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神圣罗马帝国(中英双语)
- ISBN:978754479086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328
- 出版时间:2022-05-01
- 条形码:9787544790864 ; 978-7-5447-9086-4
本书特色
本书清晰明了地介绍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起源、发展与衰落,将帝国千年历史的迷人之处通过一本通史般的小书重现了出来,从查理曼大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等知名历史人物到确立选帝侯、三十年战争等重要历史事件,每个在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发挥重大影响的节点都浓缩其中。作者在梳理历史的同时,还指出了这一政体对当代欧洲和欧盟的影响,使得人们对于神圣罗马帝国的思考多了一个维度,也对欧洲的前世今生产生了更多了解。
内容简介
伏尔泰曾将神圣罗马帝国描述为“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使得帝国的历史和意义在很大程度上遭到了误解。在本书中,约阿希姆??惠利概述了神圣罗马帝国迷人的千年历史。帝国建立于800年,以查理曼大帝的法兰克王国为基础,1500年左右,“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一称呼正式出现。帝国的进程和历史始终受到欧洲重大发展的影响,从宗教改革到三十年战争,再到法国大革命,直到1806年拿破仑摧毁帝国。一千多年的共同历史感和帝国建立的法律传统塑造了欧洲德语区的过往图景。惠利通过这本书分析了帝国在欧洲权力和政治史上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并指出:德国历史上从未有过比这更持久的政治制度。
目录
导 论 界定神圣罗马帝国
**章 罗马帝国与德意志王国:从查理曼到奥托王朝
第二章 中世纪盛期的帝国:从萨利安王朝到 霍亨斯陶芬王朝
第三章 中世纪后期的帝国:哈布斯堡王朝的崛起
第四章 近代帝国(上):从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到 三十年战争
第五章 近代帝国(下):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到 1806 年
后 记 神圣罗马帝国的遗产
年 表
索 引
英文原文
节选
导 论 界定神圣罗马帝国 政体性质 “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是1756年出版的《风俗论:论各民族的精神与风俗》一书中,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对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所做的讽刺性描述。神圣罗马帝国是一个饱受误解的政治实体,在许多人看来,伏尔泰的说法相当公正。通常认为,神圣罗马帝国建立于公元800年,*终于1806年解体。然而,当查理曼于800年接受教皇加冕成为皇帝时,他统治的国家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实体。当德意志国王于962年取得皇帝头衔时,这个帝国还没有被冠以“神圣”字样,更没有完全“德意志化”。在1806年之前,皇家威严使得这些国王以及他们的继任者位列欧洲君主的*高等级。但他们的王国名称慢慢发生了变化,直到1500年左右,“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才正式确立。同样,这个头衔所依附的政体在历史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初的法兰克王国本质上属于部落社会,领袖经选举产生。