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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私法史:从大革命到当代

法国私法史:从大革命到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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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216067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448
  • 出版时间:2023-04-01
  • 条形码:9787100216067 ; 978-7-100-21606-7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法学研习者及爱好者本书为法国著名学者让-路易??阿尔佩兰的重磅著作,生动再现了法国私法两百多年来立法、判例、学说等法律渊源共同作用的过程以及不同人群在具体历史条件下反复博弈的戏剧性冲突,是洞悉法国私法发展历程不可多得的一部著作。

内容简介

本书以《法国民法典》的编纂、解释、修订为主线,讨论了法国私法在两个世纪内的社会、经济、政治变迁中的发展历程。作者认为,既是大革命的遗产,又是君权和父权思想的典型代表的《法国民法典》如“忒修斯之舟”,仅有远不到一半的条文仍保持 1804 年的原貌,却以惊人的同一性和延续性应对着两百年后接近不同的风俗人心和社会交往。这种稳定性和适应性背后,恰恰是法国私法理念从专制集权到自由个人主义,再到社会化的巨大转变。

目录

前言

序章 继往开来的《法国民法典》
一、法典编纂的条件
二、《法国民法典》的主导思想
三、拿破仑时代法背景之下的《法国民法典》

**部分 不容置疑的《法国民法典》
**章 解经法学时期
一、对《法国民法典》的尊崇
二、对《法国民法典》的评注
三、对《法国民法典》的批判
第二章 家庭的秩序
一、夫权顶峰
二、父权帝国
三、平等继承
第三章 有产者的统治
一、农村财产所有权
二、面对城市化的所有权
三、面对工业化的所有权
第四章 自由主义的征服
一、个人意志的影响
二、以贸易和工业自由为名

第二部分 顺时随俗的《法国民法典》
**章 法律思想的革新
一、革新的因素
二、创新法学方法的重要人物
三、新的法学思潮
第二章 家庭法改革
一、妇女解放发展缓慢
二、*童状况的改善
三、继承法的修改
第三章 特别立法之兴起
一、农村立法
二、住房或城镇规划立法
三、特殊合同立法
四、劳动立法
……

第三部分 劫后余生的《法国民法典》

人名索引
术语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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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法国私法史:从大革命到当代》:  98 有息借贷与信贷市场  教会在此前数个世纪所禁止的有息借贷,于1789年10月3日至12日通过法律合法化,并写入了《法国民法典》第1905条及以下条文中。而编纂者在第1907条中谨慎地甚至令人有些困惑地规定:“法定利息由法律所规定。约定利息可以超过法定利息,但以法律禁止为限。”1807年9月3日法律限制了对该条款的任何自由解释。为了打击投机行为,该法律以“维护社会秩序”的名义,规定民事上*高利率为5%,商业上为6%,并规定了对高利贷的惩罚措施,并将重复放贷的人视为罪犯。  在19世纪上半叶,法律学说仍然延续着神学上关于有息借贷的争议。告解神甫们仍时常遇到放贷的告解者,教会在有息贷款问题上的分歧似乎越来越大,但法学家们不再过多受到“过时的成见”的困扰,转而考虑农业、贸易和工业部门的利益。经济考虑战胜了*教争论,上述1807年的法律就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该法在1814年中止,但是在1815年又得以恢复并在此后一直生效。该议案受到了罗西、巴特比和迪韦尔热等自由主义者的抨击,自1836年起,莱尔贝特(Armand Lherbette,1791-1864)议员就提议废除这一法律。然而,包括特洛隆和安德烈·迪潘在内的许多法学家都认为立法者的干预是合理的。在第二共和国时期,加大处罚力度的要求取代了废除1807年法律的提议。1850年12月19日至27日法律加重了对高利贷的惩罚,这同时受到保守派和社会主义者的支持。随着第二帝国的改革,辩论重新开始:政府似乎并不反对修改1807年法律的想法,于1862年组织了一场关于这个问题的广泛调查,同时向参议院提出了取消对利率干预的请愿。由于银行贴现率不受1807年法律约束,这场舆论运动并没有成功解决对高利贷肆意发展的担忧。自由主义者通过1867年7月22日法律废除了债务监禁,除了那些犯罪案件中的从犯,自由主义者证明债务监禁是无效且不公正的,其首先打击的是那些轻率地认购高利贷汇票的小债务人。  很难说坚持1807年法律的真正成效是什么。人们可以通过许多手段,如伪造合同、有赎回权的出售,来规避高利贷的禁止,*简单的是让债务人签署汇票或本票,其中利息与资本合并为一笔虚构的款项。巴尔扎克列举了诸多例子,说明精于算计的人会用这种方式来损害年轻挥霍者的利益,不过高利贷真正猖獗还要数农村地区。随着银行网络和土地信贷的发展,规避高利贷禁令的现象缓慢减少。在商业事务中,1807年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弱。信贷需求的增加催生了新的资本流通方式和质押借贷方式:1858年5月28日关于存放抵押品的仓库和仓单的法律使实物担保优于个人担保。里昂信贷银行的创始人亨利·热尔曼(Henri Cermain,1824-1905)将汇票作为客户可以贴现的信贷工具,此后其功能发生了变化。规定支票的1865年6月14日的法律也处于相同背景下。确实,支票是一种支付手段,而不是信贷方式,但它(并非一定以商业形式)以牺牲过去高利贷渠道的方式,促进了大型存款银行的发展。  99 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历史悠久,它在成为《商法典》第332条至396条的主要内容之前,已经由1681年的《海事条例》所规范。然而在起草《法国民法典》时,土地保险在法国却鲜为人知。在旧制度末期,有几家公司主要提供火灾保险,但这些公司都在大革命期间解散了。《法国民法典》的编纂者没有明确谈及该类型的合同,尽管有计划草案,但在19世纪土地保险仍然属于是法律缺位的领域。复辟时期创建公司的实践为基于判例法和具体领域专著作者发展的保险法奠定了基础,无论是商业性的还是互助型的公司,往往以需要政府批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建立。  ……

作者简介

  让-路易·阿尔佩兰,生于1960年,是法国知名的法史学家,现任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法律理论与分析研究所主任。从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毕业后,阿尔佩兰以关于法国大革命期间*高裁判所的论文取得博士学位。1988年,他以首名的优异成绩取得法史学的教授资格,并先后任教于里昂三大、勃艮第大学和巴黎高师。在巴黎高师期间,他曾担任社会科学部主任。阿尔佩兰教授的研究领域集中在当代法史学和比较法,他的法哲学理念主要受哈特的实证主义影响。  朱明哲,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巴黎政治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法基础理论和生态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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