、债权人拒绝受领的赔偿责任 第五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三: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概念和特征 二、违约金的种类 三、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四、违约金的适用要件 五、违约金数额调整规则 第六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之四:定金 一、定金的概念和特征 二、定金的类型 三、定金责任的适用要件 四、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第七节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一、法定一般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二、法定特殊免责事由 三、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 第八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时效期间 一、《民法典》第594条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二、《民法典》第594条的适用要件 三、《民法典》第594条的适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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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巍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政法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时效法、合同法、侵权法等。长期致力于诉讼时效及其周边制度研究,于《法学家》《法学》《法学评论》等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民法时效制度的理论反思与案例研究》《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衔接研究》等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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