在此基础上,后来的统治王朝演变为成熟的封建制度。某种程度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806年帝国解体。皇帝和德意志诸侯经常通过更新封地等仪式来确认彼此之间的关系。18世纪,在重要的仪式和其他正式场合,等级和排序问题—也就是这些大人物的站位或座次—时常引起激烈的争论。从这个意义上说,帝国仍然是德国历史学家所说的“以个人联合为基础的国家”,或者说只是个人联合,而不是领土型国家。 此类联合的特点在于,诸侯和自由城市保留了对领地的大部分管辖权,从而限制了君主的权力,这使得后者更像是*高法官和军事指挥官,而不是德意志领土的强力统治者。除非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否则他不可能采取任何影响到全体民众的措施。1500年左右,这一理念得到认可,成为调节皇帝与帝国议会关系的基本宪法准则。帝国议会是一个由诸侯和自由城市组成的大会,起源于*初的宫廷集会,当时国王和皇帝不时召集贵族到皇宫商讨事务。大约在1500年,帝国议会的程序被正式固定下来,并计划定期举行会议,通常称为Reichstag(字面意思是帝国下属的邦国会议)。从1663年起,帝国议会固定在雷根斯堡举行,并且持续召开,诸侯和城市统治者无须亲自出席,而是派遣特使。 然而,诸侯和自由市从未获得主权,在1806年之前,他们然需要服从皇帝和帝国法律的*高权威。事实上,从14世纪中期开始,帝国发展出了一套制度和法律框架,*终这些框架的重要性胜过了皇帝和封臣之间的封建关系。纵览帝国的整个历史,君主一直都是在一个小规模核心团队的辅助下管理帝国事务,这个团队包括帝国首辅和其他大臣。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帝国事务的运作框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本用来选举国王的贵族集会演变成由七位选帝侯组成的小型会议。到1500年左右,贵族的宫廷聚会变成了更加正式的“宫廷”议会,之后又变成了帝国议会。到了16世纪,原先在贵族聚会上由君主亲自主持的司法特别会议也被两个*高法院(位于施佩耶尔的帝国枢密法院和位于维也纳的帝国宫廷法院)所取代,在每个法院中负责审判的都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大法官。 14世纪之后,教皇和帝国之间的联系变得松散,而且宗教改革严重破坏了这种联系。事实上,教皇从未承认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因为它*终确认了路德宗和新教徒在帝国的权利。在查理曼统治时期,德意志帝国教会是巩固统治的重要工具。到了16世纪后期,它的力量已大幅削弱,沦为帝国西南部和莱茵兰地区的王室支持者的附庸。从1519年起,新当选的皇帝在加冕之前,必须签订一份内容繁杂的选举让步协议,君主的权力由此受到很大的限制。 从《金玺诏书》(1356)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德意志人已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基本法。到了18世纪,他们拥有的基本法数量超过了任何尚未开启现代进程的宪政国家。根据这些法律,德意志人比欧洲其他国家的臣民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而且这些权利已经通过公开立法形成法律条文。如果德意志臣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帝国法律确保他们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皇帝本人提出申诉。根据法律规定,他们甚至可以对自己的统治者采取法律行动。 领 土 查理曼的帝国包括今天的法国全境和德国西部,但它的持续时间只有几十年。加洛林王朝的萨克森继承人将王国进一步向东迁移,而西方的法兰克王国则为日后的法国君主制奠定了基础。