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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美国并购法(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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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2105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A5
  • 页数:428
  • 出版时间:2017-07-01
  • 条形码:9787519721053 ; 978-7-5197-2105-3

本书特色

  《美国并购法(第三版)》为美国著名的公司法、并购法教授斯蒂芬·贝恩布里奇教授的译著。以美国并购领域发展中的一些经典案例为索引,涉及与并购相关的公司治理、证券监管、财税会计、侵权责任、反垄断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对主要并购术语的定义、核心并购条款的草拟、控股股东的识别、联邦代理人规则、优尼科规则等美国并购法中的主要内容,以及《标准公司法》《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威廉姆法案》《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等法律法规在并购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解读。不仅适合有兴趣从事并购业务的法学、金融学、投资银行学的学生阅读,而且对从事并购实务的从业人员,包括律师、投行人员、财会人员、税务人员等而言,都是了解美国并购法律规则且具有实用性的资料。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美国并购法形成、演变和发展的历程,形成对公司并购这一复杂过程的初步认识;理解美国的并购理论与并购案例,扩大知识量,进而可以创新性地将合适的并购技巧应用于中国的并购场景中,拓展中国法律适用的外延空间。

内容简介

《美国并购法(第三版)》为美国有名的公司法、并购法教授斯蒂芬·贝恩布里奇教授的译著。以美国并购领域发展中的一些经典案例为索引,涉及与并购相关的公司治理、证券监管、财税会计、侵权责任、反垄断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对主要并购术语的定义、核心并购条款的草拟、控股股东的识别、联邦代理人规则、优尼科规则等美国并购法中的主要内容,以及《标准公司法》《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威廉姆法案》《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等法律法规在并购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解读。不仅适合有兴趣从事并购业务的法学、金融学、投资银行学的学生阅读,而且对从事并购实务的从业人员,包括律师、投行人员、财会人员、税务人员等而言,都是了解美国并购法律规则且具有实用性的资料。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美国并购法形成、演变和发展的历程,形成对公司并购这一复杂过程的初步认识;理解美国的并购理论与并购案例,扩大知识量,进而可以创新性地将合适的并购技巧应用于中国的并购场景中,拓展中国法律适用的外延空间。

目录

**章引言
**节公司
第二节律师的角色
第三节并购机制的初步审视
第四节并购术语词汇表
第二章并购交易中的商业背景
**节概述
第二节委托—代理问题
第三节证券市场的经济性
第四节并购助推器:合并动机与财富效应
第三章合并、资产出售及其他法定收购形式
**节合并
第二节出售企业全部或重大资产
第三节在并购和资产出售中作出选择
第四节三方交易
第五节合并决定的做出
第六节合并谈判的披露
第七节并购合同
第八节排他性条款
第九节回购权
第十节事实合并
第四章挤出并购、控制性销售和类似的控股股东交易
**节控股股东的信托责任
第二节控股股东的识别
第三节背景:母子公司交易
第四节销售控制
第五节拒绝出售
第六节挤出并购和其变形
第七节控股股东在场情况下出售公司
第五章并购中的股东投票和股东投票中的并购
**节股东投票:州法律
第二节联邦代理人规则
第六章要约收购和其他股票收购方式
**节非法定收购形式
第二节要约收购联邦法规的演变
第三节抢滩收购和其他股票收购
第四节要约收购披露义务与程序法规
第五节要约收购之诉
第六节内幕交易与要约收购
第七章目标公司恶意收购防御措施
**节收购防御措施:防御武器(Arsenal)
第二节收购防御措施及“QVC案”所确立的目标公司董事会信托义务
第三节优尼科规则——后“QVC案”时代
第四节露华浓规则——后“QVC案”时代
第五节非股东利害关系人的对价
第八章反收购的州立法
**节**代收购法和“麦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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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斯蒂芬·贝恩布里奇,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威廉·沃伦杰出法律教授,主要讲授"商业联合""公司金融""并购法"课程,是公司和证券法领域一位高产的学者。曾任教于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1988~1996年),以约瑟夫·弗洛姆客座教授身份任教于哈佛大学法学院(2000~2001年)、澳大利亚乐卓博大学(2005年和2007年)、日本青山学院大学(1999年)。2008年获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杰出教学鲁特奖。

  李晓新,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1年留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2012~2013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并购重组、证券与投融资、跨境法律业务。

  范玉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持中国法律英语证书和英国剑桥法律英语证书,2017年入选英国大律师公会中国律师培训计划,主要从事跨境法律业务和证券与投融资业务。  斯蒂芬·贝恩布里奇,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威廉·沃伦杰出法律教授,主要讲授"商业联合""公司金融""并购法"课程,是公司和证券法领域一位高产的学者。曾任教于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1988~1996年),以约瑟夫·弗洛姆客座教授身份任教于哈佛大学法学院(2000~2001年)、澳大利亚乐卓博大学(2005年和2007年)、日本青山学院大学(1999年)。2008年获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杰出教学鲁特奖。 李晓新,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1年留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2012~2013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并购重组、证券与投融资、跨境法律业务。 范玉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持中国法律英语证书和英国剑桥法律英语证书,2017年入选英国大律师公会中国律师培训计划,主要从事跨境法律业务和证券与投融资业务。 刘斯妤,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硕士,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跨境法律业务和证券与投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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