萨克森王朝后来被法兰克尼亚王朝和施瓦本王朝所取代。到了13世纪,帝国领土不仅包括德意志王国,还得到了勃艮第王国和意大利王国的加入。卢森堡家族和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者再次转移视线,他们更关注东南部的波希米亚和奥地利。到了16世纪,勃艮第已经消亡,意大利只剩下北部的一小部分封地。这些土地可以说是哈布斯堡家族(而不是帝国)的意大利封地,直到1806年前,它们仍然属于帝国。1505年,瑞士脱离帝国。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了瑞士与荷兰共和国的独立地位,之前荷兰曾是隶属于帝国的行省。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上半叶,许多持民族主义立场的德国历史学家非常关注紧邻德国东部边界的部分土地,但那个地区在历史上并不属于帝国。那里在13世纪曾是条顿骑士团的定居点,1525 年成为普鲁士公国。历史上,那里是波兰—立陶宛联邦的封地,1618 年由勃兰登堡选帝侯继承。在1657年至1660年以及1772年,他们曾两次成为普鲁士公国的唯一统治者,但那个地区历来不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直到1806年之后才与勃兰登堡正式合并。人们曾以为“向东方进发”的想法一直驱使着德意志人,然而这其实是19世纪后期才发明的说法,当时一些德意志民族主义者鼓吹占领东部领土并进行殖民活动,他们声称这样做是为了追随中世纪先辈的足迹。从1500年左右起,近代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就是原先的德意志王国。 加冕仪式 自始至终,帝国的历史很复杂,它没有统治中心,并且统治者的选举和加冕程序变换了很多次。帝国始终没有设立首都。名义上的帝国中心只是宫廷所在地,但这个地点取决于谁能成为皇帝。从15世纪中叶起,帝国中心大体上是维也纳,不过它的地位并不牢固,直到1612年鲁道夫二世去世后,哈布斯堡家族*终放弃了将布拉格作为居住地和统治根基的设想。维也纳就此成为哈布斯堡王朝和帝国的中心城市,帝国宫廷法院和帝国枢密院的设立进一步增强了它的重要性。作为一个主要的欧洲王朝的所在地,它的重要性超过了其他的德意志城市。出身于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皇帝查理七世(1742—1745年在位)曾经短暂地统治帝国。在此期间,慕尼黑和法兰克福成为帝国中心,但它们无法取代哈布斯堡宫廷的重要地位。 然而,帝国议会和帝国*高法院都在别处开会。之前的几个世纪,大批贵族被召集到皇帝临时居住的地方商讨国是,这种会议后来在中世纪晚期变成固定的宫廷议会,又在近代演变为帝国议会。1356年颁布的《金玺诏书》规定,每一位皇帝都应该在纽伦堡召开他的**次帝国议会,不过并非所有人都遵循这一规则。从1663年起,帝国议会在雷根斯堡召开常设会议,这里就此成为日益重要的外交中心。*高法院之一的帝国枢密法院由帝国下属的各个邦国提供运营资金,*初设在纽伦堡,从1527年起固定设在施佩耶尔,直到1689年法国入侵后被迫迁往韦茨拉尔。施佩耶尔和韦茨拉尔两地吸引了司法官员、参与案件的律师,以及像歌德这样寻求帝国法律培训的年轻人。 帝国举行仪式的地点并不固定。现在我们并不清楚查理大帝如何当选或加冕成为法兰克国王,甚至不清楚他是否真的当选或加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800年圣诞节由教皇加冕成为皇帝,而且他坚持要在813年给他的儿子加冕。这两件事深刻影响了帝国后来的传统。中世纪的德意志统治者首先在德意志当选国王,然后在罗马由教皇加冕成为皇帝。国王的选举没有明确的规则。**位萨克森国王于919年当选,当时有五位公爵是加洛林王朝的地方统治者,他们中的两位私下达成协议,决定了新的国王人选。他的继任者往往需要公爵和其他主要贵族的支持才能当选。在1356年《金玺诏书》指定七位选帝侯之前,有权投票的诸侯的确切人数没有定论。到了17世纪,又增加了两位选帝侯。 选举的地点*初也并不固定,*常见的选择是美因茨和法兰克福:前者是帝国大首辅美因茨大主教的所在地,后者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处于帝国中心,同时也有能力容纳和款待出席仪式的大量贵族及其随从。1356年,《金玺诏书》明确规定法兰克福今后将成为唯一的选举地点,不过还是有一些选举在奥格斯堡和雷根斯堡举行。 16世纪之前,德意志国王的加冕礼往往在亚琛举行,随后再前往罗马举行帝国加冕礼。*初授予的头衔是“条顿之王”(即德意志人的国王),从12世纪起改为“罗马之王”(即罗马人的国王)。在罗马举行第二次加冕礼后,国王接受帝国头衔,成为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于1486年成为“罗马之王”,并于1493年继承了他父亲的统治权。然而,他与罗马教廷的长期争端导致教皇不可能为他加冕。从1508年起,马克西米利安接受了新的头衔,成为“经选举产生的德意志皇帝”。直到1806年之前, 他的所有继任者都采用这个头衔。唯一的例外是查理五世,他是*后一位由教皇加冕产生的皇帝。然而,由于1527年查理的军队几乎摧毁了罗马,因此他的加冕典礼于1530年改在博洛尼亚举行。 从中世纪晚期开始,预定的继承人通常在皇帝去世前先当 选“罗马之王”,并举行加冕仪式,虽然在必要时,头衔选举可以 放在皇帝死后,与皇位选举同时进行。而且,腓特烈三世之后的所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都出自哈布斯堡家族。这个规律只有一 次例外,查理七世从1742年起成为皇帝,但他只统治了三年。 1562年之后,帝国选举和加冕仪式都在法兰克福举行。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皇帝死得很突然,科隆大主教没法赶来为新皇加冕。与此同时,法兰克福也是一个规模较大、商业繁荣的自由城市,有足够的豪宅来容纳那些需要参加仪式的贵族,而且它比亚琛更靠近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 帝国标志 直到1806年,加冕仪式一直使用与中世纪相同的一系列标志和圣物。接受加冕的皇帝身穿的披风据说是查理曼在加冕仪式上用过的同一件,尽管这件长袍实际上可能是在1133年至1134年用进口自拜占庭的丝绸在西西里岛制成,并且直到1246年才被德语资料首次提及。然而,到了一个世纪后,它已经被称为查理曼的披风,并辅以同样在12世纪由西西里岛出产的其他物品,比如教会人员穿的白色长袍、达尔马提克或丘尼克式法衣、圣带、内衣、腰带、手套和鞋子。 关于皇冠(见图1)和王权宝球的神话出现的时间更早,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帝国皇冠于1024年左右在莱茵兰西部地区制作完成,并且斯陶芬家族的皇帝直到12世纪才得到王权宝球。作为帝国标志的其他物品还包括权杖、长剑和圣矛。德意志国王在10世纪得到了这根长矛,据说它的矛尖镶嵌了一枚耶稣殉道的十字架上的钉子,因此被称为圣矛。实际上,唯一与加洛林王朝真正有关的物品是所谓的“加冕专用的《新约》”,就在800年加冕仪式举行前不久,亚琛的宫廷学校制作了一份装订整齐、配有插图的手稿。 起初,上述帝国标志和其他物品,连同各种遗物(比如十字架的一块碎片和*后的晚餐用过的一片桌布),都是由上一任皇帝亲手交给继任者。它们经常流动,并被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在14世纪,查理四世每年都会将这些物品拿出来展示,随后这种做法成为惯例。1423 年,胡斯派信徒起义威胁到布拉格的安全,西吉斯蒙德皇帝将上述物品从附近的卡尔施泰因城堡转移到他本人居住的纽伦堡,存放在圣灵教堂,并将永久守护这些藏品的特权授予这座城市。1523年纽伦堡改宗新教后,每年一次的展览不再举行,但帝国标志和文物一直存放在那里,直到1796年法国军队入侵维也纳时才转移。1938年,希特勒要求将这些物品归还给纽伦堡,但他没能如愿。这些物品于1946年转移至维也纳的霍夫堡,直到今天仍存放在那里。 作为帝国象征,双头鹰的历史也有着类似的演变过程。罗马帝国的标志是单独的一只鹰,后来查理大帝在亚琛的宫殿沿用了这样的装饰。奥托王朝同样使用单鹰标志,在奥托三世( 983—1002年在位)赠送给亚琛大教堂的十字架上,镶嵌着一块浮雕宝石,上面刻了一只鹰,周围布满宝石和珍珠,这些珠宝原先的所有人是加洛林家族。直到14世纪,这样的单鹰标志才足以表明,帝国是古罗马的继承者。 双头鹰起源于4世纪的小亚细亚,此后在拜占庭帝国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直到13世纪巴列奥略王朝正式采用双头鹰作为标志。后来神圣罗马帝国也开始使用双头鹰,直到1433年西吉斯蒙德皇帝正式指定金色背景加黑色双头鹰作为帝国标志。后来,双头鹰的羽毛经常被描绘成各城镇和诸侯的徽章,*初是四个徽章一组,一共十组(因此被称为“四元鹰”),后来随着徽章数量的增多,真实数字往往超过十组。双头鹰可以代表皇帝(胸前有统治者的徽章),也可以代表帝国(胸前有十字架)。双头鹰标志在整个帝国都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比如在帝国城市的徽章上,或手工行会的旗帜和文件中,这个标志随处可见。 无论是单头鹰还是双头鹰,这个形象都是德意志臣民对其统治者和德意志政体产生持久认同感的因素之一。19世纪和20世纪的许多学者否认帝国曾激发过民众的爱国热情,或者对于德意志身份的认同感。相比之下,本书的关键主题之一就是帝国与德意志民族的身份认同。在整个中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这样的身份认同不断得到强化。在宗教改革之前,帝国与教会已经产生冲突,这进一步完善了德意志帝国的定义。冲突导致许多人否认帝国的源头是罗马帝国,他们宣称帝国从一开始就是德意志帝国。帝国的名称没有改变,一些天主教理论家依然认为帝国的源头是罗马帝国,并且帝国与教皇之间有着特殊关系, 但越来越多的人将这种说法视作神话。 晚期神圣罗马帝国 到了18 世纪,起源问题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因为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一致认为帝国是一种联邦。德意志诸侯和自由城市在议会中与皇帝共同行使立法权。皇帝一方面仍然是诸侯的封建领主,另一方面充当*高等级的大法官,监督各方遵守共同商定的法律。这样的德意志政体通常被简称为“帝国”或“德意志帝国”,或者也可以直接称为“德意志”。 关于帝国的这种看法在外国评论者当中也很普遍。孟德斯鸠于1729年到访神圣罗马帝国,他认为这是一个有效运作的联邦。和人们通常认为的不一样,伏尔泰本人对于帝国抱有更多 好感。他之所以说了那番蔑视的话,其实是针对查理四世的统治,当时他分析了1356年《金玺诏书》对于德意志王国起到的稳定作用,因为它限制了皇帝的权力。不仅如此,查理对意大利事 务漠不关心,并且默认教皇的权威,这同样引起伏尔泰的不满。在伏尔泰看来,当时的帝国其实是皇帝统治下的诸侯共和国,帝国颁布的主要法律成功地限制了皇权,维护了德意志的自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名称到了18世纪已经过时了,但是它的政府体 系并没有过时。 17世纪和18世纪的观察者发现,很难将帝国与欧洲的其他政体相比较。普芬多夫有个著名的观点,他认为帝国“就像怪物”。他的意思很简单,帝国不能直接归为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政体,这些是亚里士多德定义的政府类别。正如伟大的法律和宪法专家约翰??雅各布??莫泽(1701—1787)所宣称的那样,“德意志的统治靠的是德语”。 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德国历史学家贬低帝国,认为帝国不是民族国家,并责怪帝国的存在延缓了德意志民族的发展。他们经常称赞各领地的文化成就,但拒绝承认是帝国让这些成就得以实现。不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还是战后,德国的批评者都试图建立从**帝国到第三帝国的延续性,这给1806年之前的几个世纪投下了昏暗的阴影。自1945年以来,对于帝国的积极评价,无论是把它当作欧盟的先驱,还是把它作为德意志民族*早建立的国家,都遭到了批评,这些观点被认为过于牵强,不够恰当。 在过去两个世纪的许多时候,关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叙述旨在满足当时的诉求,而不是反映帝国的客观现实,甚至没有反映生活在帝国时代的人们的主观感受。本研究将提出另一种观点。本书以编年史的叙述方式来组织材料,旨在展示帝国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如何通过截然不同的阶段不断发展。 **章:罗马帝国与德意志王国:从查理曼到奥托王朝 罗马与法兰克血统 800年圣诞节,教皇利奥三世在罗马为查理曼加冕,后者就此成为罗马皇帝。在此之前,拥有强大实力的查理曼已经是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并成为意大利北部领土的国王。他原先的头衔是“法兰克和伦巴第之王”,现在又加上了皇帝头衔,这看似巨大的权力,实际却指代不清。当时还没人知道,他在罗马的加冕典礼预示着一个全新的帝国体系。然而,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罗马帝国逐渐转变,并在几个世纪后形成德意志帝国。法兰克王国的形成,是罗马帝国的衰落,以及法兰克人在其西北边缘建立日耳曼部落的结果。110年左右,罗马帝国在图拉真的统治下达到巅峰。然而,帝国很快就出现了问题,因为要管理从西欧到小亚细亚的巨大版图非常困难,当时的帝国人口占全世界总人口的比例可能高达20%。 庞大的帝国越来越难控制,权力开始分散,直到戴克里先(284—305年在位)确立正式制度,才开始由四位皇帝同时管理帝国。四位皇帝的野心很快成为不稳定因素,*终君士坦丁于310年成为西罗马帝国皇帝,并于324年成为整个罗马帝国唯一的统治者(324—337年在位)。他将首都迁至拜占庭,并更名为君士坦丁堡。他信奉基督教,确立了王朝继承的原则。 然而,复兴没能延续。帝国内部出现了冲突,同时,来自北方的迁徙部落(比如匈奴人)向莱茵河和多瑙河流域发动攻击, *终帝国再次分裂。395年,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此时, 罗马城已经受到哥特人的威胁,后者于410年洗劫了这座城市,之后西罗马帝国将新首都设在拉文纳。 首都设在君士坦丁堡的拜占庭帝国持续繁荣了几个世纪, 直到1453年被奥斯曼帝国征服。相比之下,西罗马帝国却屡遭日耳曼人的侵扰。这些日耳曼部落不是德意志人,正如日后的德意志学者经常说的那样,“日耳曼人”只是一种泛称,罗马人用这个词来指代生活在莱茵河以东和多瑙河以北的蛮族部落。这片区域又被称为“日耳曼尼亚”。 在罗马政权衰落后,这些部落开始向西部和南部迁徙。在476年西罗马帝国的末代皇帝被废黜之前,非洲、西班牙、法国、瑞士、意大利和达尔马提亚等地都已经建立起了日耳曼人的王国。新的日耳曼国王继续承认东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威;他们请后者接受日耳曼王国的独立地位,但没人试图篡夺皇位;他们还使用东罗马帝国的货币。但是这些王国各自为政,它们几乎总是在交战,罗马、日耳曼和匈奴各方军事力量的兴衰始终影响着这片区域。从3世纪到10世纪,这些部落中的某些群体逐渐产生共同的民族身份,*终形成共同语言。*重要的两个民族分别是法兰克人和德意志人,前者出现的时间早于后者。 法兰克人是几个规模较小的日耳曼部落融合后的统称,这些部落于4世纪和5世纪从莱茵河中下游地区迁徙至高卢北部。起初,他们作为雇佣兵为罗马人作战,后来他们与罗马人结成同盟,并且和高卢罗马人的精英阶层通婚。当他们取代罗马人成为统治者后,他们保留了罗马人的语言、道路和行政管理模式。 墨洛温王朝的**位统治者克洛维(481—511年在位)统一了法兰克部落。他是一位非常成功的军事指挥官,精力充沛, 胸怀大志。他还于500年前后编撰了一部《萨利克法典》,并在书中自称“法兰克之王”。东罗马帝国皇帝阿纳斯塔修斯一世(491—518年在位)任命他为罗马帝国的名誉执政官,并于508年承认他为法兰克国王。皇帝尊崇克洛维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他的信仰,克洛维皈依了尼西亚大公会议确立的基督教正统(即罗马天主教),这是罗马帝国自380 年以来一直坚持的官方宗教。当时日耳曼部落的其他领袖依然信奉阿里乌斯教义,或者干脆保持异教徒身份。克洛维与罗马天主教的联系无疑帮助他赢得了多数罗马人的支持,很快他就承担了教会保护者的角色,甚至于511年在奥尔良召开了一次宗教会议。 虽然克洛维把领土分给了四个儿子,但各方依然认为他们属于同一个王国。他的每个儿子都得到了领土核心区域的一部分,这个区域被称为奥斯特拉西亚(字面意思是“东边的土地”),位于梅斯附近;与此同时,他们每个人都分到了阿基坦的一部分。四个人的都城分别位于兰斯、奥尔良、巴黎和苏瓦松, 在塞纳河和索姆河之间的区域居住着约二十万法兰克人。到650年左右,克洛维和他的继任者们已经征服了高卢的大部分地区,那里有六七百万高卢罗马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把统治范围扩展到了图林根和巴伐利亚。 墨洛温王朝的统治靠的是大家族成员之间的友好关系,而不是封建制度。婚姻协议、正式合同、誓词和其他公开仪式共同缔造了复杂的忠诚纽带,并且创造出由彼此关联的家族构成的人际关系网。他们共同处理包括军事防御在内的群体性事务,通常依照不成文法,通过仲裁来解决争端。公共仪式是他们维系友好关系的手段,比如在争端结束时要举行盛大的宴会。 国王沿用了罗马帝国的地区行政长官制度,任命伯爵和(莱茵河东部的)公爵来处理王室事务。这一制度很灵活,可以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施瓦本的阿勒曼尼人可以保留他们原有的法律体系,而巴伐利亚人在公爵的领导下也享有相当大的自治权。巴伐利亚人是众多部落融合后形成的群体,6世纪在多瑙河和阿尔卑斯山之间形成独立政权。此外,法兰克统治者与教会的结盟也增强了他们的影响力。 四位国王先后统一了法兰克王国,但反复出现的分裂让他们付出了代价。未成年继承者继承王位需要复杂的监护安排,并导致地方精英势力大增。后者设法让相关区域的土地所有者来指定伯爵人选,这加快了伯爵的身份转变,从原先的王室官员变为半自治的地方领袖。*大的受益者是级别*高的宫廷官员(即宫廷总管),他们频繁地扮演摄政者的角色,代表君主行事,并在法兰克贵族中结成广泛的同盟。751年,其中一位摄政者的后裔“矮子”丕平请求教皇允许他废黜墨洛温王朝的末代君主希尔德里克三世(743—751年在位),由他成为新的国王(751— 768年在位)。 王位的更迭使法兰克的权力中心从巴黎和塞纳河流域转移到了默兹河和摩泽尔河之间,丕平在那里拥有领地。事实证明,他是个心狠手辣的统治者,不断铲除国内的敌对势力,并试图夺回阿基坦、施瓦本和图林根的控制权。与此同时,他让宫廷总管的位置保持空缺,这是个明智的决定。 教皇特使卜尼法斯为丕平行涂油礼,这为他的统治增添了神圣光环,意味着他是上帝选中并认可的君主。不久,教皇扎卡里(741—752 年在位)请他协助对抗意大利北部的伦巴第国王。丕平承诺,他会把意大利中部以前属于拜占庭的领土献给教皇,于是扎卡里亲自在圣丹尼大教堂为丕平二度行涂油礼。之后,丕平还被称为“罗马人和罗马教会的保护者”。当他把拉文纳行政区(省)的统治权移交给教皇时,他不仅为未来的教皇国打下了根基,同时也为他的王朝与教皇之间的持续合作奠定了基础。为表诚意,丕平支持教会向弗里西亚派遣传教士,为此他特意在乌得勒支设立主教辖区。
作者简介
约阿希姆??惠利 剑桥大学德国历史与思想教授,冈维尔和凯斯学院研究员。主要教授1500年以来的德国历史和文化以及当代德国政治。著有《1529—1819年汉堡的宗教宽容和社会变革》(1985)《1493—1806年的德意志与神圣罗马帝国》(2012),并以英德双语发表过多篇论文。1984年成为皇家历史学会会员,2015年被选为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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